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一分錢不少,稅收不拒涓涓細流;百萬元不多,為國聚財任重道遠。下面分享一些關于稅收的手抄報設計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稅收的手抄報設計 01
關于稅收的手抄報設計 02
關于稅收的手抄報設計 03
【關于稅收的手抄報設計內容】
稅收的定義
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比例按照稅法規定的標準,強制地對社會產品進行分配、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它體現著以國家為主體的特定分配關系。稅收分配形式區別于其他分配形式的質的規定性。又稱稅收形式特征。稅收特征是由稅收的本質決定的。它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強制性 指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的形式,對征納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制約。國家征稅是憑借政治權力,而不是憑借財產所有權。國家對不同所有者都可以行使征稅權而不受財產所有權歸屬的限制。社會主義的國有企業,是具有自身物質利益的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因此,社會主義國家和國有企業的稅收關系,也具有強制性特征。
無償性 指國家征稅對具體納稅人既不需要直接償還,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報酬。列寧曾指出:“所謂稅收,就是國家向居民無償地索取”(新版《列寧全集》第41卷,140頁)。無償性是稅收的關鍵特征。它使稅收明顯地區別于國債等財政收入形式,決定了稅收是國家籌集財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在社會主義國家,它還是調節經濟和矯正社會分配不公的有力工具。稅收無償性的形式特征,是針對具體納稅人的。
固定性 指國家征稅必須通過法律形式,事先規定納稅人、課稅對象和課征額度。也稱稅收的確定性。這一特征,是稅收區別于財政收入其他形式的重要特征。稅收的公平原則,以及保證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的作用,都是以這種固定性為前提的。
稅收的形式特征并不因社會制度的不同而改變。任何社會制度下的財政分配只要具有上述三個特征,就是稅收。
經濟理論界對稅收特征還有其他不同看法。有人認為,稅收的強制性不是由政治權力決定的,而是由社會經濟關系或國家的社會職能決定的。有人認為,稅收既然是用來滿足全體納稅人的公共需要,因此它應有整體的“報償性”,而不應是無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