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前農村信用社反洗錢宣傳存在的問題
農村信用社作為金融機構一員,其反洗錢工作接觸較晚,整個系統反洗錢工作也是近幾年才開展起來的,多數員對反洗錢工作并不是十分了解,反洗錢意識比較淡薄。所以在反洗錢宣傳上存在宣傳不力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反洗錢宣傳方式單一。農村信用社反洗錢宣傳方式主要是:1、柜面宣傳,即在柜臺上或資料架上擺放反洗錢資料,有客戶在辦理業務時或等候辦理業務時,發給客戶自己閱看。2、標語橫幅宣傳,即在營業辦公等場所打出或電子顯示屏滾動出幾幅統一編制的簡短反洗錢口號或標語。3、設立展板宣傳,即在營業辦公場所設立反洗錢宣傳板,由客戶自行觀看查閱。4、集中設點宣傳,即在統一的時間由信用社集中人力物力將上述宣傳形式集中在某地點宣傳,具有一定的主動宣傳形式。這些宣傳形式雖然有一定作用,但與現代科技發展水平不相適應,仍然不夠,需要進一步拓寬。
(二)反洗錢宣傳缺乏主動。由于農村信用社人少事多以及多數基層員的反洗錢意識不高的客觀原因,致使反洗錢宣傳缺乏主動性。反洗錢宣傳通常是在人行或上級聯社的要求下才會開展起來,例如,柜面宣傳通常是擺放了資料,至于客戶看不看是客戶的事,柜員基本上不會主動發放或介紹資料中的知識或案例。而標語橫幅、展板宣傳、集中設點也一般體現在“反洗錢宣傳月”活動中,由聯社統一制作和集中宣傳,網點有電子顯示屏的還可以長期滾動宣傳,而展板和集中設點宣傳形式通常是集中某段時間。總之,缺乏宣傳主動性。
(三)反洗錢宣傳內容不足。由于農村信用社自身反洗錢知識不夠,從而對反洗錢宣傳的內容不能夠多廣寬,其宣傳內容多以人民銀行統一印制的為主,如反洗錢法律法規,對平時工作中積累的反洗錢案例及反洗錢相關其他業務規定不能融會貫通宣傳。
(四)反洗錢宣傳對象片面。農村信用社服務對象主要是“三農”,而農村文化素質高的年輕人基本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都是文化素質較低、體弱病殘的老人或留守兒童,再加之農村地區大多交通不便,消息閉塞,因此反洗錢宣傳對象主要是場鎮街道居民、城市社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客戶。其實,宣傳對象不僅限于所有客戶對象和非客戶群眾,農村信用社員工也應是宣傳的主要對象,只是其宣傳方式不限于上述方式,應當更深入、更具體。
二、反洗錢宣傳存在問題的主客觀原因分析
(一)反洗錢工作思想認識不深刻。思想認識是制約農村信用社反洗錢工作質量提高的根本因素。從信用社內部看:一些管理人員及員工認為農村地區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經濟發展落后,貪污、販毒、走私、黑社會等犯罪分子不會通過農村網點機構進行洗錢犯罪;此外,怕宣傳影響客戶的客戶非理性行為,從而導致業務流失,影響自身經濟效益。從社會公眾看:由于宣傳不夠廣泛和深入,社會公眾對反洗錢的認識不足。從政府部門看:相關部門因為引資心切,對加強反洗錢工作不理解,不積極配合。
(二)自身缺乏反洗錢知識。反洗錢方式農村信用社雖然反洗錢工作已開展多年,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宣傳方式單一、內容上仍然不夠豐富,特別內部的反洗錢培訓,缺教材、缺師資、缺案例、缺成熟規范的反洗錢技術模式,從而培訓學習也只是停留在低層次水平,翻來覆去抄法規、讀概念,與實際工作結合不夠,對反洗錢宣傳現實指導意義不大。在實際工作中多數職工不熟知與其業務相關的金融法規和行業制度規范,憑感覺、憑經驗辦理,業務處理隨意性較強,不能及時識別和防范洗錢活動,怎么能有效開展好反洗錢宣傳呢?
