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作文:麻雀的故事
黑色喉部、白色臉頰上具黑斑、栗色頭部,叫聲短平快,一年四季在廣袤的田野,在家家戶戶的炊煙裊裊里穿梭飛行,這就是麻雀。一種在我們家鄉隨處可見,親切而又讓我們熟視無睹的小動物,而且在我們家鄉有一個很親切的稱呼:老家賊,和地里的一種名為:老死不回家的一種植物一樣,是我們家鄉生活里永恒的一種風景。
小時候我們喜歡爬上高高的大楊樹,去捉麻雀的雛鳥,那種剛生出來沒幾天,黃黃的嘴角,羽翼未豐紅撲撲的肉體的幼雀,不過我們一個人爬上樹掏鳥窩的時候,必須有幾個小孩子在樹底下拿著彈弓,防備回家的麻雀媽媽的進攻,她們為了兒女,會不顧一切的向你飛撲,拼命的啄你。
小時候對麻雀,其實沒有什么特別的記憶,反正覺得如同家門口的老槐樹,炊煙一樣,是一種自自然然的東西,我們用彈弓打,用網兜捉,還有一場大雪后,用篩子支起,下面撒一些玉米粒,不過那時候不知道麻雀肉可以吃,有人吃過,說很香,不過大人不讓我們吃,說吃了,小雀雀會一個勁的長,嚇得有一個吃了麻雀肉的小孩子,天天揪住自己的小雀雀看,在小孩子的心里,那東西長太大了沒用。
麻雀這東西氣性大,我們小時候經常捉一些麻雀,用繩子拴住腿,開心的看著它一個勁的撲棱棱飛,想像以前一樣在天空自由自在飛翔,不過繩子盡頭,就是它悲哀的鳴叫一聲,跌落地下,下面落下來很多羽毛。
有的麻雀會一直這樣反反復復的飛起來跌下來,直到它的眼睛里是一種絕望的哀怨,還有的麻雀會不停地拼命啄拴住腿的繩子,哪怕把自己的腿啄的血肉模糊,甚至啄斷,只為飛向藍天,只為與家人團聚,那時候在我們小孩子是一種快樂,直到有一天看了屠格涅夫的隨筆《麻雀》,才知道那是一種殘忍,一種童心的殘忍。
屠格涅夫的隨筆《麻雀》里,寫了一個麻雀母親,為了救自己被一條大狗捕獲的小麻雀,奮不顧身與一條比自己不知道大,強悍多少倍的兇猛的狗,最后終于逼退大狗,救回了自己的孩子的故事,我被書中麻雀母親的勇敢無畏救子心切的母愛所感動,從此以后把彈弓扔了,看見小孩子打麻雀,總是去制止,任何生命都有自由自在活著的權利。
麻雀是養不活的,我們小時候經常把麻雀關進籠子里,喂他什么都不吃,只是一個勁飛撲,鳴叫哀嚎,直到第二天變成一個毛茸茸的死鳥,大人們說,麻雀氣性大,其實是麻雀對自由的向往,不自由,毋寧死。
小時候對麻雀有記憶還因為發生在我們附近村子三所樓國的一個故事,這個故事與麻雀有關。
三所樓郭是一個百十口人的小村子,在六零年三年自然災害的時候,偉大領袖號召除四害,其中麻雀名列榜首,因為它與人們搶奪救命的糧食,也就是那時候人們才知道麻雀肉不僅僅可以吃,而且可以長雀雀,尤其是成年人,本來餓的走路都走不成了,飽暖思淫欲是圣人說的至理名言,可是村子里的成年人吃了麻雀肉,下面的雀雀竟然破天荒的'勇武的站了起來。
村子里有一個讀初中的男孩子,吃了大量的麻雀肉,竟然把比他小得多的鄰居的女孩子給禍害了,男孩子嚇跑了,男孩子的父親去女孩子家負荊請罪,遭到了女孩子幾個舅舅一頓暴打,竟然把男孩子的父親打死了,不過那時候法制不健全,民不告官不究,最后的結局非常富有戲劇性,在干部的說和下,兩家人達成共識,女方不追究男孩子的罪名,男孩子家不追究女方打死男孩子父親的罪名,女孩子嫁給男孩子,那一年女孩子才十三歲,就住進了男孩子家,現在這個女孩子已經兒孫滿堂,她的孫子現在就在我們街上開了一個飯店,而且有一道很有名的菜:叫做吳華雀,吃過的人都說很好吃,尤其是那些上了年紀,還有一些當官的喜歡吃,因為據說吃了可以夜夜歡歌,如同十七八歲的年輕人一樣勇猛,當然這只是傳聞,因為我也吃過幾次,一夜睡到天亮。
現在的麻雀越來越少了,這是因為現在的農藥太厲害了,農作物打藥,菜打藥,就連麻雀棲息的樹上也打藥,小時候,夕陽西下,成群結隊的麻雀在夕陽余暉下展翅飛翔,在落滿夕陽余暉的院子里蹦蹦跳跳的場景,越來越看不見了。
其實因為我們人類的關系,小時候記憶里很多溫馨的記憶越來越少了,我在想,有一天,麻雀這種溫和可愛的小動物,會不會和我們的童年一樣消失的無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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