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讀書是一種藝術,而不是義務

發布時間:2017-10-13  編輯:孫彩秀‍ 手機版

  導語:一個人讀書必須出其自然,才能夠徹底享受讀書的樂趣。分享一篇讀書正能量文章,歡迎閱讀。

  林語堂:讀書是一種藝術,而不是義務

  文 |林語堂

  讀書或書籍的享受素來被視為有修養的生活上的一種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機會享受這種權利的人們看來,這是一種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

  當我們把一個不讀書者和一個讀書者的生活上的差異比較一下,這一點便很容易明白。

  那個沒有養成讀書習慣的人,以時間和空間而言,是受著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錮的。

  他的生活是機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幾個朋友和相識者接觸談話,他只看見他周遭所發生的事情。他在這個監獄里是逃不出去的。可是當他拿起一本書的時候,他立刻走進一個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書,他便立刻接觸到世界上一個最健談的人。

  這個談話者引導他前進,帶他到一個不同的國度或不同的時代,或者對他發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討論一些他從來不知道的學問或生活問題。

  一個古代的作家使讀者隨一個久遠的死者交通;當他讀下去的時候,他開始想象那個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類的人。孟子和中國最偉大的歷史家司馬遷都表現過同樣的觀念。一個人在十二小時之中,能夠在一個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時,完全忘懷眼前的現實環境:

  這當然是那些禁錮在他們的身體監獄里的人所妒羨的權利。這么一種環境的改變,由心理上的影響說來,是和旅行一樣的。

  不但如此。讀者往往被書籍帶進一個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縱使那是一本關于現實事情的書,親眼看見那些事情或親歷其境,和在書中讀到那些事情,其間也有不同的地方,因為在書本里所敘述的事情往往變成一片景象,而讀者也變成一個冷眼旁觀的人。

  所以,最好的讀物是那種能夠帶我們到這種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讀物,而不是那種僅在報告事情的始末的讀物。

  我認為人們花費大量的時間去閱讀報紙,并不是讀書,因為一般閱報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發生或經過的情形的報告,完全沒有沉思默想的價值。

  據我看來,關于讀書的目的,宋代的詩人和蘇東坡的朋友黃山谷所說的話最妙。

  他說:“三日不讀,便覺語言無味,面目可憎”。

  他的意思當然是說,讀書使人得到一種優雅和風味,這就是讀書的整個目的,而只有抱著這種目的的讀書才可以叫做藝術。

  一人讀書的目的并不是要“改進心智”,因為當他開始想要改進心智的時候,一切讀書的樂趣便喪失凈盡了。

  他對自己說:“我非讀莎士比亞的作品不可,我非讀索福客儷(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讀伊里奧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夠成為有教育的人。”我敢說那個人永遠不能成為有教育的人。

  他有一天晚上會強迫自己去讀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Hamlet),讀畢好象由一個噩夢中醒轉來,除了可以說他已經“讀”過《哈姆雷特》之外,并沒有得到什么益處。

  一個人如果抱著義務的意識去讀書,便不了解讀書的藝術。

  這種具有義務目的的讀書法,和一個參議員在演講之前閱讀文件和報告是相同的。這不是讀書,而是尋求業務上的報告和消息。

  所以,依黃山谷氏的說話,那種以修養個人外表的優雅和談吐的風味為目的的讀書,才是唯一值得嘉許的讀書法。

  這種外表的優雅顯然不是指身體上之美。黃氏所說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體上的丑陋。丑陋的臉孔有時也會有動人之美,而美麗的臉孔有時也會令人看來討厭。

  我有一個中國朋友,頭顱的形狀像一顆炸彈,可是看到他卻使人歡喜。據我在圖畫上所看見的西洋作家,臉孔最漂亮的當推吉斯透頓。他的髭須,眼鏡,又粗又厚的眉毛,和兩眉間的皺紋,合組而成一個惡魔似的容貌。

  我們只覺得那個頭額中有許許多多的思念在轉動著,隨時會由那對古怪而銳利的眼睛里迸發出來。那就是黃氏所謂美麗的臉孔,一個不是脂粉裝扮起來的臉孔,而是純然由思想的力量創造起來的臉孔。講到談吐的風味,那完全要看一個人讀書的方法如何。

