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感恩的辦報資料:養親與敬親
養親是子女對父母的最基本義務,是基于人的報恩觀念而產生的。每個人都是由父母所生,又是因父母的精心照顧而長大成人,這種生命創造及養護的客觀事實使人類產生了報恩意識,即在自己的父母年老之后要竭盡全力贍養父母,盡“反哺”義務。孟子曾提出不孝的五種情況,即“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離婁下》)在這五種不孝的情況中,有三種均為“不顧父母之養”,這也可以從反面證明養親是為人子的基本義務。
傳統孝觀念不僅要求子女對父母盡奉養的義務,更重要的是子女對父母有敬愛之心。孔子對“敬親”特別重視,而且把能否敬愛父母作為人與畜、君子與小人的區別。“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傳統孝觀念中,敬親是比養親更高層次的孝。只有上升到敬親。
感恩主題手抄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