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做元宵,在我國是由來已久習俗。人們在元宵節吃湯圓,實際上是思念親人、渴望團圓的意思。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了元宵節的手抄報,供大家閱讀參考。
2017正月十五元宵節手抄報01
2017正月十五元宵節手抄報02
2017正月十五元宵節手抄報03
農歷正月十五元宵節,又稱為“上元節”、上元佳節、小正月、元夕或燈節,是春節之后的第一個重要節日,是中國亦是漢字文化圈的地區和海外華人的傳統節日之一。正月是農歷的元月,古人稱夜為“宵”,所以把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正月十五稱為元宵節。中國古俗中,上元節(元宵節)﹑中元節(盂蘭盆節)﹑下元節(水官節)合稱三元。元宵節始于2000多年前的秦朝。漢文帝時下令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漢武帝時,“太一神”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馬遷創建“太初歷”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大節日。2008年6月14日,北京市懷柔區、密云縣,山西省柳林縣,河北省蔚縣,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泉州市、晉江市、仙游縣、連城縣,甘肅省永昌縣,青海省樂都縣申報的元宵節,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14年12月3日,北京市門頭溝區,河北省灤平縣,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浙江省寧?h,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陜西省彬縣申報的元宵節(千軍臺莊戶幡會、掄花、河上龍燈勝會、前童元宵行會、淄博花燈會、彬縣燈山會)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