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讀一本好書讀后感600字(通用10篇)
讀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東西,不能光會讀哦,寫一篇讀后感吧。怎樣寫讀后感才能避免寫成“流水賬”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初中讀一本好書讀后感600字(通用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中讀一本好書讀后感1
一個名叫桑提亞哥的老漁夫,在84天一無所獲后,決定獨自一人去遠海捕魚。功夫不負有心人,他釣到了一條比船還長兩英尺的大馬林魚。這條魚力大無比,拖著小船漂流了兩天兩夜。老人經歷了前所未有的考驗,終于將魚刺死,拴在船頭。然而歸途中卻遇上了鯊魚,老人與鯊魚進行了殊死搏斗,結果大馬林魚還是被鯊魚吃得只剩下一副光禿禿的骨架。老人只得空手歸航。《老人與海》篇幅不長,情節也很簡單,但它用獨有的那種回歸自然的質樸、天高海闊的深遠,以及一股恢弘的力量,鼓舞了一代又一代讀者。
又想起文中老人的話“一個人不是生來要給打敗的,你盡可以消滅他,可就是打不敗他。”雖然老人辛辛苦苦捕到的魚被鯊魚吃得只剩了骨頭架子,但他戰勝了大馬林魚和許多鯊魚,體現了人類面對艱險無所畏懼的高貴品質,面對失敗有著“優雅的風度”,他贏得了生命的價值和人格的尊嚴,是個了不起的勝利者。
人類的極限,無人知曉。當一個人努力戰勝自己的缺陷而不是屈從它的時候,無論最后是捕到一條完整的魚還是一副骨架,都已經無所謂了,因為一個人生命的價值已在與那馬林魚的搏斗的過程中充分體現了。曾經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過、奮斗過,難道他不是一個勝利者嗎?
作為一個強者,就不應該因為失敗而消沉悲觀,就不應該因為沮喪而停止追求!
初中讀一本好書讀后感2
今天早上,我看完了《爸媽太過分》這本書。
《爸媽太過分》作者是英國的彼特·約翰森,彼特·約翰森是一名兒童作家,在他寫過的書里,他最喜歡的是《幽靈狗》和《爸媽太過分》。《爸媽太過分》這本書獲得了2004年北愛爾蘭最佳年度小說。出版社是安徽少年兒童出版社。
《爸媽太過分》講述了一個男孩路易斯與他的父母展開的“戰爭”。路易斯的老爸、老媽為了讓路易斯完成他們的夢想,而不擇不手段,他們把家搬到了苦讀鎮,并且幫路易斯轉學。于是,老爸老媽的陣營里多了口水大王—校長,朽蟲先生—班主任,射手女士—數學老師,這幾員猛將。幸好路易斯斯的陣營里多了瑪蒂,瑪蒂不但教會了路易斯如何“訓練”父母,而且還當上了路易斯的經紀人,幫助路易斯去展開自己的夢想。后來路易斯和瑪蒂一起離家出走,去外面參加變成明星的表演,但是卻失敗了。令人驚喜的是路易斯的老爸居然來接路易斯和瑪蒂。最后路易斯擺脫了苦讀鎮,開始了另一段平靜的生活。
讀了《爸媽太過分》這本書,我覺得路易斯的老爸、老媽真的太過分了!比我的老爸、老媽還要過分呢!想想看,我的老爸老媽不會給我報很多很多的興趣班,也不會逼著我去實現他們沒有實現的夢想。所以,我認為我比文中的路易斯幸運多了,雖然路易斯最后的結局與我現在的結局差不多,但是我覺得路易斯的學習自覺性比我強多了,這點我需要向路易斯學習。
最后,我覺得如果還沒有看過《爸媽太過分》這本書的同學,可以嘗試著看看。這本書的對話輕松又惹人發笑,同時又是傾訴現代家庭教育,給孩子吶喊的一本書。你可以試著讀一讀哦!
