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星期一下午第二節課,同學們端著椅子來到操場上聽夏科長的法制講座。
在我們的一生中會面臨很多選擇,當你正在為他而不知道怎么辦時,你會怎么做?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因為不能判斷是非而選錯了路。
首先,夏科長給我們講了舉行“法制講座”的原因是最近幾年未成年兒童犯法的人數正在不斷增多,導致這些人犯法的原因是他們還不知道那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見了也不制止他們。
接著,夏科長開始講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這樣的:有一個人因為摔了一跤,腦子出了點毛病,到了十六歲便不去上學,也不出門,整天呆在家里看電視。有一次,他從電視上看見了消防車滅火,他非常喜歡消防車,但是電視里又不經常放,他就想要親眼看見消防車。這個念頭越來越強烈。有一天,他終于忍不住了,就走出家門,那時候每戶人家門前都堆著很多干草,他就點燃了那些干草,但是村里的人自己把火撲滅了,他沒能看見消防車。第二次,他把火放的更大了,還燒爆炸了一臺洗衣機,他如愿以償地看見了消防車。警察來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問他:“你為什么不跟父母說你想看消防車呢?或許他們會帶你去消防大隊看的。”他說:“我平時從來不和父母溝通,所以不會跟他們說。”聽完了這個案例,我想:我們一定要多和父母交流、溝通,有什么事不能埋藏在心里,要跟父母說,或許父母能夠幫助你解決。
最后,夏警長又講了未成年人要做到的十點要求和三要、三不要,便結束了“法制講座”。聽完了這次法制講座,我思緒萬千,俗話說的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我們不能從小就養成小偷小摸的習慣,那樣長大了便改不了了,遇到什么事情要跟父母商量,不能用偷搶等犯法的事情解決。看到有人做犯法的事情要及時制止并告訴他們那樣做的后果,做事不能由著自己的性子來。不能進入非法經營的場所,多宣傳法律知識,使我們的社會更和諧。 、
篇二:
今天,是一個特別的日子;它是我國“法制宣傳”的三周歲生日,這個日子,就是今年的十二月四日。
在今天上午,我仍舊背著沉重的書包去上學,幾乎可以說是和以往一模一樣。“唉,現在所說的減負,簡直就是口頭之話,根本沒有落實到實地嗎!”我邊向校門走去邊說。
走進校門,我望了望自己的班級,走了進去。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后便開始拿起語文書無精打采的讀了起來:“墨梅,王冕。我家洗硯池邊樹,多多花開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顏色,只留清氣滿乾坤......”讀了一會兒,廣播“叭叭”的響起來了:“由于今天下午鳳凰街道辦事處要在此處繼續法制教育,所以今天上午早讀課和第一節課上語文,第二節課和第三節課上數學。(重復上一句)”廣播剛一播完,教室一片轟動。我也放下語文書,跟著同學們一起歡呼起來:“下午終于可以不用上課咯!(重復幾次)”“唉,平時一天到晚都在教室里上課,累死了。現在終于可以放松一下了。”我自言自語道。于是整個上午就都懷著一種激動去上課。
終于熬到下午了,期待已久的“不上課”終于來到了。我邁著輕快的腳步,走到學校,去參觀《法制教育》。
拿個凳子,找個地方坐下來,便開始洗耳傾聽了。
凝視著主席臺上,坐著校長、黨委書記和警察。沒過多久,警車來了,隨著一聲汽車響,兩位服刑罪犯出了車,也來到主席臺開始獻身說法。
首先主動上臺的是一位26歲的青年,禿頭。他等我們坐好后,便開始講述自己的親身經歷:“我叫......原來成績一直很好,還曾被同學們推上‘班長’的職位,我也很認真學習。但由于家里貧窮,貢不起我讀書,便輟學了。我在家里白吃白喝,心里過意不去。有一天,我在我家門口碰見一個人,他似乎自言自語,又好像對我說:“唉,就這樣待在家中閑著,還不如出去闖一闖呢!”我聽信了他的話,帶了家中的財物,投奔于他。開始他請我吃,請我穿,還請我住。天長地久,我對他便發生了好感。慢慢的,身上的錢花光了,他就對我說:“哥們兒,我知道今天晚上有個販青蛙的人將從某某街道經過,我們埋伏在路旁,把錢財搶過來,這么樣?”我開始不同意,但我始終是用了他的錢,吃了他的飯,還是同意了。當天晚上,他叫來了幾個幫手,和我一起埋伏......就這樣,使我犯搶劫罪。我到處逃竄,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我終于在2003年被鄂州市公安局逮捕,對我進行公訴,我被法庭處于了4年有期徒刑,現在鄂州監獄服刑。我盤算重新做人,雖說浪子回頭金不換,但我究竟犯過了錯。我希望你們在這寬敞明亮的教室里能用功讀書,珍惜這段美好的時光。我的獻身說法完畢。”于是第一位服刑罪犯走下了主席臺。我們響起一陣熱烈的掌聲......
