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四年級作文(經典)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結構完整,一定要避免無結尾作文的出現。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作文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四年級作文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四年級作文 篇1
在我的家鄉,有一片廣闊的田野。
在萬物復蘇的時候,田野成了我們的樂園。小草悄悄地從大地媽媽的懷里探出了腦袋,越來越多,越來越綠,草地上點綴著星星點點的五顏六色的野花兒,給田野披上了新裝。我們躺在松軟的草地上,看著幾絲白云在蔚藍的天空中飄動,聞著泌人心脾的花香,感受著太陽公公慈祥的溫暖,我們醉了! 一只只風箏在我們手中越放越高。田野的小溝中,一只只小蝌蚪在歡快地追逐嬉戲,我們悄悄地走到它們身邊,用網輕輕地把它們抓走,放進袋子里,玩膩了,就把它們放回小溝中。
在炎熱的夏天,農民伯伯揮汗成雨,正忙著插秧。一棵棵小秧苗在微風中輕輕搖擺,像在跳它們植物族的歡樂舞蹈。
秋天,田野里,沉甸甸的稻穗壓彎了腰。秋風一陣陣的吹過,稻浪翻滾,一望無際。陽光照耀著大地,舉目遠望,一片金黃,仿佛是撒向人間的`萬道金光。農民伯伯喜迎大豐收......田野里一派熱鬧的景象。
寒冷的冬天,大霧籠罩著田野,茫茫的輕霧緩慢地流動,輕盈地飄蕩。雪花片片,輕輕地翩翩起舞,仿佛一只只銀色的小蝴蝶,在陽光照射下,雪花兒閃著銀光,好一個銀裝素裹的世界!孩子們在田野上忙著堆雪人、打雪仗、滾雪球......頑皮的我們在雪地上奔跑,發出“咯吱咯吱”的響聲,身后出現了一串串清晰的腳印.......
啊! 家鄉的田野,帶給我們說不完的快樂。我愛家鄉的田野!
四年級作文 篇2
“袁成大案,今天開庭審理!”隨著媽媽的一聲大喊,我家的“家庭法庭”終一于趁著這個星期天第一次開庭審理案件了。
媽媽當“審判長”,我是“原告”,老爸自然是“被告”唆。只見媽媽大搖大擺地坐上“審判長”席,瞧她那樣兒,別提有多神氣。我呢?一臉的不服氣:而爸爸,似乎顯得格外委屈,聾拉著腦袋,不敢抬起頭來。
“審判長”敲敲桌了,嚴肅地說:“原告訴說案情。”十是,我“騰”地站起來,理直氣壯地說:“爸爸侵犯了我的隱私權。媽媽您一定知道我有一個寫心里話的`日記本,可是,被告竟然在星期丘的晚上,趁我不注意,偷偷溜進我的房間,打開我的抽屜,偷肴了我的日記本,幸好我及時發現,才避免重大損失,被告真是……真是罪大惡極!”我故意裝出十分氣憤的樣子,再月!眼角瞰了眼被告。爸爸大概被我的氣勢嚇住了,“你……你……”竟然有些不知所措。“被告!你現在還有什么可說?”媽媽瞪著眼睛望著爸爸。“我……我根本就沒……沒看過她的什么日記本。”爸爸一口否認,向我反攻。“哼,到底是做賊心虛呀!說個話兒都吞吞吐吐。”我瞇著眼睛,給爸爸來了個下馬威。爸爸也不“示弱:“嘿,你也別得意,空口無憑,誰信誰呀?”“不對,我可以為姐姐作證。”我的小律師挺身而出,亮出了我的王牌,這下,爸爸可蔫了。媽媽繼續追問:“原告證據充分,被告你還能說什么?”爸爸知道自己敗局己定,一言不發,只是狠狠地瞪了我和妹妹幾眼。
“審判長”見“被告”己經無話可說,便宣判:“全體起立!我宜布:根據《家庭侵權、隱私權》第54條規定:父親侵犯女兒隱私權,必須受罰!被告應付原告精神損失費10元,并請被告吃一頓肯德從。”“耶!”我高興地跳起來,和妹妹擁抱在一起……
四年級作文 篇3
我們身邊有許多的美德少年,只是我們沒發現而已,我現在就知道一個美德好少年—孫浩然。
孫浩然是個初二的學生,但它卻做了許多的好事。我就說下他做的三件好事吧,第一是在20xx年5月時, 汶川大地震發生后,孫浩然將他存儲的150 元零花錢全部捐出,還主動在班上發起倡議,號召全班同學參與愛心募捐。他說:“想到地震后無家可歸的人很可憐,我就想幫幫他們。”第二是在20xx年8月,我國西南地區發生干旱時,孫浩然又發動同學們走上大街,在廣場上擺起募捐箱,募集善款1000多元。他說“看見受災地區的災民們沒水喝的照片時,我就于心不忍。”第三是,去年7月的一天,孫浩然在放學回家的路上,親眼目睹一位騎著自行車的'中年婦女被小汽車撞倒躺在地上呻吟,“請大家幫忙打電話報警!”他當即下車將她扶起,隨后,在市民的幫助下,孫浩然將這名婦女送到了醫院……“當時反應太慢了,沒來得及把車牌號記下來,不能讓肇事者逍遙法外。”事后,孫浩然不仗沒有炫耀自己的義舉,還因為沒有“逮住”肇事者而懊悔不已。
我覺得,孫浩然這種做了好事不會驕傲的品質,非常值得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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