初中讀一本好書讀后感3
今天,爸爸給我推薦《綠野仙蹤》,我一開始不想讀,經過爸爸耐心地給我解說,我終于喜歡看《綠野仙蹤》了。
這是美國作家萊曼·弗蘭克·鮑姆寫的一部童話小說,這部小說被稱為“美國的《西游記》”。
故事講的是:一陣威力無比的龍卷風,把小姑娘多羅茜和她的小狗托托收到了一個神秘的國家——奧芝國。為了回到家鄉,她遇到了種種驚險,也認識了不少好朋友:有一心想要得到能思索的腦子的稻草人,有想要一顆心的鐵皮伐木工,還有拼命想要獲得勇氣的膽小獅。他們患難與共,悲喜同享,一起經歷了不可思議的奇特旅程,終于實現了各自的心愿。
讀了這個故事,我的感想:讓我們感受可貴的友誼和為了夢想不畏艱險的那份執著……
《雙角犀鳥》是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寫的一篇關于一只雄性雙角犀鳥復仇的短篇小說。小說中的主人公雄性雙角犀鳥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它是一位責任心強的父親,不管刮風下雨,日日夜夜地給自己的小寶貝尋找食物;它無所畏懼,為了復仇敢于和身子有一丈長的大蟒蛇搏斗;它智慧超群,在就要被蟒蛇扯進懷里吃掉時,急中生智,突然收起翅膀,讓蟒蛇的頭撞到大樹上;慈愛貼心的它在照顧棕頸犀鳥的孩子時,也能那么的溫柔和細心;而堅定頑強的它在與蟒蛇最后搏殺時,即使腳被扭斷了,但仍然堅持搏斗,最終取得了勝利……作者用細膩的筆法把一幕幕精彩的場面,像放電影一樣展現在讀者的眼前。
小說塑造了一只責任心強、無所畏懼、堅定頑強、智慧超群和慈愛貼心的雙角犀鳥的`形象,讓人感動。通過閱讀這篇小說,希望雙角犀鳥這些優秀的品質也能在我的生活和學習中體現出來。
初中讀一本好書讀后感4
理想,多么誘人的字眼!人類有了理想,才使世界不斷向前發展;你我有了理想,所以能向已制定的目標不斷努力。理想是什么?是前進的動力。理想是什么?是永恒堅定的目標。有了理想,就有堅定的目標,有了堅定的目標,就有了前進的動力。依我個人所見,他們是緊密連接在一起的,缺一不可。
《理想》這篇課文給我們介紹了理想的三個意義:歷史意義、人格意義和人生意義。在這三個環節中給我們講述的理想都是迥乎不同的。文中有這么一段話:“饑寒的年代里,理想是溫飽;溫飽的年代里,理想是文明;離亂的年代里,理想是繁榮。”這段話告訴我們:在不同的年代里,我們都有不同的理想。而這些不同年代中的不同理想,一個接著一個,就像珍珠鏈一樣,推動著人生歷史的前進。在實現和超越每一個理想時,你會發現每一個理想都是人生的階梯,是它們將無梯的路鋪開,讓人生變得容易了許多。然而在為理想鋪路之刻,又是多么的艱辛,而這就是人生路上的腳印。克服困難后愉快地度過一生,則是辛酸后的甘甜,如一場甘霖一般甜蜜。而要實現理想,則是艱難的,不可能一帆風順,離理想越近,對理想的艱巨性就越充分。所以我們面對理想更要具備文中告訴我們的四種態度:積極樂觀、斗志頑強、充滿活力、青春永駐;擁有他們,才能更好地面對生活中的理想。
所有的理想擁有者都是幸福的,因為他們有抱負,有目標,有信念。我認為,這才是文中所說的偉大的人,崇高的人,真正的人,“一個大寫的人”。
初中讀一本好書讀后感5
