【精品】我的高一作文集合9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肯定對各類作文都很熟悉吧,根據寫作命題的特點,作文可以分為命題作文和非命題作文。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提起“生命”這個意義深刻的詞語,就像一位忠誠的粉絲突然見到了他夢寐以求的偶像,雖好似對它了如指掌,但在這一瞬卻近乎喪失了對它的所有信心,你的心在怦怦狂跳,你的嘴似要迸出久藏心中的吶喊,你的步子好像不壓抑住就會走出夸張的動作。對,對于生命的感覺,是真正的深有體會,卻也是真正的難以言喻。我卻一直在以小小的身軀在這深奧的詞語里穿梭徘徊,探尋生命如大海一般深邃豐富的意義。
小時候,生命在我心里總是那么神秘,那么讓人新奇,想著一切都是那樣永恒,一切都是那樣無盡。慢慢地開始成長了,小小的我終于還是懂得了生命的來之不易,我所認為最寶貴的東西原來都始于生命。就這樣,生命的地位在這顆小小的心中慢慢上升,所以直到現在,我是多么熱愛生命。
常常會這樣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無論過程如何,結果都將是一樣,倒不如在這場生命的旅途中,演繹最精彩的自己。
最美的時光在路上。旅行,是對心靈沐浴與升華的最好途徑。看過千姿百態的山,賞過勾魂攝魄的水,撫過柔若輕紗的霧。心靈變得純凈,靈魂的殼層層褪去。旅行,能讓人舒緩地成長,那些看過的異域風光,嘗過的風味小吃,聽過的陌生的語言,領略的風土人情,終將成為生命中的積淀,讓生命變得令人眷戀。一次次背上行囊,走在路上,讓靈魂豐盈。
最真的情感在書里。無數次穿梭在文字匯成的時光隧道里,聽古今中外的智者在低語,思想的弦被重重彈撥,大腦越發聰慧,心靈愈發開闊,兩眼更加清澈。
最純的東西是自然。自然,是無數文人感慨過的對象,它常常和美一起被聯想,花開花落是美,風吹樹葉是美,水花蕩漾是美,天空的色彩是美,星光是美,聲音是美,動物是美,靜物是美,它們與各式各樣的好詞一起構成了獨具風格的美。
生命的精彩亦在于以一顆悲天憫人的心去對待世間萬物,同情弱者,善待身處不幸的人,以真誠豁達的態度對待有幸與我們相識相知的人。
生命可以就是“生命”,一個從出生到老去的過程,但生命的過程,各不相同,我要精細地對待我的生命,傾盡自己的全部熱情讓它變得有質感,讓它變得有價值,有內涵,有意義。恐怕,生命的意義就是我們這些擁有它的人,把它當做生命,并賦予它色彩。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我時常在想,十年后的我會是什么樣子呢?
未來的時光總是不可預知的,而我們對于未來是活在過去的人,在手指間流淌的過去的時光也已經成為過去。
未來的每一刻都是存在的“意外”,但我卻想讓這十年來的快一些,十年后的我28歲,青春也已快從身邊溜走,也許那時候我也有了自己穩定的工作,做著自己喜歡做的事情,而不是像如今的人們一樣與最初的夢想背道而馳,生活也會按部就班的進行著,每天準時上下班或者經營著自己的生意,晚上回到家之后與老媽一塊做美味可口的飯菜,然后一家三口人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十年前的我心懷夢想,考上一所好大學,讓父母過上舒適的生活,想成為家里的驕傲,我相信十年后的我一定會做到這些,盡管那時候會為生活奔波,體會到生活的酸甜苦辣,但那都是我真正想要的,也是我為之奮斗的一切。
十年后的我,大概不會成為剩女吧,也許會有一個很會照顧我的男朋友,寵溺我的爸爸一定會觀察與考驗他很久吧,我們會互相見過父母,然后一塊為將來的家奮斗,我們會平時煲煲電話粥來打發牽掛對方的時光,在周末像很多情侶一樣約會,吃飯,看電影,晚上會送我回家,然后上樓坐坐與爸爸一起喝茶聊天。也許我們很快就會結婚,舉辦一個獨一無二的婚禮,我會挽著爸爸的胳膊走向他,然后爸爸會鄭重地把我的手交到他的手上并祝福我們,還有在旁邊為舍不得我而哭泣的老媽,我也一定會哭。那情景,真的不敢細想,只等十年后逐一去實現。都說人會很早就見到自己的另一半,只是,我現在見過他了嗎?
