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難過時,請不要隨便對他說的十句話
NO、1——你不能改變別人,只能改變自己
在我們的語境中,“改變自己”的潛臺詞,往往是勸說別人變得忍讓屈服。請不要勸說你的朋友忍讓屈服,你要支持他變得強大起來,需要改變的不是自己的原則,僅僅是自己與這個世界相處的方式而已,他仍然可以做原來的自己,不需要去改變別人,只是改變對待別人的態度而已。
NO、2——社會就是這樣,你又不能改變社會,只能適應
對別人說這句話之前,先問問自己,這個社會哪樣?你認識中的社會和別人認識中的社會一樣嗎?
NO、3——不要抱怨,抱怨又解決不了問題
與這句話類似的還有“有抱怨的時間不如去做……”“有抱怨的時間你早就……”“有本事不要在這里抱怨,去……”。
抱怨其實是一種不太受周圍人歡迎的行為,特別是不能感同身受的人,他們會本能地逃避負面情緒,并且阻止他人情緒的表達。
然而,在你的朋友向你訴說自己的痛苦或者悲傷時,請不要對他們說“不要抱怨”,他們只是想要有個人傾訴而已,他們需要的不是提出建議,而是有人能包容他們的負面情緒而已。
NO、4——少抱怨,多感恩
抱怨該抱怨的、感恩該感恩的就可以了,尊重自己的情緒表達,對不值得感恩的人感恩,是種什么心態?
NO、5——比起誰誰誰,你已經很幸福了
我從不認為幸福不幸福是比出來的。他們總會找到比你更慘的人。來證明你“其實已經很幸福了”。有比你慘的人,你就覺得自己幸福了,某種程度上不是一種好的心態。這幾年,勸人要知足的`越來越多,鼓勵人有追求的卻越來越少。
人和人是不一樣的,幸福還是痛苦只有自己知道,不能因為世上斷腿的人多,就不允許崴了腳的人哼哼。謝絕比較誰更慘,謝絕“你這樣已經算是很幸福”。人幸福不幸福的標準是自己的,不是比較出來的。尤其是不要在朋友郁悶的時候,再跑過來說我當年多慘多慘你現在這個算什么。
NO、6——凡事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用“凡事”取代就事論事,以偏概全,用一個“多”“少”的界定,直接混淆了黑白。要求你凡事對內歸因,就像是這十句話的共同特點那樣,是對對方錯誤的有意遷就和回避。矛盾的起因,該誰的就是誰的,如果要“多”找自己的,“少”找別人的,就只能是把別人的錯誤壓在自己頭上。不回避自己的責任,但“原因”該誰的就是誰的,我們沒有“多”找自己原因的義務。
NO、7——快樂也是一天,不快樂也是一天,為什么不過的快樂一點?
很多人只是機械地重復它,自己卻做不到。為什么做不到呢?因為對大多數人來說,在多數時候,快樂還是不快樂,是有原因的,一天到晚除了快樂什么都沒有的,是傻子。想變得快樂起來,應該去直面引起不快樂的原因,而不是用這種麻木的話安慰別人和自己。
NO、8——父母都是為了你好,只是方式不對
只要目的是“為了你好”,任何方式你都要接受,甚至還要感恩。但是,“為了你好”這件事是不能證明的,因為打著為了你好的旗號做出的傷害,全部會用“方式不對”來掩飾。這是流氓邏輯。
一個人,強調自己的父母是對自己好的,強調自己愛自己的父母,完全沒有問題,值得支持。但他沒有資格判斷別人的父母是不是這樣的。更沒有資格在一件他不了解的事情上,斷言誰對誰錯。
即使是屬于“真的好”的一部分,此言也不可取。父母所追求的,是他們所認為的好,不一定是孩子認為的好。方式不對,也應該為這份不對負責。方式不對,子女也有權反抗。在朋友與父母發生矛盾時,請不要盲目地用這句話安慰他。
NO、9——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父母
“沒有不愛孩子的父母”等于“所有的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要推翻這條假設,僅需要一個反證即可。事實上,反證絕對不僅一個,只是多數圣母,對這些反證會選擇無視。或者干脆在“愛”的定義上做文章,把傷害說成是愛,是表達方式錯了的愛。所謂“表達”,需要有“內在”,沒有“里”何來“表”,內心無愛,如何能表達出愛?你父母愛不愛你,你愛不愛父母,你自己感覺是就可以是。但是你沒有資格判斷另外兩個人之間有沒有那種愛。人心是復雜的,父母也分很多種。
NO、10——再過幾年你就不這樣想了
這句話的潛臺詞其實是——再過幾年你就會像我們這樣想。
隨著年齡閱歷的變化,想法改變會很正常。但是,沒有人能夠斷言自己將來會怎么想。持此觀點的人,認為對事物的看法是唯一的,世上所有的人都會“這樣想”,沒有“這樣想”的人,僅僅是因為時間還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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