今年暑假,我和我的孩子共同閱讀了《夏洛的網》。這本書在家里已經在我家書柜上靜靜地躺了大半年,慚愧的是,我不曾翻閱過。最近,經過三天的仔細閱讀,我對它愛不釋手。正如這本書的封面一樣:一只蜘蛛和一頭小豬的故事,寫給孩子,也寫給大人。
書中主要講述了一只名為夏洛的蜘蛛和一只名為威爾伯的小豬結為朋友,并為了讓威爾伯擺脫被變成熏肉火腿的命運,而織出了“王牌豬”、“了不起”、“光彩照人”這幾個字,以及用盡最后的一口絲織出了“謙卑”二字,為威爾伯創造了一個永遠生存下去的光輝未來。
夏洛用生命為威爾伯編織的愛網中,縱橫交錯,掛滿無私,勇敢和真實的愛,這網刻滿了夏洛的真誠和高尚。威爾伯從夏洛的身上也學會了感恩與回報。悉心護衛者夏洛的540個未出生的孩子。直到它們都安全出生。時光流逝著,而威爾伯從不缺少朋友,夏洛的子孫后代總有2、3只留在門口安家。與威爾伯成為朋友。威爾伯永遠忘不了夏洛。他雖然熱愛夏洛的子孫后代,可是這些蜘蛛沒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他心中的位置。夏洛對他的影響是深遠的。是無可比擬的。
小孩讀了這本書,他覺得夏落和威爾伯之間的友情很讓他感動。他說以后也要學習夏洛做一個處處為朋友著想的人。
在我們的人生旅途中,最不缺少的就是愛了,沒有了愛,我們就猶如迷途的小鳥,茫然無助。因為愛宛如陽光雨露,森林,滋養著我們,有了愛我們的生活才會更美好。讓我們能成為朋友眼中夏洛這樣的人。蛛網有痕,大愛無痕,讓愛灑滿世界各個角落,讓我們的明天更加美好!
初中讀一本好書讀后感6
高爾基曾經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一點也沒有錯,書是人類進步的門路,是智慧的結晶,是知識的泉水。
雖然書是一些簡單而平凡的字,但在我的心目中有著重要的地位。讀一本好書就是和許多高尚的人講話,讀一本好書就是進入知識的海洋,讀一本好書就是一種美的享受。
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名字叫《神奇太陽花女孩》的書。這本書讓我哭過、感動過、憤怒過。這本書有些句子,讓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你們讓我愈合,你們讓我燦爛,你們讓我得到世界上最好的友情,你們讓我在黑暗中開出明亮的花。這本書讓我明白了:應該好好珍惜友情,懂得與他人和睦相處。
有一次,媽媽在午睡,我覺得非常無聊、郁悶,于是我悄悄拿了一本課外書來看。我被書中的故事迷住了,津津有味、如饑渴餓地看起來。這本書講主角要升初中了,非常不想離開朋友們。她還和樓上的新結識的朋友玩紙上。正當我看得如癡如醉時,突然覺得有一個黑影遮擋住了我的視線。我從后一看,原來是母老虎——老媽來了。我才知道我看得太入迷,不知道時間。母老虎大聲如雷霆地吼道:“我不是叫你不要能看課外書的,下個星期就要數學測驗還不去復習。”我說:“課外書能使我們長知識、博學多才。書能使愚蠢的人變得聰明的人。”母老虎牛氣沖天,一氣之下把書給撕了。我頓時驚呆了。仿佛老媽撕得不是書,而是我的心。老媽不知道書在我的心目中有多重要。那是,我的心都碎了,就像被一支劍插進我的心里!
