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手抄報資料之燈籠的發展史
自元宵節長燈之俗形成之后,歷朝歷代碼都以正月十五張燈、觀燈為一大盛事。對漢代張掛之燈由于無實物和文獻資料可考,對當時燈的情況我們知之甚少。但在魏晉南北朝時,已出現以紗葛或紙為籠,燃燭其中的燈籠。燈籠的出現,不僅保證了在有風情況下室外張燈正常舉行,也為燈外裝飾開辟了新的天地。在南朝梁武帝時,已能用紋飾華麗的錦加繪佛教、天人和神鬼故事等制成幻妙、奇物的藕絲燈了。
唐宋時期,隨著官定燈節假日制定,彩燈的制作進入盛世。每逢元宵之夜,家家戶戶張燈結彩,遠遠望去,萬家燈火,形成“月華連晝色,燈景雜星光“的瑰麗景色。南宋時,彩燈已從民間家庭自扎自玩的手工藝品變為了可以用來交易的商品,并在杭州出現了專門的賣燈市場——燈市。燈市上燈的種類包括了琉珊子燈、巧作燈、珠兒燈、人物滿堂燈、羊皮燈等數十種,其中用絹帛制作的無骨燈者,渾然如玻璃球,不僅景物奇巧,又能灌水轉動。還有”滾地燈“,能沿地滾動,燦若流星。南宋時期在張掛彩燈的同時,又增加了燈謎內容,進一步豐富了元宵節日的文化氣氛。
明清時期,由于封建帝王都十分重視元宵節,故彩燈的品種和樣式都有了新的發展。明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后,為慶賀元宵節,曾在秦淮河上燃放水燈萬盞。明成祖朱棣遷都北京后,除在現今的燈市口大街設立了當時最大的燈市外,還在永樂七年詔令元宵節自正月十一日起,給百官放假十日,以度佳節。《西湖游覽志·熙朝樂事》更是對明朝杭州節前燈市規模和彩燈類別及種類進行了詳細描述:在臘月后春節前,從壽安坊下至眾安橋,謂之燈市,出售各色花燈。臺人物類燈有老子、美人、鐘馗打鬼、月明度妓、劉海戲蟾等;花草燈類有梔子、葡萄、楊梅、橘柿之類;禽蟲類有鹿、鶴、龜等。奇巧的則有琉璃燈、云母屏水晶簾、萬眼罩等各種花色。富家豪門制燈則用料絲、彩珠、明角和鏤畫羊皮等物。清兵入關后,除接受漢人元宵節張燈之俗外,又把滿人的冰燈之俗引入元宵節之中,使冰燈成為元宵節中新的種類。
作為元宵節基本成分的彩燈制作,不僅源遠流長,而且它那多彩多姿甚至光怪陸離的藝術表現,正是每一時期太平盛世中民間文化活動的真實寫照。正是由于元宵張掛燈彩這一習俗的存在,使得在電子燈具迅速發展的今天,我國一些傳統燈具仍得以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