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榴蓮
猴年馬月狗日,水果法院開庭了。這時水果代表濟濟一堂,大家神情嚴肅,因為這次審訊要決定被告人榴蓮家族的興亡史。
“開庭,帶被告出庭!”法院這次派出的主審是知識豐富,精通法律的蘋果教授。
這時,滿身是刺兒的榴蓮穿著一身土黃色的.囚衣,被兩個身強力壯的西瓜衛士給押上了法庭。一看到它,原告蜜桃小姐就站起身來說:“下三濫!”蘋果教授忙說:“原告別急,慢慢說。”蜜桃小姐的律師控訴道:“上次原告和它一起被小明買進了家里,小明一拿起它就扎到了手,由于小明看到了它那惡心的外表,勉強切開了,可那一股臭味撲鼻而來,害得他吐了好幾天!蘋果教授,榴蓮既惡心,又危害人們的健康。您說說,這種水果應該怎么處治?”眾水果一聽,議論紛紛:
“這個壞蛋,除名!除名?”
“滾!滾!”
“不要臉!我們桔子不能學他!”
……
蘋果教授一看亂了套,忙錘了一下小錘子:“肅靜,肅靜!被告可有話說嗎?”
榴蓮委屈地說:“我很丑,可是我很溫柔,我有話說啊……”剛說完,被告律師就說:“榴蓮,是一種營養價值極高的水果,其果肉十分柔軟,滑而不膩,十分爽口,甚至有一定的美容價值,被人們稱為‘水果之王’。”這樣一來,水果們愣住了,不知所措。蘋果決定:“根據水果律法第一章第十六條四十五項:凡戴罪立功者,功過相抵,不提及功與過。我宣布:榴蓮無罪釋放,但以后要造福于人類。”
法庭里響起了一片熱烈的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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