十年后的我,身邊也會有朋友,不需要很多,三五好友,哪個都值得交心,不定期的聯系,而那些十多年前的朋友一定會在其中吧,畢竟我們說好要一直做好朋友,一萬年不許變的,我們會時不時的聚在一起回憶十年前的自己,然后毫不留面子的嘲笑那時候對方,談論老師們平時的口頭禪,誰是哪個老師的課代表,身邊的朋友的八卦,誰的外號叫什么,那時候的自己暗戀著誰,想氣這些我們一定會笑的肚子疼吧。我也會在失意的時候找他們,會去街邊的小飯店向他們吐露心事,他們不會怎樣的安慰我,只一個勁的責備我為什么讓自己那么累,然后默默的為我擦去眼角的淚水,喝的酩酊大醉后,閨蜜會叫我去她們家留宿,打電話給爸媽叫他們不用擔心我,人生得此群知己,夫復何求?
十年后的我,一定也會如現在的我一樣沒事會寫寫日記,記錄自己的生活,也會拆開十年前的日記重新回到十幾年前的自己,再次在腦海回憶那些有些發黃的紙上的喜悅與感傷,會在夜晚寂靜無人時彈奏一樣樂器來消遣內心的孤寂,那時候喜怒不形于色,逐漸領悟許多道理,只求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十年過后在無此十年,珍惜現在的生活,便是最好的紀念。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個裝載著我滿滿的童年回憶的地方,外婆家的田野。
無論春夏秋冬,只要站在田野上放眼四望,遠處樹林里飄逸的風,近處土壤里吹走田園曲的小昆蟲,頭頂上流動的云,一種愜意舒適和回歸自然的感覺涌上心頭,五臟六腑就像被山泉水滋潤過一般。
小時候,我最喜歡和哥哥一起到田野里玩。不知名的野花總能綻放出別樣的風姿,吸引我的注意力,頑皮的哥哥拼命地追著蝴蝶與蜻蜓,捉到了一只就跑到我面前和我一起分享,蝴蝶翅膀上的金粉粘在手指上,甚至有時它掙扎得厲害了,會把翅膀弄斷掉,有過這樣的經歷了,我和哥哥都會很小心地把抓到的蝴蝶和蜻蜓放飛。
一年四季中,春天來這里是最好了的。田野里最迷人的要算那艷麗的油菜花,那狹長的油菜田就好象大自然的腰帶;零星的油菜田,一塊塊金黃,與小麥的綠色相間,交織成裝飾田野的美麗圖案;那整片的一望無際的油菜田,又像是綠色的地毯上鋪了一層厚厚的黃絨。仿佛匯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空氣里滿是油滋滋的香味,風吹過的時候,滿眼的燦爛搖曳起來,你站在金色當中,定然心情舒暢。
最忘不了的還是和家人拿著剪刀和菜籃子去田野里摘野菜,當時什么也不懂,只顧著在一旁玩,母親還在教我怎樣區別野菜,告訴我馬蘭是一窩一窩的,薺菜不能和灰灰菜搞混了,我也只是半吊子的去應答,并沒有認真地對待。
新鮮摘下來的野菜我們一直是用它來包餛飩的,又鮮又香;馬蘭切碎了和豆腐干粒一塊兒拌上麻油,那真是無比的美味。
那樣的時光,總覺得歲月長長的,可以大把大把地慢慢浪費,總覺得天地之間是永恒不變的,沒有陰雨,唯有油菜花一樣金黃色的燦爛。
時隔大半年來到了外婆家,可是眼前的高樓使我誤認為來錯地方了,原來綠油油的田野已經消失了,和我記憶完全變了一個模樣,我手足無措地站在那里,風在樓房的縫隙里穿過,空氣里彌漫著灰的味道。
我的田野,油菜花,薺菜,馬蘭,我的蜻蜓蝴蝶,我的美好的記憶,美好的日子,就好像暮春時節凋落的花瓣一樣不會再回來。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提起故鄉的路,一時間筆下競融進了這么多的情!