(三)過份依賴科技平臺。近年來,農村信用社利用科技信息大平臺,開發了反洗錢監管報送系統、敏感交易系統等,對反洗錢有效工作開展有了很大的支持。但是部分員工依賴于這些科技平臺,不注重主觀分析,不鉆研制度規定的根本目的,從而也導致辭反洗錢宣傳工作僅停留于淺層表面。
(四)反洗錢宣傳工作缺乏激勵約束機制。反洗錢宣傳屬于義務性工作,不論開展得好孬,不會觸動機構網點或員工任何利益。因此就會導致宣傳工作缺乏責任性、主動性和積極性。
(五)反洗錢宣傳工作缺乏統一協調。雖然每年人行要組織開展反洗錢宣傳月活動,以專門的宣傳月活動形式體現人行對反洗錢宣傳的重視,但是作為具體經辦宣傳的金融機構由于自身業務經營活動,在宣傳月中集中一定人力物力開展活動后,農村信用社作為金融機構一員,本身人少事多,其后勁肯定不足。然而一年之中,不論是人行,還是銀監、或是政府相關部門都會組織開展很多冠之不同名義的宣傳活動,為什么就不能建立一定的協調和資源共享機制,統一組織銀行業務類宣傳,從而提升宣傳規模、營造宣傳氛圍,確保宣傳效果。
三、改進農村信用社反洗錢宣傳措施與建議
(一)強化組織領導,推動反洗錢具體工作。加強反洗錢組織機構建設,領導重視,專門部門負責,配備業務素質較高的管理人員,制訂嚴格的工作職責,方能確保反洗錢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加大員工反洗錢培訓力度,提高反洗錢工作水平。對員工的培訓,應當形式多樣,不拘形式,不應只是對法律制度的照本宣科,而是要更多地結合實際業務操作去培訓,既要提高思想認識,更新觀念,又要提高反洗錢業務處理能力和水平,這樣才能更有利反洗錢宣傳更加貼切實際,更加有利于廣大普通群眾接受反洗錢宣傳。
(三)多樣化宣傳,加大宣傳力度。在人行和上級聯社指導下,在反洗錢宣傳上能夠盡量做到宣傳協調統一,宣傳資料統一,宣傳口徑統一,在方式上應當拓寬宣傳渠道,除柜面宣傳、展板宣傳、橫幅宣傳、集中宣傳外,還應當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平臺、媒體平臺或其他公共平臺宣傳,如通過短信銀行宣傳、網絡平臺宣傳或報紙、電視臺、公交平臺、出租車平臺等,讓群眾隨時隨地都能通過農信用社不同宣傳渠道了解相關知識。在宣傳行為上,可以通過聯合人行、公安以及相關政府部門聯合在媒體上做公益性廣告宣傳,提高社會公眾對反洗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宣傳重點上,應當加大對偏遠農村反洗錢宣傳教育的投入,使偏遠農村的農戶更多地了解反洗錢知識和反洗錢的重要性;在宣傳內容上,重點應向廣大群眾宣傳洗錢活動對社會的危害性,即要向企事業單位的財務人員宣傳洗錢的方式和方法,也要向普通群眾講洗錢案例,防止受騙上當充當洗錢角色,也可防止不法人員以洗錢方式詐騙錢財。
(四)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實施激勵約束辦法。農村信用社是金融機構反洗錢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其人員少、網點多、且多數網點在鄉鎮上,在城市銀行業機構反洗錢工作進展顯露成效時,鄉鎮網點很有可能成為犯罪分子進行洗錢的“溫床”。因此,在農村信用社加大反洗錢宣傳十分必要,人行及農村信用聯社應加強反洗錢宣傳的指導與督查,并實行一定的激勵約束機制,對宣傳工作開展得好的信用社,應當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對于宣傳工作開展不力的,應給予適當處罰,以強化反洗錢宣傳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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