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東海孝婦及翻譯
在日常過程學習中,相信大家一定都記得文言文吧,文言文,也就是用文言寫成的文章,即上古的文言作品以及歷代模仿它的作品。你知道的經典文言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文言文東海孝婦及翻譯,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東海孝婦
【原文】
漢時,東海孝婦養姑①甚謹,姑曰:“婦養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縊死。其女告官云:“婦殺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婦不堪苦楚,自誣服②之。時于公③為獄吏,曰:“此婦養姑十余年,以孝聞徹,必不殺也。”太守不聽。于公爭不得理,抱其獄詞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婦不當死,前太守枉殺之,咎當在此。”太守身④祭孝婦冢,因表⑤其墓,天立雨,歲大熟。長老傳云:“孝婦名周青,青將死,車載十丈竹竿,以懸五幡,立誓于眾曰:‘青若有罪,愿殺,血當順下;青若枉死,血當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黃,緣幡竹而上,極標,又緣幡而下云。”
(干寶《搜神記》)
【注釋】
①姑:婆婆。
②誣服:無辜而服罪。
③于公:漢丞相西平侯于定國之父。
④身:親自。
⑤表:樹立木、石作為標志以示表彰。
【翻譯】
漢代,東海郡有一孝婦,贍養婆婆非常用心。婆婆說:“媳婦贍養我太辛苦了。我已經老了,為什么要珍惜剩下的日子,長時間地拖累年輕人。”就自己上吊死了。她的女兒上告到官府說:“是媳婦殺死了我母親。”官府將孝婦收押,綁起來。拷打懲罰,這個孝婦不能忍受,只好無辜而服罪。當時于公還是一名獄吏,說:“這個媳婦侍奉婆婆十余年,孝敬的好名聲聞名遐邇,一定不會殺死她的婆婆。”太守不信。于公爭論沒有結果,抱著案卷在官府痛哭之后離開了。從此以后,當地大旱,三年沒有下雨。下一個太守到來,于公說:“孝婦不應該被殺,前太守枉殺了她,問題應該就在這里。”太守親自到孝婦的墳墓祭祀,在墳墓邊樹立起了牌坊,天空立刻下起了雨,當年大豐收。當地的老年人傳言:“孝婦名字叫周青。在周青將要被殺時,車上樹起十丈高的竹竿,用來掛起五幡,孝婦對眾人立誓說:‘我周青如果有罪,情愿被殺,血就順著往下流;我周青如果是冤枉而死,血就逆著上流。’行刑完畢,那青黃色的血順著幡竿上流,到達最高處,又順著幡竿流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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