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世界上最大的折磨,莫過于在愛的同時又帶著藐視,分享一篇最新勵志文章:為什么你越活越擰巴?歡迎欣賞。
為什么你越活越擰巴?
文/顏鹵煮

人有時會歷經一種“奇異性”時刻:
一些你過去忽略的東西,猛然間,復活了。
只有當一個人有了這種“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感受時,生命,才有了安妥的感覺。
因為你終于找到了那個正確的邏輯。
01
對于生活,人在什么情況下會有“這下終于對了!”的感覺呢?
那些本屬于你,卻被視而不見的東西,某一天重新回來找你的時候。
比如你的愛好和所擅。
毛姆說:
“世界上最大的折磨,莫過于在愛的同時又帶著藐視。”
這句話形容我自己再貼切不過。
很長一段時間里,對于寫字,我都是抱著這樣的心情。
寫字一直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但內心,卻是不甘寂寞的。
熱愛著文字,卻又深深藐視著它。
那時候,我覺得它不能帶來任何價值,沒有一絲用處。
“誰以后做文字工作啊,早餓死了。”自己不止一次嘲諷地說過。
就這樣,一面沉溺于寫字,另一方面又信奉著各種“入世”的行為準則。
那個熱鬧功利的我,叉著腰,踩著那個埋頭安靜的我。
讀書時,覺得校園生活無趣,想早早“社會化”,各種折騰:別人都在睡懶覺談戀愛寫詩畫畫,我每天坐十幾站公交車從西邊到東邊實習;暑假不回家幫人提機器剪帶子曬得渾身黑乎乎……全班好像我最忙,像一只小陀螺,停不下來。
直到參加工作,我內心依舊排斥著“安靜”,浮于外物——
追隨各種熱鬧的場合,羨慕各種領域的領袖,信仰一些喧嘩的經驗……好像自己遲早會被發現,成為下一個“成功者”。
那種和寫字、獨守、匠心相關的價值,始終被排斥在外,嗤之以鼻。
自己的工作一直與傳播有關,諷刺的是,我卻曾覺得:內容,是沒有什么價值的。
清晰記得,在朋友圈寫過這么一句話:“內容很重要,但渠道更重要。”
與其苦兮兮地忍受寂寞做內容,不如做關系做渠道做平臺,這樣才能賺錢啊。
這樣的工作思路,其實是一種浮躁的人生觀在作祟:
不是先學技能,而是先搞關系;
不是先自觀,而是先想著怎么搞定外物;
就像現在很多大學生擠破頭參加學生會一樣,在自我認識足夠扎實之前,過度“鍛煉自己”——學習做管理、帶項目、組織活動…….
其實是得不償失的。
02
26歲那年,忽然陷入了長長的虛空。發現自己,內心空空如也,外在一無所有。
去了一些地方,經歷了一些活動,認識了一些人,卻始終在盲目打轉,無法找到價值的核心。
對于內容的忽視、行業知識的匱乏、核心業務的缺失,使得自己得不到職業上的尊重與價值感。
因為當你浮于表面形式的時候,工作上做的事,和價值本身,是脫離的。
不知道正在做的事情意義何在,為了達到什么目的;
不知道正在跟別人說的話,是否真正創造生產力;
不知道正在處理的關系,與自己有什么直接關聯;
……
董明珠說過一句話:我是做企業的,不是做關系的。
覺得挺有意思,不是說這句話正確,而是說她很清楚適合自己的主次關系:
先找到自身核心價值,主導一個業務并做出成績,然后基于這個東西往外擴展關系,才是順其自然的生長邏輯。
為了關系去做關系,終歸是個可替代的螺絲釘/花瓶,因為關系不是生長在你自己價值身上,只是生長在某個可移植的業務關系上。
人真正的名片,不是“我是什么職位,我認識多少人”。而是“我是XXX,我做成了XXX。”
你的獨特價值,才是真正的吸引力。
03
想明白這一點之后,后來申請調轉了部門,學習做產品,扎進去研究一個事物;也開始寫公眾號,重新拾起了對文字的熱愛。
我想自己,或許更適合先做一個匠人——專注做一個東西,做出價值,然后才是關系。
有時候,把邏輯想明白,換一下,生活就會好很多。
你要知道,適合你自己的主次關系的是什么。
有些人天生就喜歡琢磨關系,能把關系做出價值,發揮到最大,比如鄧文迪;
有些人天生就擁有匠人才華,將事物本身的價值看得超于一切,比如李安;
無所謂好壞,關鍵是,盡早找到適合自己的邏輯,你才會過得順,過得好,不擰巴。
04
人在什么情況下,會違背適合自己的邏輯呢?
當你對【有用性】的信仰大大超過了【適用性】的時候。
個體生命的繁榮,在于適用性:像齒輪一樣,你擅長之處與世界的需求,恰好吻合。
而有用性,是一種普世的東西:大家都覺得正確的,是否適合你,很難說。
人年輕的時候,沒有太多辨識力,會輕易被一些標簽蠱惑,比如“人脈”、“資源”、“狼性”、“圈層”這些看起來很有療效很速成的東西。好像你擁有了它,就能立刻一步登天。
它們確實很有用,但屬于“外在工具”,是第二步,而不是實力本身。
實力,是適用性的結果。它很個性化,也更加根本,比如你的性情/情商、你的個人成就等等。
無論做什么,要做好,你都要經歷那段沉進去,細細思考,反復嘗試的艱辛過程,沒有這個過程,不會有那些華麗的標簽。
在某個商宴場合,曾見過有一個衣著邋遢,頭發幾天沒洗,鼻子里還有鼻毛的猥瑣大叔。
當他拿出名片時,整桌人瞬間由鄙夷變成了奉承:他是當下一款超熱門APP創始人——“碼農”出身的他,能鉆進一個東西里幾天都出不來,帶著團隊在居民樓里做出產品一炮而紅,后來搬進來商務樓,但其“隨性邋遢”的IT氣質卻從沒變過。
這個例子很極端,卻說明了一個本質的道理:
人只有把第一位的東西先做好,第二位的東西才會水到渠成,才能起到作用。
把適用于你的東西發揮到最大。那些有用的東西,了解了解就好,需要的時候,也能順手拿來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