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我聽了學校舉行的法制教育報告會后,學到了許多自我保護的知識。
比如:下午放學后,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如果有陌生人問你爸爸媽媽的電話號碼,千萬不要告訴他。當自己在家里的時候,不要隨便給陌生人開門。上馬路的時候,要走斑馬線。爸爸媽媽帶你出去玩的時候,不要和家人走散了。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出去玩的時候,要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去玩,不要到自己不熟悉的地方去玩。
我想,我一定會保護好自己的!
篇二:
在家里,父母每天都在叮囑我們要注意安全,遠離危險;在學校里,老師每天都要我們緊記安全常識。
有一次,哥哥跟我說:“豪豪,你在學校里有沒有人欺負你,有沒有高年級的哥哥向你借錢?”我說:“沒有。”哥哥接著說:“我們學校里有同學被一些輟學青少年在校外強迫借給他們錢,有的一個星期還要給一次;他們都很害怕,又不敢跟老師說,怕被報復,怕被挨打。”我說:“哥哥,你讓他們趕緊報警啊!”哥哥摸摸我的頭就走了。
過了幾天,我就聽到媽媽和舅媽說起這件事:那個輟學青年已經被警察抓起來了;因為很多學生多被敲詐和恐嚇過,學校和家長都已經報警了。據說受害的學生非常多,正在統計中。
媽媽告訴我:要提高防范意識,不要輕易將自己的姓名和家庭情況告訴自己不熟悉的人;要謹慎交朋友,若出現被人敲詐或恐嚇,要及時告訴父母、老師、同學,必要時可立刻報警,尋求及時的幫助。
從這件事中我懂得了一個道理:我們要自覺增強安全意識,我們要多學習、多了解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法制知識,增強自我保護的本領,學會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