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孤獨唱到遺忘散文
總有那么一首歌,愿意讓你唱到深刻,深刻到遺忘。
“這是一個戀愛的季節,空氣里都是情侶的味道……”手機鈴聲響起,這首歌在手機里放了三百六十多日,如今這旋律早已熟悉到厭煩。
我承認,我是一個喜新厭舊的人,一首曲子聽到熟悉,然后放棄,這便是我和它的緣分了。單看這結局定不會有有人相信我曾經的狂熱,為了一首歌搜遍百度,問尋谷歌,叨擾朋友……最后聽上幾日,便又不知遺忘在哪個角落。這就是事實,用一個很不恰當的詞講,情深緣淺。
然,生命之中皆有一個例外,喚作奇跡。
張楚的《孤獨的人是可恥的》就是奇跡,時至今日,它仍是那么理直氣壯地呆在我手機里。閑暇時光,獨自坐在秋千上,梳理著零亂細碎的回憶,早已不記得尋覓了多少旋律,又丟棄了多少經典,唯有罵我可恥的那首曲子安然無恙。畢竟按張楚的理論講,我是可恥的,因為我孤獨。
第一次聽這首曲子的時候,我還并不可恥,只是陪著一個可恥的人揮霍年華而已。否則,憑著張楚平凡無奇的外表,普通低調的嗓音,又怎會引起我的注意。為了討好那個可恥的人,我去翻閱郭小四式的冰點文字,因為我要為他寫一些催人淚下的東西。后來,很湊巧地看到了一句話,一顆不肯媚俗的心。
對于已經媚俗的我來講,這句話足夠討厭,它像是刻意提醒一般,呼吸著稀薄的愛情空氣,我卑微如塵埃下的枯葉。為了讓他不再可恥,我替他寫情書,然后塞進另一個女生的書桌里,最后被他大聲斥責,多事。瞧,究竟是誰比較可恥?
后來,媚俗的我還是把張楚的那首歌下載到MP3中,聽著那不柔不亮的嗓音,我壓抑地幾乎崩潰。也許我應該把這首戳痛靈魂的歌轉移,我大大咧咧地砸他的.門,然后丟給他MP3。我用最不經意的語氣對他講話,像是討論今天的好天氣,他看著屏幕上滾動的字幕,最后把耳塞放在我的耳朵上。他說,學會了再唱給我聽。
他終是沒聽那首歌,也沒有等我學會。那年夏天他畢業了。后來我想,他一定不再可恥了,因為他選擇了另一所大學,沒有追隨那個女孩。可我,聽著張楚的歌又可恥了一年。
放不開的人,都只是畫地為牢,作繭自縛。
那是后來,他寄給我的信中的話,那么明晃晃的刺痛著我的靈魂,卻被我極沒志氣地爛熟于心。
手機屏幕亮晶晶的,提示寫著:刪除 孤獨的人是可恥的 ?左邊的按鍵很好用,我輕輕按了下去。張楚說,孤獨的人他們想象鮮花一樣美麗。其實我并不奢望絢爛的美麗,我只是作繭自縛的孤獨著,想開了,才能繼續走下去。唱著一首歌,守著一個人,若那人已破繭而飛,那段旋律也該遺忘了。
請記得,曾為你唱一首歌,愿意讓我唱到深刻,深刻到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