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交通安全很重要,交通規則要記牢。從小習慣要養好,不在路上瘋打鬧。
(2)行走應走人行道,沒有行道往右靠。天橋地道橫行道,橫穿馬路離不了。
(3)一慢二看三通過,莫與車輛去搶道。騎車更要守規則,不能心急闖紅燈。
(4)乘車安全要注意,遵守秩序要排隊。手頭不能伸窗外,扶緊把手莫忘記。
安全須知
1、不闖紅燈,過馬路走人行橫道;
2、未滿12周歲不騎自行車;
3、未滿16周歲不騎電動自行車;
4、不騎車帶人;
5、不在機動車道內騎車;
6、不突然猛拐、攀附車輛、雙手離把;
7、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線競駛;
8、不亂停亂放;
9、不在車輛臨近時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10、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1、不追車、拋物擊車;
12、不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
13、不跨越、騎坐隔離設施;
14、未戴頭盔不坐摩托車。
15、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轉。
16、車閘不靈時不準上路行駛。
17、不準撐傘騎自行車、三輪車等。
1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交談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19、不乘坐農用車,不乘坐超員車。
20、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