總喜歡我一個人,在每個季節時黃昏,爬上家鄉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覽眾山小”的感覺,去品味鄉路的清純,去感受鄉路的神韻……
最喜歡鄉路的那種原始,那種純天然。每當開春之際,曾沉浸在美夢中的事物,都睜開了朦朧的雙眼,開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綠,百花的艷,農民的忙!這一切無不生機勃勃。唯獨鄉路卻還沉睡在土地媽媽的懷抱中,睡得那么沉,盡管我很想問問鄉路:到春天了,為什么還睡得這么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于是問風,風回答說鄉路不擔心無人去梳理她的容顏。風會吹走它臉上的落葉塵埃,讓它的睡姿有一種凈的舒適。小草又對我說,鄉路不會擔心有大卡,從它身上壓過去,而驚醒它的美夢,即使每個早晨都會有人們的腳步聲,小鳥的啼叫聲,那也是靜靜的,清清的成了鄉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剎那間感到了靜的恬然。哦!我的鄉路,平常里只看到你小路彎彎,卻沒想到你競躲過現代都市的繁華雜鬧,避開了世間的功名利祿,勾心斗角。一個在這兒睡起了覺,真是好雅興。
鄉路放縱的一種長,無條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無法說清故鄉到底有多少條路,它們有多長。記得魯迅先生曾經說過:地下本來就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許魯迅先生早就領略了。路在生命中無時不在,無處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學中的永恒想象,那么鄉路為何這么長,長的無邊無際。我始終也猜不透這其中的韻味,眼前浮現出的全是許多伸向遠處的彎彎的小路……
我在無形中感到有一條“鄉路”勾引了年輕人的心,使他們不再漫步于羊腸小路,通過這條路到外去打工,求學,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為故鄉精神文化的象征。每當父親凝視求學兒女離去的背影,每當農婦在路口期盼丈夫歸來的瞬間……無不加長了鄉路的長度,只是我感覺到這條鄉路的寬度,它至今還是那么的狹窄……
此時我沒有在故鄉的小徑中散步,卻徘徊在這通往世界的“鄉路”上……
哎!我故鄉的路啊!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的爺爺離開我們已經半年多了。當新年的爆竹聲響起的時候,當大家圍坐在年夜飯的飯桌前的時候,我們是多么想念爺爺啊!窗臺上的水仙花開了,那是爺爺最喜歡的花。每個農歷新年,爺爺都會早早就買好了水仙花,把它種在好看的小水盤中,看它們發芽,長大,開花……
今年,媽媽也買回了水仙花,雖然今年的冬天特別冷,可它依然盛開著,房間里常飄動那淡淡的花香,而爺爺已經再也聞不到了!
