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下面分享關于綠色環保的黑板報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環保黑板報資料】
環保法律小資料:
1、1979年9月13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我國第一部環境保護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
2、截止1998年年底,我國共頒布了環境保護法律6部、與環境相關的資源法律9部、環境保護行政法規34件、環境保護部門規章90多件、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1000余件、環境保護軍事法規6件、締結和參加了國際環境公約37項。1997年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還增加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專節。
3、截止1998年底,我國歷年共發布國家環境標準412項,現行的有361項,其中環境質量標準11項,污染物排放標準79項,環境監測方法標準230項,環境標準樣品標準29項,環境基礎標準12項;歷年共發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標準(即環境行業標準)34項。
4、1998年9月12日-17日山西省運城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天馬文化用紙廠重大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這是我國第一起環境污染刑事案。
5、1998年1月20日,國家環保局應行政處罰當事人--四川省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的請求,依照法定程序舉行了環境行政處罰聽政會。這是自1996年10月1日《行政處罰法》實施以來,中央國家機關舉行的首例行政處罰聽政會。
環保名詞:
可回收物品:
(1)廢紙:報紙、書本紙、包裝用紙、辦公用紙、廣告用紙、紙盒 等;注意紙巾和廁所紙由于水溶性太強不可回收。
(2)塑料:各種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裝、一次性塑料餐盒餐 具、硬塑料、料牙刷、塑料杯子、礦泉水瓶等;
(3)玻璃:玻璃瓶和碎玻璃片、鏡子、燈泡、暖瓶等;
(4)金屬:易拉罐、鐵皮罐頭盒、牙膏皮等。
(5)布料:主要包括廢棄衣服、桌布、毛巾、布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