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下面分享一些關于法律的手抄報設計內容與圖片素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法律的手抄報設計內容】
關于法律的知識
1、受教育者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受教育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1)遵守法律、法規;(2)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3)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4)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2、什么情況可以不經未成年人的同意而拆看其信件?
一是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檢查;二是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即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疾病、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后果的未成年人,他們一般沒有閱讀信件的能力,其信件可以由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拆看。
3、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時監護人如何處理
對未成年人實施本法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對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相互配合,采取措施 嚴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對未成年人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或者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經教育 行政部門批準。
4、中學生偷自家錢算犯罪嗎?
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同時規定,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5、為預防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負什么樣的責任和義務?
為預防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切實履行以下義務:(1)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單獨居住。(2)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放棄監護職責。(3)離異父母雙方對子女都負教育的義務。
法律征文
昨天傍晚,我在窗臺前開始寫日記了,打開窗子,那即將離開的晚霞將它那最后的一點余輝灑在了我的日記本上。一會兒,一個有趣的事情便在我的日記本上誕生了。然而,晚風一吹,又將日記本吹到了“前天”,前天的事情又再次“重播”在我的腦海里。
那是前天的一個下午,我沒事出去散散步,可是,就在我路過一個營業性的小網吧時,只聽見一陣陣喧鬧聲從里面傳了出來。我不由自主地朝里面走去,想看一看究竟是什么人。當我走進網吧時,我被驚得目瞪口呆,在里面的一臺電腦前,坐著兩個人,在兩個人的周圍圍滿了人,看他們的概貌以及身材斷定,他們大概都是三四年級的小學生。
我走近一看,只見他們電腦上面顯示的,全部都是一些戰爭類的游戲,這些學生把音響的聲音開得很大,里面不停地發出雷鳴般的聲音,聽起來令人毛骨悚然。坐在電腦前的同學緊皺眉頭,咬緊牙關,兩眼目不轉睛的盯著顯示器,周圍的同學們朝著這兩位同學不停地喊:“加油啊,千萬不能輸啊,輸了的話我宰了你……”他們聲音很大,口齒污濁,開口就是臟話,并且唾沫四濺,有時還會拼命地敲打桌子……一但這個同學贏了,他們就會大聲地邊笑邊說:“哈哈,算你小子還有點本事……”不時,他們還會拍案叫絕;可要是輸了,就會三拳兩腳打他兩下,然后自己坐那兒來玩……
面對著這些打游戲以及微觀的同學們,我實在看不下去了,便走上去問:“你們是哪個學校的?一天到晚有事不做,來這種地方打游戲……”但是,他們有些人對我說的話不理不睬,而有些人則指著我,大聲地說:“關你屁事,我們做什么你管得著嗎?……”面對著他們這些又骯臟又無禮的言語,我無可奈何,只好搖了搖頭,離開了網吧。
唉…又是一群誤入歧途的花季少年,正在沿著犯罪的道路不斷前行。晚風,你來到這里,就像在為這些祖國的花朵而哭泣;你來到這兒,就像在為這些祖國的花朵而感到惋惜,那么,我想,你來到這兒,是否也能將這類的事情都隨手帶走,使它永遠不再發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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