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戰爭與和平的手抄報資料: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發展我國同世界各國的關系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總理在接見印度政府代表團時首次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并寫入1954年4月29日中印談判公報中。同年6月,周恩來訪問印度、緬甸,在雙方發表的總理聯合聲明中,確認將和平共處原則作為指導中印、中緬關系的準則,并倡議將之作為新型國際關系的準則。
2015戰爭與和平的手抄報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本質是反對侵略和擴張,維護國家的獨立自主權利,是對幾個世紀以來舊的國際關系準則、霸權主義、強權政治的否定和批判,是一項嶄新的、公正的國際關系準則。中國和任何國家發展關系都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以社會制度、意識形態的異同來決定親疏好惡。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已成為當今世界公認的國際關系準則,為眾多國家所接受和遵循,成為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的最好方式。
這部分的基本觀點比較多,注意出選擇題。比如中國外交政策的宗旨、根本原則、目標、立足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