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報" src="/d/file/shouchaobao/2017-05-11/4873b2c82375423c86c77001980075d8.png" style="width: 550px; height: 414px;" />
讓綠色駐我家手抄報資料:中國古代雖有勸民植樹的說法,但由國家以法律形式明文規定植樹節日則是現代的事。1914年南京金陵大學農學院創辦人斐義理先生,曾將美國植樹節的推行辦法,建議當時的農林部希望中國政府仿效。1915年7月31日中國政府規定每年農歷清明節時為植樹節,屆時全國各地舉行植樹典禮,組織造林活動,后來因故沒有正式推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屆第六次會議于1979年2月決定每年3月12日為植樹節,1984年 9月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七次會議通過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總則中規定:“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從而把植樹造林納入了法律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