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喜歡散文
那是前年暮春的一個傍晚,暖風熏得人將醉,我的步伐凌亂遲緩。
下班,我在電梯里偶遇作協一位前輩,他說:“在楠溪江文叢里看到你的《老周》,寫得真好,真的很好。”
“平時也經常寫寫的吧?”前輩殷切地追問。
我支支吾吾答不上來,《老周》其實寫于大學時代。還未欣喜,已然汗顏,我能說,文字荒廢到“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都算不上嗎?
回家,翻箱倒柜地找到幾本讀書筆記,跌坐在書房里想啊想,我是什么時候與文字結緣又分離的呢?
小學一年級在外婆家。因為沒上過學前班,我剛開始連數字“2”也不會寫,急得直哭。剛一學會認字,我就去翻表姐收藏的小人書,囫圇吞棗看得津津有味,遇到不認識的字,哪里舍得起身查字典,所以認了很多半邊字。夏天的傍晚,有生意頭腦的表姐常在自家房前的街上擺攤出租小人書,有時也跟小伙伴互換自己沒有的書看。我呢,總是自告奮勇守在邊上安靜地看書。
那個年代沒什么課外讀物,每學期新發到手的語文書,小小的人兒總是先睹為快。低我一個年級的表妹,很喜歡聽我讀新書上的故事。記得有一篇文章叫《踢鬼的故事》,黑白插圖是一個白衣飄飄的“鬼”。我和表妹又好奇又害怕,兩個人再三合計,由表妹蒙住圖片,我哆哆嗦嗦往下讀,到最后,才發現根本沒什么鬼怪,被魯迅先生踢飛的原來是盜墓賊,嚇出一身冷汗的我們忍不住哈哈大笑。
三年級回到自己家。某日,在閣樓發現被老鼠咬掉邊邊角角的《紅樓夢》《儒林外史》等書,原來是父親的藏書。燥熱的大中午,大人們在午睡,我一個人汗流浹背地窩在閣樓,隨意抓起一本書,看得稀里糊涂,只懂個大概,居然也如癡如醉。母親說父親去外地謀生前,喜歡在煤油燈下看書,常被心疼油費的她責備。可惜,后來的父親迫于生計,遠離了書本。
初中,迷上摘抄好詞好句,剪貼中意的文章,筆記本加起來是厚厚的'一疊。習作漸漸得到老師表揚,和被當成范文傳閱。
到高中照樣不務正業,自習課常常偷看小說,在宿舍臥談會上自以為很有見解地談論林黛玉、賈寶玉。不知不覺,我對語文有著迷之自信。語言是相通的,英語也學得不錯。花了大力氣的數理化,成績反倒不是特別理想。
大學入了文學社,看了一些外國名著,寫過幾篇自己得意的文章,也算如魚得水。
不知何時,敏感自尊的少女寫起日記,有時候是周記,有時候是月記,無人督促,倒也一直堅持了下來。直至步入婚姻,一個人寫日記終覺不便,那么沉入生活吧,我對自己說。后來,有了孩子,更忙亂地找不到自己,除了偶爾在QQ空間記錄生活點滴,再無其它。
參加工作第一年,我在同事引薦下加入縣作協。除了在報紙副刊發表過幾篇“豆腐干”,長久以來沒什么作品,都不好意思承認自己是會員。有時也會暗暗責問自己,明明很喜歡,為什么可以輕易地放棄?很快,這些念頭被忙碌的工作、生活,更多的懶散所淹沒。
窗臺上,多肉在炫耀它的生機勃勃。春將盡,我還好意思說自己懶如春嗎?
終于,我鄭重其事地注冊了個人公眾號,陸續貼上學生時代的習作。
在初夏的第一縷涼風里,當我試著重新提筆寫點什么時,剛好遇見簡書。它簡潔大方的格式和隨時修改的優勢,讓我一見鐘情。人生處處有驚喜,文來文往,由此認識了許多有才有趣的文友,一直鼓勵指點時有怠倦的我。
來簡書快兩年了,至今只發表十幾萬字。但我還是要謝謝自己,雖已塵滿面,終還是像一只慢吞吞的蝸牛,按著自己的節奏,一直在循著文字的光前行。這些,深夜的鍵盤都記得。所以,我毫不掩飾地給自己每一篇文章點贊。
人們愛說不忘初心。“寫作的初心是什么?說到底,不過是藉由文字,追尋靈魂之豐盈。但路漫漫其修遠兮,或許終一生都未能到達。”這是我曾經的思考,現在還想加一句,別問初心,只管耕耘。就算花不開,果不結,溫柔的風,多情的雨,相知的伴,自由的心,都沒有辜負歲月。
一年之計在于春,你喜歡烘焙,去做吧;他喜歡旅行,出發吧;我喜歡寫字,去寫吧。喜歡就不要等,趁余生還長,趁余生不長。
春日的計劃很美好,愿我們一輩子都不要丟掉自己的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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