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廠區內的十四個不準
一、加強明火治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二、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進。
三、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準飲酒。
五、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進生產崗位。
七、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九、檢驗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驗。
十、停機栓檢驗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十一、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
十三、未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特殊工種職工,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操縱工的六嚴格
一、嚴格執行交***制。
二、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三、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四、嚴格執行操縱法(票)。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六、嚴格執行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