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團分組討論時,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國威電子有限公司車間副主任易鳳嬌列舉了一系列令人哭笑不得的證明事項,經她調研,社區需要開具證明的事項有110多項,社區公章被當成了“萬能章”。
隨著社會發展,社會管理越來越精細化,政府將越來越多的服務職能伸向基層,居委會的章子也迅速增加,這在全國都是普遍現象。這樣一來,看似百姓辦事兒方便了,但行政性事務社區公章是如何煉成“萬能章”的,不外乎三個原因:一是職責缺位。一些職能部門重管理、輕服務,不愿不想不主動履行自己的職責,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而把所有事情都推給社區;二是轉嫁風險。一些單位基于自身利益考慮,把本該自己開的證明推給社區,以此逃避責任、轉嫁風險;三是信息不共享。居民辦事所需信息在政府部門的信息系統里已經存在,原本不需要社區開具證明,只是因為各自為政,信息不共享,造成居民“蓋章難”、社區“難蓋章” 的困境。
解決社區公章成“萬能章”的問題,需要對癥下藥:第一,實行首問、首辦責任制,從源頭上依法糾正相關單位和部門不作為、亂作為、懶政、怠政的做法,使社區回歸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身份,將更多精力用于服務居民;第二,依法清理、精簡各類證明,相關單位和部門必須各司其職、各負其職,相互協調、相互配合,不能把所有事情和責任全部推給社區;第三,實現信息聯網,解決相關部門各自為政、信息分享困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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