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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中國地理手抄報資料:中國現行政區如何劃分?
中國現行政區基本劃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縣(縣級市、自治縣)和鄉(鎮)三級,中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在歷史上和習慣上,各省級行政區都有簡稱。省級人民政府駐地稱省會(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國的首都。
鄉鎮是中國最基層的行政單位。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是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民族自治地方,國家根據需要,還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此外,為了便于行政管理和經濟建設,為了加強民族團結,國家可根據需要對行政區劃作必要的調整和變更。
香港和澳門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成立了香港特別行政區。于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成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
東北三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
長江中下游七省、直轄市:湖南省、湖北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上海市
南部沿海七省、特別行政區: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福建省、臺灣省
西北五省、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黃河中下游六省、直轄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山東省、北京市、天津市
西南五省、直轄市:四川省、重慶市、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
北部邊疆一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