當醫生告訴爸爸,爺爺得的是胰腺癌的時候,爸爸媽媽都驚呆了,他們不敢告訴爺爺奶奶。那段時間,他們回家前總是先在外面哭過之后才打起精神,回家安慰爺爺和奶奶,裝做沒事的樣子。爸爸和媽媽都特別孝敬爺爺和奶奶,天冷了,總是買新的羽絨服、羊毛衫和新鞋子。奶奶常說,爸爸、媽媽給她和爺爺買的衣服一輩子都穿不完。爺爺住醫院,爸爸媽媽跟醫生說,要用最好的藥。鄰床的那位爺爺,因為家里沒錢給他安那種方便打吊針的針頭,吃了很多苦,手都打青了、腫了。而爺爺不必受這樣的罪,因為爺爺用的是最先進的針頭,埋在皮下,可以盡量免除皮肉之苦。爺爺常常跟病友說,兒子和媳婦真孝順。為了怕爺爺在醫院太悶,爸爸去買了小電視機,讓爺爺可以常常看電視。爺爺難受時,爸爸會讓爺爺靠在他身上,幫爺爺輕輕地拍背。爸爸媽媽還去了好幾次杭州的靈隱寺,為爺爺祈福……
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我也在心里為爺爺祈禱。雖然最后病魔還是奪去了爺爺的生命,可爺爺臨終時是安詳的。不知是不是上天聽到了我們的祈禱,爺爺比醫生所說的只有三個月時間多活了一年半,而且,至去世都不像其他胰腺癌患者那樣痛苦。
爸爸說,爺爺從小就是個孤兒,在伯伯家長大,十一歲只身去上海前,爺爺是個江蘇海門鄉下的放牛娃。到了上海,舉目無親,爺爺寄人籬下當了學徒工,從早到晚地干活,夜里只能睡在別人的床底下。可是,爺爺認真干活,不怕苦不怕累,還用一點點休息時間自己看報,學習。后來競去讀了中學,高中畢業進而考上了大學,最后成為上海輕工設計院的工程師。
工作上爺爺任勞任怨,在家里,爺爺是好丈夫、好父親、好爺爺。鄰居也常常夸爺爺,當看到孤寡老人不便出門,爺爺總是幫他們買菜、做家務。
爺爺那一代人的經歷是我們這代人無法想象的。可是,爺爺的奮斗精神,爺爺對工作的認真,爺爺的刻苦學習,爺爺對家人、對朋友、對鄰居的關愛卻讓我看到了一個正直的人美好的品行。
爺爺在時,我和爸爸、媽媽一樣愛爺爺,孝敬爺爺。爺爺走了之后,我會好好孝敬奶奶,也會好好孝敬父母。百善孝為先,我知道,爺爺最后能安詳而去,也是因為我們大家對爺爺的愛給了爺爺很大的勇氣和安慰。而現在,我看到爸爸、媽媽那樣孝順奶奶,陪奶奶散心、去旅行,我就知道以后應該如何孝敬他們了。
我也知道,對于已經離開我們的爺爺來說,我對爸媽和奶奶的孝敬,也就是對爺爺的孝敬。
爺爺去世后,我轉學到了新學校。雖然我在澳門出生,但這是我第一次在這個城市真正扎根,在這里學習和生活。學校的老師、同學都對我很好,我很快習慣了這里的校園生活。我知道,看到我這么快就融入了澳門的生活,爺爺一定會在天國對著我微笑的。
年年春天,我們都會在案上擺上爺爺喜愛的水仙花。爺爺永遠是我最敬愛的人,我把對爺爺的愛和想念寫下來,希望爺爺能知道,我會努力的!孫女會以學業上的進步來告慰爺爺在天之靈,一定盡最大的努力,爭取考上爺爺希望我讀的那所大學。爺爺,您安息吧!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從小到大,我是在愛的滋潤中成長的。童年的我無憂無慮、自由自在。如今,我長大了,步入中學,成為了一個朝氣蓬勃的少年。這十二年來,一直伴隨我、引領我的,便是媽媽的目光。
