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今天,我干了一件見義勇為的事。
今天正好是張家渡的集市,我和大姑,郭心雨一起去趕集。我到了集市就直奔油炸店,我挑了條最大的魷魚,做成鐵板魷魚。我正吃的稀里嘩啦,滿口是油時,我發現前面
有好多人圍著什么東西。我艱難地擠進水泄不通的人群,才發現有幾個人正在賣藝,而且都是未成年人。
那幾個人和我差不多大的樣子正在表演雜技,一個男孩一邊騎著單車,還一邊跳繩,甚至有一個才五六歲的小女孩劈叉從一個直徑三十多厘米的鐵皮箱中鉆過去,那鐵桶比
她人還長,小女孩花了好些時間才淚流滿面地鉆出來,可見這多么的痛苦。
我這時不知哪里來的勇氣,對著正在嘻嘻哈哈笑的人群大吼了起來;你們不懂法律嗎?未成年人賣藝是違法的,是要坐牢的,你們就沒有一點同情心嗎?這樣的人真是沒人
性的人。
人群中立刻議論紛紛,還有的人掏出手機要報警,賣藝的小孩突然被一個大人帶走了,我也回家了。
事后我非常氣憤,那些沒良心的大人為了掙錢,讓孩子去賣藝,兒童是祖國未來的花朵,他們這樣做是毀滅祖國的前途,再說,這些動作非常危險,容易造成受傷。同情同情
他們吧,我們一起見義勇為,讓他們也過上幸福的日子。
篇二:
今天我們組做值日,我和另外兩個同學去后院倒垃圾的時候,聽見一串東西掉到地上的聲音,我們不約而同地向后看了一眼,地上一堆垃圾,再抬頭看,原來是三層的一個同學為了省事,直接從樓上把垃圾倒了下來,還有一片紙正在空中飛著呢,從位置上判斷應該是六年級的同學干的。
我們三個人中的一個第一反應就是:“告老師去!”我們想起剛來倒垃圾時,看見孫校長正上四樓呢,我們就跑去四樓找孫老師。遠遠地看到多功能廳里坐滿了老師,我們才知道老師們都在開會。這時,突然有個手碰了碰我們的肩膀,說:“你們來干嘛呀?”我們回頭一看,原來是洪校長。還沒等我張嘴呢,那個提議告老師的同學搶著把事情跟老師說了一遍。校長先讓我們回去,她驚訝的表情好像在說:“怎么可能?真不敢相信。”看來明天廣播的時候校長要說說這件事。
我一想,既然校長已經知道了這件事,一會兒下樓看見那堆垃圾還在的話,會不會覺得我們不好呢?所以我提議說:“咱們把垃圾掃了吧。”雖然我們心里都覺得沒人知道我們做這件事,也不會有人表揚,做這件事有什么意義呢,但是又一想,掃完了,即使不被表揚也是很快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