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下面分享一些關于法制教育的黑板報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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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黑板報資料】
吸煙——易傷害健康、誘發犯罪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煙、酗酒。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之所以把吸煙作為不良行為加以預防,一是由于未成年人無經濟來源,為了達到吸煙的目的,他們會想方設法弄錢。從司法實踐看,少年因吸煙而誘發的盜竊、搶劫犯罪屢有發生;二是吸煙容易誘發不良交友。
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恰恰是從吸第一支煙開始的。
另一個重要的傾向是,一些不法商販和毒販勾結,在煙卷中注入毒品,采取零賣、賒賬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兜售,致使一些未成年人不知不覺染上了毒癮,為弄錢吸毒走上犯罪。
曠課、夜不歸宿——易受外界侵害
案例:因為和大聲斥責自己的父母爭論了幾句,16歲的小朱一氣之下,悶頭沖出家門,整晚沒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門來,小朱在夜不歸宿的那天搶劫了6名學生。原來,小朱離家出走之后在網吧里通宵上網,但又沒有錢,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學。
法官分析:不少例子表明,沒有確切原因的夜不歸宿,是臨近或正在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重要征兆之一。據調查,在100個未成年犯中,絕大多數犯罪行為是利用夜晚的時間完成的,而且不少違法行為實施后,他們都沒回家。未成年人身心發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經驗和辨別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歸宿,一旦發生問題,由于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監護,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酗酒----未成年人犯罪的促發因素
案例:暑假時,三名職業高中男生在一起玩耍,又找了一家小飯館吃飯喝酒。等吃完晚飯已經夜里11點多,沒有公共汽車了,可他們身上的錢又不夠打出租車的。怎么辦呢?借著酒精的作用,有人提議:“干脆截輛出租車回家,不給司機錢。”其余兩人隨聲附和,還提出可以跟司機“要點兒錢”。于是三人打了一輛出租車到僻靜處,搶了司機的400元錢。但卻被巡警發現,三人當場被抓。
法官分析:據公安人員講,在未成年人犯罪中,近30%的群毆、搶劫、強奸都與酗酒有關,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還喝酒壯膽。另外,近5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酒精直接誘發的。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遠離酗酒是全社會的責任,家長要轉變對這種行為的寬容態度,把孩子的興趣轉移到健康的活動上。同時,自己要以身作則,減少社會不良風氣對學生的影響。
毒品---將青少年引向毀滅
案例:張華今年16歲,父母忙于生計,對他從小就缺乏教育。12歲那年,讀完小學的張華便輟學在家,開始了流浪生活。在社會上游蕩的張華被販毒分子盯上了。為了引誘他販毒,他們居然采用欺騙手段,讓張華染上毒癮。為了能賣“煙”,張華不得不為毒販子跑腿“送東西”。在一次送貨途中,張華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法官分析:盡管加強禁毒教育、重視對青少年的心理輔導等都能幫孩子遠離毒品,但眾多的教訓卻告訴我們,幫助孩子終生遠離毒品的最好方法,是父母給孩子一個溫馨的家,營造和諧的家庭氛圍,培養孩子良好的品德和行為習慣,而且要從小抓起,對孩子的不良行為要及時預防和矯治。
打架斗毆——易產生違法行為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為“打架斗毆、辱罵他人。”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有一些未成年人性格好斗、脾氣暴躁,遇到不順心的事,可能大打出手,持刀害人。家長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要求自己的孩子不能隨身攜帶有傷他人的器具,這是對孩子的關愛。
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易發展成搶劫
有的孩子養成一種不良習慣,想要什么就非得到不可。如果家長不答應,他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就不擇手段向他人索取,甚至進行敲詐勒索。遇到被索取對象的抵制或反抗,極易使用暴力,這樣性質也就變成了搶劫犯罪了。
觀看、收聽色情、淫穢音像制品——易誘發性犯罪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禁止在中小學校附近開辦營業性歌舞廳、營業性電子游戲場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減少色情、暴力等黃色文化污染。據北京海淀區法院對在押100名未成年犯進行問卷調查,發現經常看色情內容書刊、音像制品并受影響的占32%;經常進入錄像廳的占39%,曾進入過的占51%。據犯罪心理學分析,少年性機能漸漸發育成熟,但往往性道德觀念的形成卻落后于性機能發育的成熟,色情文化的污染最容易使這個時期的少年放肆地追求性刺激。色情文化污染,是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直接原因。
與品行不良的人交友——易近墨者黑
案例:15歲的魏明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導致他走上了邪路。據魏明自述,他在同學的生日宴會上認識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經常請他去餐館吃喝,帶他去電子游戲廳玩游戲機。工作繁忙的父母沒時間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對魏明說:“有一個小子總跟我過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訓教訓他,反正他也不認識你。”被王大哥這么一蠱惑,原本老實聽話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個人的頭上猛擊一棒,導致其頭部受了重傷。
法官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呈現團伙化趨向,共同作案的比例較高,近年審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高達60%以上。這與不良交友有密切關系。因為,青少年階段是逐步走向成熟的階段,
這一階段其模仿性極強,周圍環境對他們的影響很大。由于在他們周圍同他們長期來往的都是一些有各種不良習氣的人,所以容易染上好吃懶做、貪圖享受的不良習氣,從而使之逐步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賭博---違法犯罪的重要誘因
案例:17歲的趙佳在假期結識了一些社會上的不良分子,并在他們的誘惑下多次參與賭博,還欠下500多元賭債。為了償還賭債,趙佳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強行劫取9名小學生的財物,得贓款人民幣400余元。人民法院認定趙佳犯了搶劫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法官分析:中學生賭博是百害而無一利。一方面大量占用學習和休息時間,影響學習成績和身體健康。另一方面也讓未成年人產生貪欲。同時,賭博一上癮,一旦形成習慣就難以改正,所以賭博是少年違法犯罪的一個重要誘發因素。未成年人由于爭強好勝的心理比較強烈,在許多事情上喜歡占上風;又由于社會經驗少,情緒容易沖動,所以往往容易受到隱憂和慫恿而參加賭博,一旦學會方法嘗到刺激就可能形成賭癮,成為參加賭博活動的常客。
偷拿家中錢財也是不良行為
案例:中學生小林趁鄰居家沒人,連續幾次翻墻入院撬門盜竊,偷走鄰居的現金5000余元,最后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小林有期徒刑。開庭審理前,法官召來被告人的母親談話,想了解到被告人犯罪的原因。這位母親說,小林從小時候起就經常偷偷從家里拿錢,少則幾十元,多則數百元。
法官分析:偷拿家中錢財雖然屬于個別現象,但也不能夠放任不管,否則家賊就發展成了盜竊犯。一家兒童心理咨詢門診的資料顯示,44名有不同程度“偷竊”行為的孩子中,6.8%是在四五歲時拿家里的錢,63.7%發生在小學階段,29.5%是12歲以后才有“偷竊”行為。
攜帶管制刀具——易導致嚴重違法犯罪
什么是管制刀具?根據公安部《對部分刀具進行管制的規定》,是指匕首、三棱刀、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刀具,只有法律規定的人員如解放軍、武警、專業狩獵人員才能持有、攜帶上述刀具。如果違反上述規定,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應受到拘留或者罰款處罰。未成年人攜帶管制刀具遇到情況可能傷害別人,也可能被他人傷害,導致嚴重違法犯罪后果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