每天早上,媽媽六點鐘就要起來為我做早飯。一個雞蛋,是固定不變的。可是我并不喜歡吃,總是與媽媽斗智斗勇,想將雞蛋藏起來。這天早晨,我正想故伎重演,媽媽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睛充滿了魔力,仿佛是會說話的。她好像在對我說,快吃了雞蛋,才有勁、才有營養。我被看得心驚肉跳,生怕被媽媽發現了自己的"小九九".此后,我一不想吃雞蛋,就會想起媽媽的目光,仿佛在提醒我,快吃吧。就會想起媽媽早起忙碌的身影,立刻吃下雞蛋。因為這不僅僅是一個雞蛋,更是媽媽的目光與愛給予我的正能量,是這道目光,帶我成長。
一天,我回到家,一會兒坐在沙發上吃零食,一會兒在書房看書,吃飽喝好后還去衛生間"神游"了半天。就是不愿意在房間里乖乖地寫作業。媽媽看到我不但不抓緊時間,還在屋里磨蹭時間"虛度光陰",走過來生氣地看著我。仿佛在厲叱我:怎么還不去寫作業!你想寫到幾點啊?我一看到媽媽又啟動了"目光模式",立刻灰溜溜地寫作業去了。我可不想被家法伺候,享受一下"女子單打".媽媽的目光有督促、有提醒,也有警告。它告訴了我什么時候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這是我的指路明燈與風向標。
媽媽雖不及三遷的孟母的智慧,亦不及"慈母手中線,游子身上衣"中孟郊之母的細膩,但她也有愛我的獨一無二的魅力——她的目光。在母愛的滋潤下,在媽媽的目光的引領下,我相信——在成長這條"不歸路"上,我一定可以越走越遠,越走越精彩。加油!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有一位女子,她是凡世間的精靈,胡適稱她為“中國一代才女”,冰心說“她很美,很有才氣”。是什么她無愧于“才貌雙全,聰明伶俐”的才女稱號?濃厚的興趣促使我慢慢走向她、認識她。其實在我看來,她就是一位不食人間煙火的,為夢想而不懈奮斗的愛國的女子——林徽因。
秋意正濃,枯葉已落滿了院子,窗外一棵蒼老的柏樹似乎被歲月壓彎了腰,孤零零的枝頭只剩“發白”的綠葉,偶然間還能聽到枯葉的沙沙聲。
突然,冷清的街頭上傳來一陣腳步聲。是誰?是她,她來了。小草好奇地把頭從石磚上探出來,風兒停下來看她,地上的石頭也動了起來,似乎在對她表示熱烈的歡迎,她每靠近一步,它們就越激動。她手里拿著一本書,邁著輕盈的步伐,走向她那鋪滿黃葉的院子,走向她那個知識的海洋——書房,又一次沉入書海中。她忘情的訪古探今,或悲或喜的低聲吟唱,像一個不食煙火的仙女,“在古建筑間穿行,在詩文中游走,漫步于紅塵之上”,仿佛世俗塵事皆不存在,泰然自若,與世無爭。如若有那么一個時刻,她能放下手中厚重的研究,靜靜的小憩一會,想必任憑窗外風起云涌,在書房里,依舊會坐著一位不食煙火的女子正忘我而貪婪的遨游于書海中。
美妙充實的青春生活稍縱即逝,她一個弱女子,竟帶著赤子忠心,帶著對建筑學的熱愛,毅然回到祖國的懷抱,投入到中國古建筑的研究中,并用自己所愛所擅長的本領,報效祖國。
亂世中,她如同一朵盛開的梅花,傲雪綻放,縱使凋零,也要把自己奉獻給大地。
