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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寶藏散文
2007年,硯山縣公安局破獲三起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兩名,為受害人挽回損失2萬余元。
7月8日14時30分,硯山縣盤龍鄉探科村村民朱某某到刑偵大隊報稱:7月8日9時許,其父子二人在盤龍鄉藏地丫口山上被兩個自稱是中國西南航空公司的外地人,利用從山上挖出的“金烏龜”騙走現金1萬元。接報后,刑偵大隊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
經調查,案發當日犯罪嫌疑人在騙走朱某某父子1萬元現金后曾給其留過一收款人為“王振華”的收條。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線索,刑偵大隊迅速劃定了偵查范圍,確定犯罪嫌疑人為兩名男性,年齡在40至50歲之間,操外地口音。綜合以上情況分析,犯罪嫌疑人還有繼續作案的可能,刑偵大隊立即組織警力對城區及城郊旅館案發前后入住的外地人員進行排查。對可疑人員的隨身物品進行檢查,看是否有作案時使用的“金烏龜”及收藏證書等物品,與此同時調用秘密力量輔助偵查,但排查下來既未發現叫王振華的人登記住宿也未發現類似可疑物品。偵查未果,偵查人員一方面繼續走訪調查,一方面加大對旅館入住人員的排查,排查范圍擴大到6月中旬入住人員。7月12日上午10時許,經過縝密偵查,刑偵大隊民警在硯山縣城吉昌賓館將犯罪嫌疑人陳井卿、伍先光成功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陳井卿(男,現年63歲,系湖南省新化縣孟公鎮清水村一組村農民)、伍先光(男,現年59歲,系湖南省新化縣孟公鎮紅光村14組村農民)交待了合伙詐騙的犯罪事實。據交待,陳井卿、伍先光今年7月初從湖南出來,約好來外地進行詐騙。7月5日二人到達硯山后分頭進行詐騙活動,7月8日上午8時許,陳井卿、伍先光攜帶在家花三十元錢買的假金烏龜和收藏證書坐出租車到盤龍鄉新公路邊。兩人見到有兩農民(即朱某某父子)在地里干活,便上前對朱氏父子介紹他們是中國西南航空公司的職工,并出示偽造的介紹信和名為“王振華”的工作證。稱其公司要在附近建一個航空指揮塔,(還出示偽造的指揮塔建設平面示意圖)需要一些工人,叫朱某某幫忙找二十個工人,工錢每人每天60元。如果找到工人后具體施工由朱某某負責,具體給工人多少錢由朱某某自行決定。朱某某父子一聽有利可圖,很高興地應承下來,同時和伍先光兩人一同去看工地。在到達所謂的工地時,伍先光指揮朱開福父子東挖西挖,在挖的時候乘其不備由陳井卿將事先準備好的假金龜藏于土中,而后又按動藏于褲袋中的遙控門鈴按鈕,謊稱檢測到土中有寶藏,并誘使朱某某父子將“寶”(即假金龜)挖出。同時陳井卿佯裝打電話將情況報告“總部”,然后告知朱某某父子,金龜是國寶,價值180萬元。必須將該“寶”交公,每人可獲得500元獎勵,現在“總部”知道挖到金子的事不能不交,但“總部”不知道挖到的是金龜,他們幾個人可以湊錢買金子熔成一砣大金子后交公。這樣雙方將“金龜”拿到市場上賣后便可分到90萬元。雙方考慮后商定后由朱某某父子出資一萬元,伍先光、陳井卿出資五萬元,共六萬元便可買到金子。朱某某父子便回家拿出一萬元現金交給伍先光,伍先光兩人還打了個收條,并將金龜交由朱某某保管,雙方商定待伍先光兩人湊夠余款把金子送到“總部”后再回來分“金龜”的錢。第一次作案輕易得手后,7月12日上午兩人本打算再去行騙一次就回老家,沒想到剛出賓館門就被公安機關抓獲了。
就在陳井卿、伍先光二犯歸案后,刑偵大隊還陸續接到群眾報案,稱被人用假金龜詐騙,經大隊對二人審訊深挖,犯罪嫌疑人陳井卿交待在當年6月下旬還曾伙同伍先光等人在硯山城詐騙作案兩次,涉案金額共計2.5余元。犯罪嫌疑人陳井卿、伍先光已被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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