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密局“問題清單”:
1、未能把工作做實、做深、做細,滿足于過得去。
2、工作效率不高。
3、重大決策執行不夠得力、落實不力。
4、面對錯誤言論與行為不敢亮劍。
市機要局“問題清單”:
1、與基層單位缺少溝通,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指導少,存在安于現狀、創新工作做得不夠的問題。
2、商密網絡維護和管理存在服務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的問題。
3、網絡通信業務學習抓得不夠緊,網絡技術服務能力不能滿足現實需要。
市委黨校“問題清單”:
1、校委會班子自身建設需加強。
2、需進一步規范機關工作運轉流程。
3、需完善和拓寬諫言納策渠道,擴大干部職工知情權。
4、需解決培訓食宿不配套問題。
市編辦“問題清單”:
1、深入基層單位一線調研不夠,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不足。
2、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思考單一,辦法較少;沒有充分盤活機構編制存量。
3、擔當創新精神不夠。
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問題清單”:
1、公積金歸集擴面建制工作力度不夠。
2、公積金提取手續不夠簡化。
3、公積金的使用率偏低,需做牢做實惠民措施。
4、工作作風有待改進,需提升窗口服務形象。
5、黨風廉政建設教育需進一步加強,切實搞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市安監局“問題清單”:
1、爭先創優意識不強,工作被動應付,在工作目標追求上,注重保持全市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不注重在襄陽市和湖北省爭先進爭位次。
2、在監管執法上,如何在打擊企業的違法行為的同時,又保護企業的安全發展,深入研究不夠,方法不夠。
3、工作部署不盡合理,領導意識不強,推進上不夠平衡,時而有推諉扯皮現象。
4、交流溝通不夠,機關干部工作積極性調動上有待加強。
5、制度落實不夠嚴格,存在好人主義現象,開展批評輕描淡寫、避重就輕或是深入了解不夠,不分青紅皂白。
6、監管工作面廣,監管力量嚴重不足,解決辦法不多,爭取不夠。
市文體局“問題清單”:
1、加快文體旅新事業發展的緊迫感不夠強,工作上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工作效率不夠高。
2、深入基層不夠,在服務基層、服務群眾上有待進一步加強。
3、面對加快文體旅新事業大發展的重擔存在畏難情緒,主動擔當和敢闖敢試的意識不夠強。
4、文化基礎設施投入力度不大,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滯后。
市統計局“問題清單”:
1、引領激發統計工作活力不夠。
2、統計基礎不牢,工作質量不高,科學統計不夠。
3、統計執法不夠。
4、在服務黨政領導、服務基層、服務社會各界等方面均有服務程度不夠、透明度不夠等問題。
市交通局“問題清單”:
1、自覺學習意識不強。
2、爭先創優意識不強。
3、抓工作有點疲沓、懈怠。
4、改革創新意識不強。
市商務局“問題清單”:
1、學習不夠,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需要。
2、深入基層調研、幫助解決問題主動服務上不夠。
3、工作主動創新不足,主動開拓不夠。
市招商局“問題清單”:
1、創新不夠,項目評審流程不優。
2、落實不夠,在建項目進展推進效率不高。
3、主動服務不夠,項目秘書的服務水平和質量不高。
市建設局“問題清單”:
1、政治理論學習欠全面系統,學習活動流于形式,特別是對學習內容的思考、研究不夠深入。同時,理論聯系實際不夠緊密,活學活用、學以致用做得不夠。
2、工作安排部署多,督辦落實少,安于現狀,滿足于老經驗、老辦法,缺乏碰硬的精神。
3、 深入一線調查研究不夠,在解決群眾利益、基層單位的實際困難方面力度不夠。工作急于求成,片面強調對上負責,忽視基層單位的反映和實際工作效果。
市規劃局“問題清單”:
1、工作作風需要進一步轉變。
2、加強機關規范化建設,完善規章制度。
3、服務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市城管局“問題清單”:
1、學習不夠,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2、部分單位存在工作消極畏難,工作疲踏,效率不高;存在工作部署多,督促檢查少。
3、與群眾溝通思想的少、交心談心少,存在被動服務的情況。
4、部分黨員自律意識有待加強。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問題清單”:
1、業務機制不順暢,個別部門相互制約、推諉、扯皮現象時有發生。
2、執行內部管理制度不嚴格。
3、班子成員之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次數少。
4、在一些關鍵節點上擔當意識不強。
市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問題清單”:
1、工作方法簡單,不講究方式方法。
2、聯系群眾、深入群眾不夠。
3、學習主動性不夠。
市公安局“問題清單”:
1、政治理論學習不夠深入。
2、深入基層指導、到一線調研工作不夠。
3、好人思想作怪,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夠。
4、組織青年民警學習交流不夠。
市人民檢察院“問題清單”:
1、思想認識的深度和廣度還有待于進一步拓展,對上級精神學習、思考、實踐不夠。
2、創新能力需進一步增強,工作觀念還有待改進。
3、在服務大局意識上需要進一步提高。
4、對應公開的事項公開不及時、不全面。
市法院“問題清單”:
1、對群眾反映問題處理不及時。
2、群眾“立案難”問題未得到徹底解決。
3、司法便民工作未全面落實。
市司法局“問題清單”:
1、工作督辦落實力度不夠,有時存在被動應付現象。
2、隊伍整體素質有待提高,隊伍形象有待提升。
3、創新精神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