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百年國士》之林語堂有感作文
寫書評,最難的就是對歷史名人的評論——漫漫歷史長卷、后人添磚加瓦,不過百年的歲月卻能使我們和那個年代隔著層粉墻。閱過《百年》,便嘆其歷史軸痕太過深刻,文學批斗紛紛雜雜。而那段文人才子輩出、思想碰撞最為激烈的年代,也成為我們現今感慨良多、可望而不可及的時代。《百年》四部,百十來頁,何以讀透?小小書評,千百來字,何以寫透?讀書的過程,亦是求學的過程。我以我有限的理解角度,來說說我對“國士”之一林“幽默”的一些個人看法。
1924年,林在《晨報副刊》上發表了《征譯散文并提倡幽默》等文,將英文“Huur”一詞創造性地譯為“幽默”,通行至今;他認為“人活在世界上,如果大聲打哈欠都不可以,那算什么人生”;他經常觀察妻子做飯,然后自言自語地說“用左手炒菜果然比較好吃”,然后在妻子的命令下乖乖走出廚房;他會在法國街頭,笑嘻嘻地喊著“一二三四五六七……”,數著情侶們親嘴維持幾秒鐘;他還喜歡擦皮鞋,會站在路上仔細觀察黑人小童怎樣把皮鞋擦得又黑又亮,然后回去像模像樣地學著,得意的不得了……他就像一個心智初熟的小孩,用快樂的心態過著生活。
他還很欣賞蘇東坡的風趣。曾說:“我們對于人生可以抱著比較輕快隨便的態度:我們不是這個塵世的永久房客,而是過路的旅客。”
或許你會認為他是一個放浪形骸、縱恣不羈的人。再聯想到他幽默大師的一稱號,會認為語堂之幽默正在于此。但錢穆在《懷念老友林語堂先生》中,對林的一段描述卻頗有意思:
“語堂兩指夾一煙卷,一面抽煙,一面談話,興致甚濃。……我擔心那煙灰墮落,有損主人地上那美好的地毯,……直到那煙灰已長及全煙卷十分七的程度,卻依然像一全煙卷,安安停停地留在語堂的兩指間”。后來他與語堂相交了才了解,“我行我素”只是林語堂的外相,“但語堂另有他內心之拘謹不放松處”,“語堂之幽默,在我認為,尚不專在其僅抽煙卷之一面,乃更有其煙灰不落之一面”。
感慨錢老觀察細致的`同時,我也不禁悟到:真正的大家,所謂婉約派抑或豪放派,也沒有唯一一說;李清照也曾有“欲將血淚寄山河,去灑青州一杯土!”的豪情,而蘇軾亦有“笑漸不聞聲漸悄,多情卻被無情惱”這般隱藏著豪放的小婉約。
想保持煙灰在煙即將燃盡時依然不落,這看似有心的舉動,實則應是他無心的體現。這一小細節,雖微不足道,卻恰恰使他整個人變得圓滿、真實:就像我們不相信世上真的有完人一樣,如果一個人好得過于極端,單純得過于純粹,這個人便失真了。林語堂放浪形骸、縱恣不羈,但他也有行事認真謹慎的一面。正如他自己所寫的自白:
“可幽默,作事須認真。”
這兩句話表面上好像很能自圓其說,實際上則是無法統一的。這因為“作事”往往包括處世與“待人接物”,而所包括的人生,也就是處世與“待人接物”的表現。因此這是無法調和的矛盾。
看似無法調和的矛盾,或許正是最好調和的。
放浪形骸、縱恣不羈中,也可有長留不落的煙灰戀于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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