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教育手抄報相關素材:關于國防教育的問答
1、國防教育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新修訂的《浙江省國防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二條明確,國防教育分為普及教育和重點教育。普及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國防歷史和現狀、國防義務、軍事常識等。重點教育的主要內容除普及教育的內容外,還包括國防理論、國防法制、國防科技、國防經濟和軍事技能等。
2、國防教育的對象有哪些?
答:《條例》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青少年學生、民兵和預備役人員為國防教育重點對象,其他公民為國防教育普及對象。
國防教育手抄報圖
3、國家工作人員國防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答:《條例》第十三條明確,國家工作人員的國防教育,結合在職學習、脫產培訓等方式進行。有條件的地區(qū)和部門可以實行國防教育學時學分制。國家工作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國防教育活動。
4、《條例》對高等學校國防教育有什么要求?
答:《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高等學校應當將國防教育納入教學計劃,開設國防教育課程,開展軍事訓練,并根據軍事理論教學和國防教育的需要,配備專職教師。學生在校期間接受軍事理論課程教育不少于三十六個學時,實際軍事訓練時間不少于十四日。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設置國防教育教研機構。學生接受國防教育情況應當進行考勤、考核,成績記入本人學籍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