  一個人的談吐有沒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讀書方法。如果讀者獲得書中的“味”,他便會在談吐中把這種風味表現出來;如果他的談吐中有風味,他在寫作中也免不了會表現出風味來。

  所以,我認為風味或嗜好是閱讀一切書籍的關鍵。

  這種嗜好跟對食物的嗜好一樣,必然是有選擇性的,屬于個人的。吃一個人所喜歡吃的東西終究是最合衛生的吃法,因為他知道吃這些東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順利。

  讀書跟吃東西一樣,“在一人吃來是補品,在他人吃來是毒質。”教師不能以其所好強迫學生去讀,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們一樣。

  如果讀者對他所讀的東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時間全都浪費了。

  袁中郎曰:“所不好之書,可讓他人讀之。”所以,世間沒有什么一個人必讀之書。因為我們智能上的趣味象一棵樹那樣地生長著,或象河水那樣地流著。

  只要有適當的樹液,樹便會生長起來,只要泉中有新鮮的泉水涌出來,水便會流著。當水流碰到一個花崗巖石時,它便由巖石的旁邊繞過去;當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時,它便在那邊曲曲折折地流著一會兒;當水流涌到一個深山的池塘時,它便恬然停駐在那邊;當水流沖下急流時,它便趕快向前涌去。

  這么一來,雖則它沒有費什么氣力,也沒有一定的目標,可是它終究有一天會到達大海。

  世上無人人必讀的書,只有在某時某地,某種環境,和生命中的某個時期必讀的書。

  我認為讀書和婚姻一樣,是命運注定的或陰陽注定的。

  縱使某一本書,如《圣經》之類,是人人必讀的,讀這種書也有一定的時候。

  當一個人的思想和經驗還沒有達到閱讀一本杰作的程度時,那本杰作只會留下不好的滋味。

  孔子曰:“五十以學《易》。”便是說,四十五歲時候尚不可讀《易經》。孔子在《論語》中的訓言的沖淡溫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讀者自己成熟的時候是不能欣賞的。

  且同一本書,同一讀者,一時可讀出一時之味道來。其景況適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讀名人文章,未見面時,是一種味道,見了面交談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讀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層深切的理會。或是與其人絕交以后,看其照片,讀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

  四十學《易》是一種味道,到五十歲看過更多的人世變故的時候再去學《易》,又是一種味道。所以,一切好書重讀起來都可以獲得益處和新樂趣。

  我在大學的時代被學校強迫去讀《西行記》(“WestwardHo!”)和《亨利埃士蒙》(“HenryEsmond”),可是我在十余歲時候雖能欣賞《西行記》的好處,《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卻完全體會不到,后來漸漸回想起來,才疑心該書中的風味一定比我當時所能欣賞的還要豐富得多。

  由是可知讀書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讀者。對于所得的實益,讀者由他自己的見識和經驗所貢獻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樣多的。

  宋儒程伊川先生談到孔子的《論語》時說:“讀《論語》,有讀了全然無事者;有讀了后,其中得一兩句喜者;有讀了后,知好之者;有讀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認為一個人發現他最愛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識發展上最重要的事情。

  世間確有一些人的心靈是類似的,一個人必須在古今的作家中,尋找一個心靈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這樣才能夠獲得讀書的真益處。

  一個人必須獨立自主去尋出他的老師來,沒有人知道誰是你最愛好的作家,也許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這跟一見傾心一樣。

  人家不能叫讀者去愛這個作家或那個作家,可是當讀者找到了他所愛好的作家時,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

  關于這種發現作家的事情,我們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證。有許多學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時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們思想的方法和他們的情感卻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書里讀到他們的文字時,好象看見自己的肖像一樣。

  以中國人的語法說來,我們說這些相似的心靈是同一條靈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說蘇東坡是莊子或陶淵明轉世的,袁中郎是蘇東坡轉世的。

