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時和敏捷是成功者習慣的故事
有一位哲人曾經指出,在現代各類事務的活動中,構成偉大的要素有兩條——能力與敏捷。前者往往是后者的必然產物。因為,一個人能夠懂得光陰的可貴,而不肯輕易放過一分一秒的時間,則最后的生命,總會印上“準時”的標記。
凡是真正成功的領導,身上都透射著一種“做事敏捷”的習慣。一個人做事常常不準時,赴約會常常遲到,付款常常延緩,則在人際活動中,別人對他會產生不信任的心理。他的內心也許是很忠誠、很可靠的,但是別人卻不管這點。
在人際活動中,進行事業的最重要規律,就是“準時”與“敏捷”。所以,凡是不能敏捷做事,不能準時赴約,必不能得到他人的'信賴,縱然他心懷忠誠。僅僅心中的忠誠,又何補于他行動的遲緩?
一個人做事,能夠不錯過一分一秒,他在事業上,一定能大獲成功。拿破侖說他之所以能擊敗奧國的軍隊,就因為奧國的軍人不懂得“5分鐘”時間的價值!懊垮e過一分鐘時間,”拿破侖說,“即是多給予‘不幸’以一分可乘之機!
事情進展到關鍵時,準時做事的人,能夠不浪費自己的時間,也不浪費他人的時間,因此,他的目標更容易得到實現。拿破侖有一次請他的將士同他聚餐,因為各將士不能依時而到,所以就一人獨嚼起來。待到各將士姍姍而來時,拿破侖已經要餐罷離座了,說:“諸位!餐時已過,現在我們應立刻辦公了!”
有的人就因為不能敏捷、不能準時,遂至失掉了晉升及得到高位的機遇。
在那些珍惜時間并肩負重任的人看來,不能準時是一種不可寬恕的過失。
有一次,樊德比爾老總約一個青年人在上午10時到他辦公室談話。事先,這位青年人曾經委托樊德比爾替他介紹一份工作。這天,樊德比爾預備在談話之后領他去見一位鐵路總辦,因為鐵路上正需要一個職員。青年在10時20分去請見,但樊德比爾已經不在辦公室中了。他已赴另一個約會去了。幾天以后,青年請求樊德比爾重新會見。樊德比爾問他為何上次不準時到來?青年回答說:“先生!我是在那天的10時20分到的。”樊德比爾立刻提醒他,“但我是約你在10時來的!”“是的,我知道,”青年支吾地回答:“但是20分鐘的相差,沒有什么大關系吧!”“不!”樊德比爾嚴肅地說,“能否準時,是大有關系的。[中華]你不能準時,所以就失掉了你想得到的位置。因為就在那一天,鐵路上已經錄用了一個職員,而且容我告訴你,青年人,你沒有權利可以這樣看輕我20分鐘時間的價值,而勞累我在這段時間中間苦苦等候你。在這段時間中,我正要趕赴另外一個重要的約會呢!”
已故的莫爾士告訴他的朋友,他將他自己的每一小時的時間,當做價值1000元。青年人都承認以莫爾士那樣的人,把自己時間的價值,說得這樣高貴實在不為夸張;然而他們自己,卻常要虛擲寶貴的光陰。他們沒想到光陰對于自己,是同對于莫爾士一樣的貴重!
魯迅說得好:“浪費別人的時間,無異于圖財害命;浪費自己的時間,無異于慢性自殺。”
凡是對于今日的事務不能當日料理清楚而要挪用“明日”時間抵補的人,能夠期待他在事業上得到成功嗎?只有機警敏捷、一呼即應的人,才是能夠得到勝利的人。
敏捷、準時習慣的養成,像別的習慣一樣,來自一個人幼年的環境與訓練。凡是一個兒童,在父母吩咐他做事時,常說“等一等”;教師吩咐他做功課,常常要忘掉;而在他游戲沒有完畢以前,不肯去做任何正事,這個兒童長大以后,一定是一個不能敏捷、不能準時的人,一定是一個坐失良機、懶惰的人。
納爾遜侯爵說:“我一生事業的成功,就在每做一件事,必提前一刻鐘下手。”
“準時在君王是一種禮貌,在臣民是一種義務,對辦事的人是像衣食一般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