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詩人李白居然混黑道吃軟飯?
吃軟飯、打群架、混黑道、夢想在鬧市砍人……這樣的黑道分子形象能和鼎鼎大名的“詩仙”李白畫上等號嗎?
這種說法也并非完全虛構(gòu),李白崇尚俠客,俠客在古代一直存在爭議,往正面說就是義士,綠林好漢,往負面說就是流氓、黑道分子。從當政者角度來說,這些俠客始終是安全隱患,不利于社會治安,他們大多也不會把官府放在眼里。
李白跟杜甫有所不同,他少年時代即學習過劍術(shù),后來出門游歷之時,也喜歡隨身攜帶匕首寶劍。對李白有知遇之恩的前輩崔宗之,在《贈李十二白》詩中說李白“袖有匕首劍,懷中茂陵書”,李白的弟子劉全白在《唐故翰林學士李君碣記》中也說“少任俠,不事產(chǎn)業(yè)”,稍晚于李白的范傳正在《唐左拾遺翰林學士李公新墓碑序》中也有李白“少以任俠自任”的記載。
事實上,在李白的作品中也有表述,他于開元中所作《贈從弟襄陽少府皓》詩云:“……結(jié)發(fā)未識事,所交盡豪雄。卻秦不受賞,擊晉寧為功?”有一種版本,緊接著還有“托身白刃里,殺人紅塵中”兩句。前面所講意思很明顯,所交往之人都是豪俠英雄。寫到后面,我們就知道這些人是干什么的了,也可謂是李白的理想,在鬧市拿刀砍人。
當然,他是行俠仗義,并借此揚名立萬。
跟李白有過交往的詩人魏顥在李白去世后所寫的《李翰林集序》中,也有“少任俠,手刃數(shù)人”的說法。就是說,無論是李白本人的自述,還是他生前好友的記載,李白都是殺過人的,而且所殺不止一人。
李白在《與韓荊州書》和《上安州裴長史書》中皆有自我介紹,大致意思:自幼好任俠,有四方之志,年十五而修劍術(shù),二十而懷縱橫之策,欲遍干諸侯。仗劍去國,辭親遠游,雖身長不滿七尺,而心雄萬夫,所至尚意氣,重然諾,輕財好施,常為人急而不敢自為。嘗游揚州時,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萬,落魄公子悉皆濟之。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李白花了30多萬。怎么花的?只要有哪個公子哥兒落魄了,沒錢吃飯了,我就管吃管住。
這固然可以看出李白豪爽大方的一面,但令人不得不想起《水滸傳》中小旋風柴進,也是喜好結(jié)交天下英雄,仗義疏財,因此幫助過許多落魄的好漢,其中不少后來加入了梁山,其中就有宋江、林沖等人。
李白向來對俠客十分推崇。例如,《白馬篇》:“酒后競風彩,三杯弄寶刀。殺人如翦草,劇孟同游遨。”《結(jié)客少年行》:“托交從劇孟,買醉入新豐。笑盡一杯酒,殺人都市中。”《俠客行》:“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事實上李白打過群架的,比如在《敘舊贈江陽宰陸調(diào)》則寫道。“我昔斗雞徒,連延五陵豪。邀遮相組織,呵嚇來煎熬。君開萬叢人,鞍馬皆辟易。告急清憲臺,脫余北門厄。”大致意思是,當時我們是斗雞徒,而且還成立了自己的組織,結(jié)果得罪了一伙人,來找麻煩,大家寡不敵眾,眼看我小命不保,幸虧兄弟你大發(fā)神威,殺開一條血路,這才解了我的'長安北門之圍。
當然了,這些尚不足以說明李白混黑道,畢竟當時有特殊的時代背景,任俠蔚成風氣。騎寶馬、佩寶刀、痛飲酒、都市殺人,這些俠客的行為,無不令人艷羨。
李白的同時代詩人,也寫過不少這類詩歌。例如崔顥《游俠篇》:“少年負膽氣,好勇復知機。仗劍出門去,孤城逢合圍。殺人遼水上,走馬漁陽歸。”王昌齡《雜興》:“義士頻報讎,殺人不曾缺。”杜甫《遣懷》:“白刃讎不義,黃金傾有無。殺人紅塵里,報答在斯須。”這當中,有些是懷古,對司馬遷《史記·游俠列傳》等歷史文獻所記載的春秋戰(zhàn)國時代俠客的快意恩仇故事表示向往之情。
唐太宗、唐玄宗都是對拓土開疆懷有濃厚興趣的皇帝,曾經(jīng)頻繁發(fā)起對周邊國家的戰(zhàn)爭。邊關(guān)建功,拜將封侯,開創(chuàng)萬古不朽大唐盛世,就好比當代的“中國夢”。相應(yīng)的,那個時代的文人也普遍有了尚武精神。在邊關(guān)殺敵立功成為人人贊頌的英雄壯舉的同時,在都市紅塵之中殺人也就不是什么罪孽深重、人人譴責的事情了。
這自然透露出了詩人們建功立業(yè)、流芳后世的強烈愿望,說明那個時代的文人普遍有不甘平凡庸碌地度過一生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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