林徽因曾遇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三個男人,最后她選擇了陪伴她一生的丈夫梁思成,互助互愛,共同為年輕時的理想而不懈奮斗,并雙雙對中國建筑科學的發展和中國古建筑的保護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早年,她克服了美國賓州大學建筑系不收女生的求學挫折,輾轉實現了自己的志愿。學成回國后,夫妻雙雙投入報國事業中,輾轉走訪了十五個省,兩百多個縣,實地考察了兩百多處古建筑,并讓這些人類智慧的結晶得到有效的保護。抗戰年代,她不顧個人安危,發出文藝界抗日救亡的強音。在那個動蕩的年代,她和丈夫輾轉多個地方,一路風雨卻從未摧毀他們對建筑的熱愛與研究。戰亂曾擊垮了她的身體,但卻無法阻擋她那拳拳的赤子之心和她那為理想而頑強拼搏的精神,病榻上,她從未荒廢對建筑的學習和熱愛,忍著病痛,多方查找資料,協助丈夫完成《中國建筑史》初稿的撰寫,實現了他們心中多年的共同心愿。面對古跡保護的眾說紛紜,她以極其負責且堅決的態度表明:反對拆毀城墻、城樓和某些重要的古建筑,力主保存北京古城的面貌。我想正因她的極力保護,如今的故宮才能得到保存和保護。
面對優厚的待遇和工作條件,林徽因夫婦紋絲不動。美國曾幾次三番邀請二人去做訪談和演講,但是都被她和梁思成拒絕了,她說:“雖然我們生活貧困,但是我們卻深深的明白中國現在的困難與生活條件的不好,如果我們沒有站出來在建筑學上發展,那么還有誰愿意在這樣的環境下研究呢。”就這樣,她放棄了所有在國外發展的寶貴的機會,同梁思成在艱苦的環境下,一起用現代科學方法研究中國古代建筑,并在這方面獲得了巨大的學術成就,為中國古代建筑研究奠定了堅實的科學基礎。我想她每每想到自己的學術成就,一定會十分高興,美麗的容顏上必將洋溢著光彩與活力,就像陽光一樣,照射在國家建筑學和民國文化的土壤上。
在中國發展的.道路上,不乏有許多像林薇因這樣的才子,但有些人卻選擇安逸,追名逐利。而林薇因就像是一個時代的巨人,她用盡畢生的精力,默默地奉獻著,為著自己的理想而忘我的奮斗著,并用自己的努力與才華溫暖他人。
秋風颯颯,歷史長河中我與她相遇,相識,相知,此后我也將抱著心中的夢想奮力拼搏。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十年后的我?噢應該是個……對!我應該是個記憶專家。
我會開一家小店,“記憶專家開小店?”你可能會覺得可笑,聽我說,我的小店出售的記憶。
這是個充滿溫馨的小店。一個玻璃櫥窗中,是一個個裝著各種顏色的記憶的小玻璃瓶。瞧,那粉紅的,是個關于硬化的記憶;那深藍的,是個老漁夫關于大海的記憶;還有那淡黃色的,是……每天,明媚的陽光灑進小店,為每一個記憶鍍上一層金黃。
我要把一瓶金黃的記憶賣給一個失去孫子的老奶奶,讓他有一個夕陽下拉著小孫子回家的記憶;我要把那瓶翠綠的色的記憶賣給一個盲校的小姑娘,那是個充滿生機的春天的記憶,他一定能把那篇《春天》的作文寫好;我要把最后一瓶關于母愛的記憶送給常經過店門口的流浪兒,在下雨時,他也許會想起以前下于是老媽總會為他撐起一片無雨的天空。
也許,有著一份看大海的記憶而沒有感受過海浪輕輕拍打著你的腳的經歷,并不是太完美,但這對一個失去腳的小男孩來說無疑于為他思想插上了翅膀;也許流浪兒想起老媽為他打傘,雖然雨淋著,被凍得發抖,但他的心卻是熱乎乎的;也許……
我只想把記憶賣給需要幫助的人,絕不賣給那些錢袋里裝著大把的錢,卻還想得到一個富翁的記憶的人,以為他不需要!