書是人類的營養品,是人類的結晶。一本好書就是一艘船,在知識的海洋中航行。多讀書吧!書能使你受有不盡。讀書吧!書能使你懂得明白人生的哲理。快讀書吧!書能使你從愚蠢變得聰明。書是一位不會說話的老師,領導著、教導著我們。
初中讀一本好書讀后感7
俗話說得好:“蘿卜青菜,各有所愛。”有人喜歡蘿卜、有人喜歡青菜。“同學們暑假要怎樣過得好呀?”我想:這個應該是很多同學想了好久的問題。我想有的同學會這樣想:過暑假我要趕快把所有的作業做完了才能玩得開心,因為我要到江門購書中心看一本好書,因為讀書讀得多了我知識就會更多,還有的同學可能會想:放暑假了我要出去玩!“這個同學的想法是不對的!第一個同學的想法是對的!為什么呢?因為寫完作業就能玩,就能到江門購書中心看一本好書了。
其實看書也有樂趣!因為書里有我們的沒見過的故事、作文、畫片。所以看書也快樂的樂趣。比如讀一本好書的讀后感,就要把讀書的時候心情要非常變得虛心,釋放出來。
平時,我最喜歡看楊紅櫻啊姨所寫的《笑貓日記》,還有《男生日記》,我看的心情非常興奮,因為我想知道后來會發生什么事情。比如楊紅櫻啊姨所寫的《笑貓日記》中的《塔頂上的貓》里面所說寫了笑貓,它很多的心情,這只貓是用笑來表達。它用笑來表達的。它會微笑、狂笑、冷笑、獰笑、嘲笑、苦笑,還會皮笑肉不笑。它是一只思想的貓,它相信格決定命運。它喜歡觀察人,也能聽說的話。它的主人是杜真子,笑貓以前是住在杜真子家,因為杜真子的媽媽不喜歡笑貓就把笑貓趕出家門,而且她經常傷害笑貓的自尊心。從此笑貓就離開了杜真子家。杜真子的媽媽有個姐姐,她很美麗、優雅的女人。她有一顆童心,就是活到八十歲,她的心也不會老。她尊重孩子,杜真小特別喜歡她,她有一個兒子他叫馬小跳。笑貓喜歡到她家住,她也歡迎笑貓去她家住。所以笑貓搬到馬小跳住,杜真子經常去看笑貓。
看!讀一本好書的讀后感是多么重要!我讀了這本書我的讀后感是:童心是多么重要啊!
初中讀一本好書讀后感8
一次大地震,讓人行善的光芒在這個特殊的環境下熠熠生輝。
黃春榮,一個留守少年,一個在老師眼中的“問題學生“,他很孤單,被人視為垃圾,為了女孩宋佳玲,他與男生鐘雷在郊外山坳上決斗。地震突然來臨,他和鐘雷、宋佳玲等六位少男少女被困在山上,最終,他們一起共度難關。
鐘雷,一個優秀學生、英俊少年。他把宋佳玲當成了自己的妹妹。面對黃春榮的挑釁,他選擇了決斗。在災難面前,他突然發現,自己懂得了許多。
女主人公宋佳玲是一個非常漂亮的女孩,黃春榮和鐘雷竟為了她鬧得要決斗,但是在地震中,這個老師眼里成績平平、麻煩不斷的漂亮女生表現出來的卻是她堅韌一面。
大地震爆發了,六名少男少女被困在郊外,回不了鎮上。在缺水缺食、又有人受傷的情形下,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變得更加微妙與復雜。這幾個少年。性格和人生經歷都完全不同,其中還有好幾個還是別人眼中的“壞小孩“,他們居然能同舟共濟、共度難關。
我想,讀完這本書,你一定會從此選擇堅強!在災難面前,個人的恩怨原來如此渺小,災難讓很多人重新認識了許多事情;在災難面前,每個人都展示出了最真實的自己;在災難面前,他們不管從前的利益紛爭,不管從前的矛盾,他們團結一心,走出困境。這也讓我們明白:一切的一切在危險降臨時,便統統化為烏有。
王巨成的小說總是那么感人。這本書對心靈的震撼,不亞于一次地震,它會告訴我們許多。讓我們緊緊擁抱在一起,感受溫暖,學會團結,學會堅強。
初中讀一本好書讀后感9
早上睡意未退地走到陽臺,朦朧中紅影繚眼,陽臺的“迎春花”開了!一夜之間開花了!每天我必須多次經過的陽臺,怎么沒留意過它有結蕾跡象?