隨著第一位服刑罪犯的告終,第二位服刑罪犯上了臺,開始講述自己的人生經歷。
“我叫......”雖然說的還可以,但是語速太快,根本無法聽清他在說些什么。過了一會兒,他好像意識到這一點,便放慢了速度,我才聽得清楚他在說些什么。只見他繼續說道:“我在小學時成績一向很好,但由于我不慎迷上了游戲機,上學放學都去玩。漸漸的,我的成績直線下滑,我也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仍舊每天玩。我可以說是對學習毫無興趣,直至發展到逃學去玩游戲機。我在游戲機室里認識了一個人,每當我無錢玩游戲機時,他總是幫我付。日積月累,我對他發生了好感,任他擺弄。有一次,他叫我幫他搶銀行,我不答應,他也沒怎么樣。后來,他經常來問我去不去,我始終堅持反對意見,但我究竟收受了他對我的好,于是我便答應了。搶劫成功后,我分到他給我的兩萬元錢后,就四處逃竄。我看到警察就懼怕,我看見警車就遠躲。我始終是擔驚受怕,不能堂堂正正的走出來。我受不了這樣的日子,就去自首了......我的獻身說法到此停止,謝謝。”他走下臺后,就又響起一陣雷鳴般的掌聲。
觀看到此,我感觸甚深。
我們現在條件多好啊!有寬敞明亮的教室;有豐盛多彩的圖書;有勤勤懇懇的教師;有干清干凈的課桌。可是,我們都有去珍惜它們嗎?我們把教室視為囚禁我們的地獄;我們把圖書看作給予我們的玩具;我們把教師比作兇惡殘忍的野獸;我們把課桌看為我們千雕萬鑿的對象。我們和古人相比真是天壤之別!
他們兩個罪犯曾經成績都很好,還當過班長,可是因為一些客觀原因下,使他們成為一個罪人,一個在別人面前永遠抬不起頭的罪人!
難道我們非要去重蹈覆轍嗎,難道我們永遠不能去和古人相提并論嗎?我看我們這個世界科技越發達,人們就越怠惰,不愿思考,不愿創新!時代促使我們成為千古罪人!
俗話說:“三更燈火五更雞,正是男兒讀書時。”可是,我們辦到了嗎?我們從小就受到父母的寵愛,不能受一點兒委屈,讓我們不能從失敗中吸取教訓,吸取成功的經驗。這難道不是真的嗎?
這兩個罪犯知道了要去珍惜青春時光,珍惜讀書時光,那是因為他們已經失去過了。難道我們只有失去,才會懂得珍惜嗎?如果只有到失去那時才知道時光可貴,那就已經太晚了,因為過去的時光是不會在回來了。
經過了這次法制教育,我不僅僅只懂得了要守法,更總要的是,我懂得了要怎樣做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