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級《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后感
我們的一生,該怎樣度過?《時代廣場的蟋蟀》,將給你揭曉答案!
本書的作者喬治.塞爾登是一位杰出的兒童文學作家,他的著作有很多很多,而我認為,其中最好看、最感人的便是《時代廣場的蟋蟀》系列三部曲了。而此書是這個系列的頭炮,也是最為著名、出彩的。
本書主要講述的是,蟋蟀柴斯特搭錯了車,來到了紐約時代廣場中心的一家小報攤中。在那里,它遇到了老鼠塔克和貓咪亨利。由于闖禍太多,使報社的老板娘開始討厭起了它來。然而,它不經意奏出的一曲樂曲,使它一夜成名。就在這事業頂峰,它卻毅然決定默默離開,回到故鄉。
我看完此書的第一疑問,就是為什么柴斯特獲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被譽為“紐約市最出名的音樂家”,還要拋棄紐約的一切回到家中?紐約市,世界上最繁華的都市!能在紐約市被著名音樂家評論為如此之棒,是多么偉大,多么光榮!當我再次閱讀,才明白了其中原因——柴斯特想家了!
“金窩銀窩,不如自家的草窩”,世上有哪個地方能比上自己溫馨的家呢?柴斯特懷念家鄉,懷念那大自然的味道。只是,這樣不辭而別,對那些極需音樂熏陶的人,這樣做道德嗎?平平淡淡地住在老家,而不為社會做貢獻,散發光和熱,這樣不是十分平庸、毫無價值嗎?
不,不!不是這樣的!柴斯特已經為社會做了許多貢獻了!報刊上有它,電視里有它,人們的心中都有它。杏林子曾說:“這就是我的生命,單單屬于我的!磺腥勺约簺Q定,我必須對自己負責。”柴斯特的生命屬于它自己,單單屬于它自己。當它厭倦了時代廣場的冰冷氣息和吵鬧喧嘩,當它向往著故鄉的自然溫情和寧靜安然時,當它的意愿是這樣的,那就遵從它的意愿吧。如果它在紐約感到不快樂,留著又有什么意義呢?有舍才有得,這正是柴斯特身上最為可貴的東西,也是這本書的價值所在。
人啊,當到達了某個事業頂點時,一定要停下來,問問自己:你快樂嗎?如果不快樂,如何埋頭苦干也是徒勞!所以,讓我們如柴斯特一樣吧,追求發自內心的最為質樸的快樂。不然,就是在對不起自己的生命。
在康涅狄格州上空傳來的快樂歌聲中,柴斯特告訴我們這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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