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廣場的蟋蟀》小學三年級學生讀后感
假期里,我讀了一本書——《時代廣場的蟋蟀》。
這本書里講了一只叫柴特斯的蟋蟀的故事。這只蟋蟀在一根臘腸的誘惑下,不小心被帶到了紐約,它在那里認識了三個朋友,一個叫瑪利歐的小男孩、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享利的貓。朋友們對它很好,在它不小心吃掉了兩美元之后,塔克把它一生的積蓄都給了它。雖然,朋友們很愛它,但是,它一直想回老家,想念它的樹樁。最后,在朋友們的努力下,柴特斯終于回到了它的老家。
讀這本書的時候,我非常喜歡柴特斯,它很會唱歌。有一次,因為它們晚上開派對,把報攤里的報紙燒著了,媽媽很生氣,要趕它走。柴特斯就唱起了那天晚上唱的'很悲傷的歌,媽媽聽了很感動,就同意它留了下來。然后,柴特斯成了名人。它唱的那首歌被登到了報紙上,人們看到了它的消息,來到時代廣場的地鐵站,都在聽柴特斯唱歌。雖然它覺得成為名人很好,但是,有一次它正在演奏的時候,看到一片落葉,正是它老家的落葉,被秋風從老家吹到了地鐵站,它暫停了演出,告訴他的好朋友,他不想再給人們唱歌了,他要退休了。于是,塔克把柴特斯帶到了下水道,他們在下水道里開了很好的惜別宴會,第二天,它又跟瑪利歐玩了一會兒,等瑪利歐睡著的時候,柴特斯跟塔克老鼠、享利貓一起走啊走,來到了火車站。最后,柴特斯跳上火車,他們一直在互相叫著,揮手道別。
我很羨慕它們的友誼,我也想和我的小伙伴們建立起那樣的友誼——懂得分享、互相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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