從來認為,花是女人的心事,花名是詩人筆下的詩意,花語是惜花人紅箋上的嘆惜。因此,不解花事不知花期便無花語了。
陽臺這盆花,我既不知它的來歷更不知花名,一年到晚,靜默無語,只有每年春節前才開花,因此我便稱為“迎春花”。去年春節前夕,看著客廳里沉悶的擺設,好像該有些春意的點綴。來了興,去綠肥黃瘦的花市里轉悠了半天,結果空手而歸。于是把閑置陽臺這盆被冷落的花移到客廳里,用抹布輕輕擦去葉片上斑結的塵土,澆些水,換了底座。就這樣,一個節日,在深紫紅的熱鬧中匆匆度過。
明天就是立春,花在節前如期開了,提醒我春天已漸漸來到。盤算即將過去的一年,平淡的生活,平凡的工作,說不出有何收獲。“金英翠萼帶春寒,黃色花中有幾般?憑君語向游人道,莫作蔓青花眼看。”白居易《迎春花》詩中的花是黃色的,他把這首詩贈給了楊郎中,告訴這位郎中“莫作蔓青花眼看”,并說明了“黃色花中有幾般”,言下之意迎春花不亞于菊花的高品,雖然是開在了荒郊野外,因它能凌寒報春開,切莫當做一般的閑草野花對待。我眼前這深紫紅的“迎春花”,雖沒有詩中黃花的高品,但卻一刻不誤地報春來,出其不意自有它一份獨特的熱情和期盼。
花事報春,暗送消息。平淡生活中,總是有一點一滴的寓意。平凡的工作,離不開每一天的積極。歲月匆匆,只要感恩生活,便能從中體會一絲驚喜。春天來了,春節快到了,有了去年的經歷,不會再去關心花市的萬紫千紅,還是從陽臺捧回我的“迎春花”,讓它祝福每一天!
初中讀一本好書讀后感10
對著小女孩的槍傷他本該感到內心不安,或者深深地譴責。他卻欣賞它,并認為女孩因此與眾不同,它是一件藝術品,只要看到便會滿足。這難道就是張悅然小說最獨特的地方:用反向的感覺來襯托丑惡。
她抓著人性善良,懦弱的一面,對他的感受施加鏡子反映。他收養幾年前被他槍傷的女孩,并無微不至的照顧她,憐她、寵她。
如果說《誓鳥》是凄美,那么《紅鞋》則是殘忍、恐怖、血腥,一個清純女孩以自己最冷漠,也是最殘忍的方式報復著殺手。
“她走到倒在地上的男人面前。她把男人單薄的棉衫脫掉,褲子也退去。跛腳的男人滿臉參差的胡子,赤露的身體上有三個槍口,血液正從四面八方匯集。她看著,露出笑容,覺得他是絕好的模特。
她從身上取下相機。喀嚓。這是男人這一生的第一張照片。他終于作為一個標本式的角色,印進了她的底片里。這是他最后能給予她的,他的身體。
我們走吧。女孩心滿意足地說。她抬起腳,非常自然地從男人的身上邁過去。男人尚且睜著的眼睛只能看到她的紅鞋。那只紅鞋從他的身上跨了過去。正像他一直記得的,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時候,她從她媽媽的身上跨過去那樣。
他橫在她的腳下,像是一條隱約不見,細微得不值一提的小溪流。她跨越,離去,然后漸行漸遠。”
這就是故事的結尾,讓人深思。真的是殺手不冷,反倒是這個看似柔弱的女孩。她的麻木不任,雖然兒時悲慘是殺手給的,但她還給他的已經不只是報復,更多是自我毀滅。
《紅鞋》留給讀者的是什么,人性向上!可為什么張悅然用了這么殘忍的手筆,一次又一次制造、強調了魔鬼般的形象,這和那清純模樣的女孩沖突太大了,難道就是作品的成功之處嗎?成功了意義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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