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一個沒有欲望的人是無法戰勝的。分享一篇高考勵志文章:是的,我更喜歡努力的自己,歡迎欣賞。
是的,我更喜歡努力的自己
文 | 咪蒙
1
你知道,故事的結尾并不重要,生活唯一確保我們的就是死亡。
所以我們最好不要讓那結尾,奪走了故事的光芒。
這大概是錢德勒《漫長的告別》里最紅的句子吧。
這也是今天看到一個粉絲的留言后,第一時間就想到的一段話。
這個粉絲說,他是考研黨,比考研更苦逼的是,跨專業考研。
他本科念國際貿易的,但他想考哲學系。
因為他從高二看了尼采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雖然毛都沒看懂,但他從此就狂迷哲學了。
高考的時候迫于父母壓力,報了不喜歡的系。
這一次,他不想聽父母的話,他只想聽自己的話。
但是實在太苦了,無數次他都想放棄。他感覺自己比高考前還要累100倍。
每天從早上7點到晚上1點,只要醒著,他就在學習。
他每天喝2杯咖啡1瓶紅牛,到后來也不太管用了,還是困。
有一次去廁所拉個屎,結果拉著拉著,靠著墻就睡著了。
還有一次他去圖書館看書,靠著書架也睡著了。
他覺得能瞇5分鐘,都是幸福的。
有一天晚上他夢見自己差一分考上,就差一分。
他在夢里大哭。
醒來之后,他發現全寢室的人除了他,都在熬夜——打斗地主。
他第一次開始動搖,為什么要這么努力?為什么不能輕松一點?
他最擔心的是,萬一考不上,那他豈不是成了一個傻逼?一個笑話?
2
我很想用最簡單的回答,比如:
騷年。世界那么大,我們不能只滿足于做一個計較得失的傻逼。
但是,我特別特別能理解他的動搖。
以前我也是個混世魔王啊。
以前我的理想是,像莊子所說的,坦然地在野外玩泥巴。
以前我的“名言”就是:不要把人生浪費在正事上。
以前我的微博簽名是:用生命在鬼混。
以前我每天致力于吃喝玩樂看電視,抽空做點正事。
以前我還有空給李易峰寫信,為了李敏鎬跟臺灣一個劇評人吵一天架。
以前我的人生用一句話就可以概括,
這句話就是負能量雞湯中最棒的一句:
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是不努力一定會很舒服喲。
我以前也熱愛寫作,但寫的更多是些混不吝的歪門邪道。
我還和幾個閨蜜一起寫了本書(雖然沒有出版),叫《成功算個球》。
我還寫過類似《一個月長胖30斤的秘訣》、《如何成功地避免升職加薪》、《低效能人士的100個習慣》這類神經病文字,然而放哪兒了我至今都找不到。擦。
3
現在我寫的是《我喜歡這個功利的世界》、《為什么我們要這么拼》以及《當你覺得為時已晚的時候,恰恰是最早的時候》。
我的寫作史,就是一部打臉史。
有粉絲說,咪蒙,我還是喜歡以前的你,那時候,你多好玩兒,多酷啊。
是的。
那時候,我沒有軟肋,沒有欲望,沒有痛點。
一個沒有欲望的人是無法戰勝的。
然而這一年,發生了太多事。
我有了切切實實的痛點。
我有了更多責任感。
更重要的是,我有了想做的事。
以前,我列過《絕經之前一定要做的50件事》。
其中只有一件正經事。
就是一定要睡到姜東元。
現在,這50件事里,有了第二件正事。
我想給自己5-10年時間,去拼盡全力,寫一個好劇本。
當你有了想做的事,你就有了痛點,有了軟肋。
人一旦有了夢想,就成了上帝的人質。
提夢想是為了標榜自己么?
一個有夢想的傻逼,還是傻逼啊。
老實說,我是鼓起勇氣才敢提起夢想的。
當夢想已經被用濫的時候,這詞簡直有點惡心了。
4
好吧,我們拋開夢想。
我只想說,過去這些年,我玩膩了。
我想換一種活法。
換一種不一樣的體驗。
人生不就圖個體驗嗎。
我每天從早上9點到半夜一點,都要跟編劇團隊開劇本會,討論劇本。
我每天只有中午2小時和晚飯1小時可以寫公號。如果沒寫完,只有睡得更少。
我每天只有拉屎的時候才能用手機刷一下朋友圈。
我只有打車的時候才能給我媽打電話。
我頸椎痛了三個月,到現在都沒時間去治,雖然中醫館就在樓下。
我牙痛蔓延到神經痛、偏頭痛,實在受不了了去診所看,本來需要復診3次,我根本沒空去。
連續工作一個多月,哪怕能放半天假,我都覺得是賺到了,甚至有種犯罪感,這樣玩半天真的可以嗎。
沒時間上廁所都不是什么事兒了。
實不相瞞,我已經成了憋尿小能手。
我學到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對時間的敬畏。
5
我覺得自己已經很努力了。
前兩天,我刷豆瓣,看到一些講努力的帖子,發現自己弱爆了。
有的人為了考研,住地下室,冬天沒有暖氣、沒有窗子、沒有陽光,只有幾平米,像個牢房。。還有一種詭異的潮濕感,被子都是濕濕的,曬干了又變濕了。即使如此,每天晚上睡覺的時候還是覺得幸福,至少有5小時,是可以休息一下的。
有的人為了考GRE,50天,一次門都沒有出過。連吃泡面都覺得浪費時間,每天吃熱狗,連尿尿都有熱狗味。嚴重缺乏維生素,牙齦一直流血。肩膀腫了、頸椎突出、腰椎突出,太痛,拿個棍子敲一敲,緩解一下,繼續拼。
以前看這些,會覺得跟自己沒關系。
我是站在看臺上負責嗑瓜子的閑人。
現在我已經上了賽道。
我剛剛起步,我想朝著終點的方向,奮力奔跑。
前幾天,跟我一起寫過《成功算個球》的閨蜜蕾蕾菜問我:你喜歡現在的自己嗎。
是啊,我算不算變成了自己曾經討厭的人呢。
我仔細想了,我發現我喜歡。
以前的自己,我很喜歡。
現在的自己,我也很喜歡。
因為都很真實。
回顧起來,我最喜歡的日子,并不是很安逸很閑散的日子,反而是我拼盡了全力,想要去做好一件事的日子。
做最艱難的事,才是進步最大的時候啊。
6
我問過身邊很多人,他們也認同這一點,他們大學的時候,也是渾渾噩噩。每天打DOTA擼管泡妹子,要不就是每天晚上花幾小時拿手機把每個社交軟件刷到沒有任何更新為止。
那個時候沒有目標,沒有方向,沒有價值感,覺得自己沒有任何卵用。
即使每天什么也沒做,還是覺得特別累。
現在他們跟我一樣,很拼,很累,反而有一種很踏實的感覺。
我不想承認,但又不得不承認,原來人類還是需要正能量的。
王小波說,人的一切痛苦,本質上都是對自己無能的憤怒。
我知道,就算努力了,我也不一定能變得很牛逼。
但是不努力,我怎么知道老天給我的極限在哪兒?
我想賭一把。
我不斷往上爬,不是為了被世界看見,而是想看見整個世界啊。
PS:有人會問我,那是不是人生必須努力呢?
當然不是。我家羅同學就一點兒也不努力。
他的人生追求就是打游戲。
我堅決支持他打游戲。
只要他高興。
我甚至愿意包養他,讓他打游戲打個爽。
一家有一個人努力就夠了。
我喜歡努力,我努力就好啦。
他喜歡玩兒,他盡管去玩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