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侯與虞人期獵的文言文翻譯
《戰(zhàn)國策》是一部國別體史書。主要記述了戰(zhàn)國時期的縱橫家的政治主張和策略,展示了戰(zhàn)國時代的歷史特點(diǎn)和社會風(fēng)貌,是研究戰(zhàn)國歷史的重要典籍。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文侯與虞人期獵的文言文翻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原文
魏文侯與虞人期獵。是日,飲酒樂,天雨。文侯將出,左右曰:“今日飲酒樂,天又雨,公將焉之?”文侯曰:“吾與虞人期獵,雖樂,豈可不一會期哉!”乃往,身自罷之。魏于是乎始強(qiáng)。
注釋
文侯:戰(zhàn)國時期魏國國君,在諸侯中有美譽(yù)。
虞人:管理山澤的官。
期獵:約定打獵時間。
焉:哪里。
是: 這
罷:停止,取消。
之:到,往。
強(qiáng):強(qiáng)大。
期:約定
雨:下雨
豈:怎么
可:能
乃:于是就
譯文
魏文侯同掌管山澤的官約定去打獵。這天,魏文侯與百官飲酒非常的高興,天下起雨來。文侯要出去赴約,隨從的侍臣說:“今天飲酒這么快樂,天又下雨了,您要去哪里呢?”魏文侯說:“我與別人約好了去打獵,雖然在這里很快樂,但是怎么能不去赴約呢?”于是自己前往約定地點(diǎn),親自取消了打酒宴。魏國從此變得強(qiáng)大。
中心
約定相會的日期,如果不能如約,應(yīng)該在事前通知對方,免得人家苦等,這是守信,也是對別人的尊重。有人以為這些是小事,尤其是對待下屬人員,失約似乎不當(dāng)一回事。魏文侯因?yàn)楣纹鸫箫L(fēng),不能與虞人踐約所定的打獵日期,即使左右勸阻,仍堅持趕到虞人那里取消打獵活動。認(rèn)真對待雙方約定,這是我們傳統(tǒng)的美德。戰(zhàn)國初期,魏文侯之所以受到各國的普遍敬重,從期獵這件事上,也能看出他的為人之道了。
文侯與虞人期獵閱讀答案
文侯與虞人①期獵。是日,飲酒樂,天雨。文侯將出,左右曰:“今日飲酒樂,天又雨,公將焉之?”文侯曰:“吾與虞人期獵,雖樂,豈可不一會期哉!”乃往,身自罷②之。魏于是乎始強(qiáng)。
【注釋】 ① 掌管山澤苑囿打獵的官。 ② 罷:通“疲”。
1.用現(xiàn)代漢語翻譯文中畫橫線的句子。 (4分)
①天又雨,公將焉之?
譯:
②雖樂,豈可不一會期哉!
譯:
2.請簡要說說你從這則故事中得到的主要啟示。
答案
1. ①天又下著雨,您準(zhǔn)備到哪里去呢? (句中的“雨”、“公”、“焉”、“之”都能正確翻譯)
②雖然現(xiàn)在很快樂,怎么可以不堅守約定的(打獵)時間呢? (句中的“雖(雖然)”、“豈”、“一(專一、堅守)”、“期”。)
2.做人要誠信 守時 等
作者簡介
劉向(約公元前77—公元前6),原名更生,字子政,西漢楚國彭城(今江蘇徐州)人,祖籍秦泗水郡沛縣(今江蘇沛縣),漢朝宗室,先祖為豐縣劉邦異母弟劉交。劉向是西漢經(jīng)學(xué)家、目錄學(xué)家、文學(xué)家,其散文主要是秦疏和校讎古書的“敘錄”,較有名的有《諫營昌陵疏》和《戰(zhàn)國策敘錄》,敘事簡約,理論暢達(dá)、舒緩平易是其主要特色。
劉向是楚元王劉交四世孫。漢宣帝時,為諫大夫。漢元帝時,任宗正。以反對宦官弘恭、石顯下獄,旋得釋。后又以反對恭、顯下獄,免為庶人。漢成帝即位后,得進(jìn)用,任光祿大夫,改名為“向”,官至中壘校尉。
曾奉命領(lǐng)校秘書,所撰《別錄》,是我國最早的圖書公類目錄。治《春秋榖梁傳》。著《九嘆》等辭賦三十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說苑》、《列女傳》、《戰(zhàn)國策》等書,其著作《五經(jīng)通義》有清人馬國翰輯本,《山海經(jīng)》系其與其子劉歆共同編訂。原有文集,已佚,明人輯為《劉中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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