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三章》讀后感
今天,我給大家講一個成語故事叫“約法三章”。
故事是這樣的:秦朝末年,劉邦在關(guān)中戰(zhàn)勝了秦王,當上關(guān)中王之后,貪圖享樂,做皇帝夢。謀士張良擔心劉邦的下場會和秦王一樣,便勸他:“現(xiàn)在我們剛勝利,如果你被這里無數(shù)的'金銀財寶和美若天仙的宮女所吸引,那于秦王還有什么分別?”聽了張良的話,劉邦決定離開這里,并與人民約法三章:1。殺人的要償命,2。傷人的要抵罪,3。偷盜搶劫的要懲罰。約法三章原來的意思是共同約定三條法規(guī)。現(xiàn)在比喻訂立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條款。讀了這個故事,我不僅知道了約法三章的意思,還知道了可以在作文中用到這個成語。
我非常羨慕劉邦有一個像張良這樣有遠見的朋友,如果不是張良,劉邦就不是一心為民的關(guān)中王,他的下場可能和秦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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