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修為什么被殺?
依據這篇課文,楊修被殺可以歸納出三個原因:
一是由于楊修能夠摸透曹操的心思,曹操既嫉妒他的才能,又考慮到留他在身邊終不免造成禍患,總想找一個堂堂正正的罪名把他殺掉。這大概是許多人的共同看法。
二是楊修恃才放曠,為顯示自己的聰明才智,置軍紀于不顧,一聞“雞肋”就自動收拾行裝,并煽動其他人也作歸計,因此,他的被殺是咎由自取。明代李贄點評《三國演義》時對這件事曾寫道:“凡有聰明而好露者,皆足以殺其身也。”即有此意。
三是由于楊修已深深卷入曹丕和曹植爭奪接班的斗爭之中,在曹丕已經得勢的情況下,他必將成為這場斗爭的犧牲品。曹操為身后接班人的安危考慮必定會殺掉他的。
以上三條盡管角度不同,卻都能成立──這是就解讀小說而言。如果從歷史上說,那就恐怕只有第三條是正確的。歷史上的曹操非常重視人才,只要能為他的政權效力,即便像陳琳那樣曾為袁紹著文辱罵他祖宗的人,他都愿意接納,更何況是楊修,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曲略》中有這樣的記載:“楊修字德祖,太尉彪子也。謙恭才博。建安(漢獻帝年號)中,舉孝廉,除郎中,丞相(曹操)請署倉曹屬主簿。是時軍國多事,修總知外內,事皆稱意。自魏太子(曹丕)已下,并爭與交好。”《世說新語》中也有這方面記載(詳見“有關資料”),都可以證明曹操對楊修的重視非同一般,說曹操嫉妒楊修的才能是沒有道理的。
曹操殺楊修事,見于《三國志·魏書·任城陳蕭王傳》:“太祖(曹操)既慮終始之變,以楊修頗有才策,而又袁氏(袁術)之甥也,于是以罪誅修。”這是說楊修被殺跟曹丕、曹植之間的斗爭有關,但《傳》中沒指出殺修的時間,也沒有說明楊修犯了什么罪,而《曲略》中卻說得比較詳細:“植后以驕縱見疏,而植故連綴修不止,修亦不敢自絕。至二十四年秋,公(曹操)以修前后漏泄言教,交關諸侯,乃收殺之。修臨死,謂故人曰:‘我自故以死之晚也。’其意以為坐曹植也。修死后百余日而太祖薨。”這就表明曹操殺楊修在他自漢中退兵,又過了三四個月之后,即建安二十四年(219)秋季,而此時距他本人的死期也僅“百余日”──這跟《武帝紀》說他死于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完全相合。由此大致可以推斷殺楊修的決定是在他病重期間作出的,目的是剪除曹植的羽翼,以鞏固他的接班人曹丕的統治,所以給了楊修一個“交關諸侯”的罪名。而楊修自知他跟曹植的關系太密切,處境十分險惡,但曹操處死他不在建安二十二年(217)立曹丕為魏太子時,而拖到二十四年秋病重之時,這對他來說的確是“死之晚也”。由此看來,曹操處死楊修是不得已的,他是為身后國家的安危考慮──陳壽說的“終始之變”可能就是這樣的意思。
《楊修之死》教學建議
1、教學此課,首先要讓學生熟悉課文,掌握課文中重要的細節,為此后的討論奠定基礎。因此,課堂上要給學生留出足夠的時間來讀課文。介紹作者和《三國演義》在三五分鐘以內完成。可以按以下步驟教學:
⑴指出故事發生的時間(219年夏)、地點(陽平關外)。
⑵試讀課文,一邊讀一邊解釋詞語,可以對文中涉及的人物作簡短的介紹。
⑶學生自讀課文,教師可以給予點撥,幫助學生掌握內容要點。
⑷學生復述課文,先述當前發生的事,然后結合練習一第1題復述過去的事(即楊修“數犯曹操之忌”的經過)。
2、分析曹操的形象和認識楊修的死因,是否要聯系史實進行分析,則要根據學生的歷史知識水平來決定。討論結束后再留一個作業題,讓學生在課外搜集一些有關曹操的材料,自擬題目,寫一篇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