  蘇東坡說,當他第一次讀莊子的文章時,他覺得他自從幼年時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著同樣的事情,抱著同樣的觀念。當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詩集里,發見一個名叫徐文長的同代無名作家時,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來,他的朋友開始拿那本詩集來讀,也叫起來,于是兩人叫復讀,讀復叫,弄得他們的仆人疑惑不解。

  伊里奧特(GeorgeEliot)說她第一次讀到盧騷的作品時,好象受了電流的震擊一樣。尼采(Nietzsche)對于叔本華(Schopenhauer)也有同樣的感覺,可是叔本華是一個乖張易怒的老師,而尼采是一個脾氣暴躁的弟子,所以這個弟子后來反叛老師,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有這種讀書方法,只有這種發見自己所愛好的作家的讀書方法,才有益處可言。象一個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見傾心一樣,什么都沒有問題了。她的高度,她的臉孔,她的頭發的顏色,她的聲調,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處的。

  一個青年認識這個作家,是不必經他的教師的指導的。這個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風格,他的趣味,他的觀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處的。

  于是讀者開始把這個作家所寫的東西全都拿來讀了,因為他們之間有一種心靈上的聯系,所以他把什么東西都吸收進去,毫不費力地消化了。這個作家自會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樂自為所吸;過了相當的時候,他自己的聲音相貌,一顰一笑,便漸與那個作家相似。

  這么一來,他真的浸潤在他的文學情人的懷抱中,而由這些書籍中獲得他的靈魂的食糧。過了幾年之后,這種魔力消失了,他對這個情人有點感到厭倦,開始尋找一些新的文學情人;到他已經有過三四個情人,而把他們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為一個作家了。

  有許多讀者永不曾墮入情網,正如許多青年男女只會賣弄風情,而不能鐘情于一個人。

  隨便那個作家的作品,他們都可以讀,一切作家的作品,他們都可以讀,他們是不會有甚么成就的。

  這么一種讀書藝術的觀念,把那種視讀書為責任或義務的見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國,常常有人鼓勵學生“苦學”。

  有一個實行苦學的著名學者,有一次在夜間讀書的時候打盹,便拿錐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個學者在夜間讀書的時候,叫一個丫頭站在他的旁邊,看見他打盹便喚醒他。

  這真是荒謬的事情。

  如果一個人把書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說話的時候打盹,那么,他應該干脆地上床去睡覺。

  把大針刺進小腿或叫丫頭推醒他,對他都沒有一點好處。這么一種人已經失掉一切讀書的趣味了。有價值的學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練”,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學”。他們只是愛好書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讀下去。

  這個問題解決之后,讀書的時間和地點的問題也可以找到答案。讀書沒有合宜的時間和地點。

  一個人有讀書的心境時,隨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讀書。如果他知道讀書的樂趣,他無論在學校內或學校外,都會讀書,無論世界有沒有學校,也都會讀書。他甚至在最優良的學校里也可以讀書。

  曾國藩在一封家書中,談到他的四弟擬入京讀較好的學校時說:“茍能發奮自立,則家塾可讀書,即曠野之地,熱鬧之場,亦可讀書,負薪牧豕,皆可讀書。茍不能發奮自立,則家塾不宜讀書,即清凈之鄉,神仙之境,皆不能讀書。”

  有些人在要讀書的時候,在書臺前裝腔作勢,埋怨說他們讀不下去,因為房間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線太強。也有些作家埋怨說他們寫不出東西來,因為蚊子太多,稿紙發光,或馬路上的聲響太嘈雜。

  宋代大學者歐陽修說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馬上,和廁上。有一個清代的著名學者顧千里據說在夏天有“裸體讀經”的習慣。在另一方面,一個人不好讀書,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讀書的正當理由:

  春天不是讀書天;夏日炎炎最好眠;

  等到秋來冬又至,不如等待到來年。

  那么,什么是讀書的真藝術呢?簡單的答案就是有那種心情的時候便拿起書來讀。

  一個人讀書必須出其自然,才能夠徹底享受讀書的樂趣。他可以拿一本《離騷》或奧瑪開儼(OmarKhayyam,波斯詩人)的作品,牽著他的愛人的手到河邊去讀。

  如果天上有可愛的白云,那么,讓他們讀白云而忘掉書本吧,或同時讀書本和白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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