十年后的我,將用心經營這個記憶小店。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說學好物理是男生的強項,我只是笑而不答。因為我喜歡物理課,物理也是我的強項。
首先,我喜歡物理課,因為物理貼近生活。有時候在課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種老師把生活搬進課堂,又帶領我們從課堂走入社會的感覺。另外,有的同學覺得學好物理是為了應付升學考試,;有的同學覺得學好物理是為將來進一步學習相關專業打好基礎,因此強迫自己必須學好物理,因為物理對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認為,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真正的喜歡和感興趣,才是動力的源泉,加油站。人們常說,處處留心皆學問。不錯的,我發現,物理特別貼近生活,生活中處處有物理,學習它很有用。有時會有這樣的感覺:其實這個道理我很小的時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沒有總結,上升到理論而已。因此,有種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歡物理課。
其次,我喜歡課前預習有老師給我們準備的導學案。
很小的時候,老師、家長都經常說,課前預習很重要。因此在寫完作業后,我也主動預習過,可是老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惱,又沒有人指引。時間久了,也就放棄了這個習慣。但是現在不同了,我喜歡預習,因為預習前,老師會給我發導學案。導學案引導我該復習哪些舊知識,然后跟隨老師設計的巧妙的問題一步一步的思考、學習,步步深入,直到主題,而且后面還跟有練習,加以鞏固所學的新知識。我喜歡預習,因為我每次預習后都有很大收獲。預習后,有時能基本領會這節課的主要內容,有時會有一兩個問題弄不明白,我就及時做出標記,第二天,課堂上我就有明確的目標,會非常關注其他同學對這些問題做出的回答和解釋。我喜歡預習,因為每次預習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為這是我自己獨立思考、學習得到的收獲,是自我能力的見證。我更加堅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見長了,我越來越厲害了,與此同時我也越來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歡物理課,我喜歡課前預習有老師給我們準備的導學案。
第三,我喜歡課堂上的自主學習模式。
小時候我是一個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著,聽老師講課。現在不同了,改成我們先學習、討論,之后給大家講,講得好,老師給予肯定、表揚;講的不夠完整,同學們互相補充,實在不行,老師再指點、講解,而且不忘鼓勵大家繼續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學習,而不是被動接受知識,我體驗了學習的整個過程,我知道了該如何學習,也就是學習的方法。再也不會因為課堂上沒意思而走神或睡覺,我學到的不僅是知識,更是學習知識的方法。所以我喜歡物理課,我喜歡自己主動思考、小組合作學習的自主學習模式,而不是被動的接受知識。
第四,我喜歡實驗,愛追根問底。
我雖然是女生,而且是一個很文靜的女生,但是我很認真,什么事我都愛弄個清楚、明白,不弄出個水落石出,決不罷休。物理課都是先總結道理,再運用到社會,很深奧。而物理實驗恰恰解決了這個難題,讓我好像不怎么會說但心理很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我喜歡實驗。有時候,實驗還會和書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樣。我想:科學家都認定了,就應該是那樣了。結果被老師批評了:盡信書則不如無書。老師還給我舉例說,曾經有一個物理學家總是抱著懷疑的態度,刻苦鉆研,一遍又一遍地實驗,竟然推翻了認定幾千年的一個定律,在歷史上有很大反響。我很受啟發,并幻想著自己可能就是那個物理學家。從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歡實驗,還更理直氣壯的愛追根問底,弄得有幾次讓老師哭笑不得,說:小心點,可別是鉆了牛角尖。我雖然不太明白,可我還是喜歡我的認真勁,喜歡實驗,喜歡追根問底,喜歡物理課。
這就是我喜歡物理課的理由,我喜歡物理課,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來喜歡物理課。
教師評語: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真正的喜歡,學起來會事半而功倍;被動的強迫,甚至會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會在不知不覺中、生活瑣碎事情中、無意的言語中等等,默默的收獲著。看了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經意的言語很可能影響孩子的思想,改變孩子的觀念,甚至改變孩子的人生,伴隨孩子一輩子。因此,做老師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為祖國培養出更多的、喜歡學習的、會學習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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