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強對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謂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個人為減少被害的可能,進行自我保護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方法,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條的規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范
實踐證明未成年人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后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因此,未成年人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范,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
(二)、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范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于事的。
(三)、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煉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加強鍛煉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于受犯罪行為的隨意侵害。
(四)、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講的,還必需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應該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中學生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中學生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斗,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
第二、如果中學生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采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學樣、家庭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報告。
遠離違法、犯罪,健康成長,自覺刻苦地學習文化、科學、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教育資料
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法制教育,越來越顯示出它在思想政治工作實踐中的重要位置。首先從穩定局勢看,需要深入普法,進行法制教育。當前,我們全國各地政治形勢、經濟形勢是穩定的,社會治安也是基本穩定的,這是主流,是必須充分肯定的。但是,只要國外反動勢力對我國“和平演變”的圖謀不死,就必然會對我們產生一定的影響;同時,當前的改革開放,在我國歷史發展中,還處于摸索階段,目前在經濟發展中面臨著市場疲軟,國營企業中“三角債”嚴重,職工收入不平衡等新問題,也是容易引起不穩定的因素。要保持全社會有一個良好的政治、經濟環境,就必須在堅持不懈地進行四項基本原則教育的同時,建立和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要建立和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那么,進行法制教育,增強人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就顯得十分迫切了。只有大力加強法制教育,把法律交給人民,使之成為廣大公民的行為規范和維護社會安定的有力武器。對公民進行法制教育必須與民主教育結合起來。
其內容包括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的基本方針和政治,民主意識,法律基本知識,革命紀律的教育等等。進行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教育,首先應幫助全體公民增強當家作主的政治責任感,正確運用民主權利。教育人們懂得社會主義民主,是在中國共產黨集中統一領導下的民主。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人民享有廣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時又必須遵守社會主義紀律和法制,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搞極端民主化和無政府主義。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建立了以憲法為中心的各個法規,成績顯著,但各有關部門的法規,與經濟發展的進程相比,還需進一步健全、完善和實施,如計劃法、財政立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等。我們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律、法規的教育,引導和幫助人們懂得什么是守法,什么是違法,明確是非界限,在全社會逐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使人們懂得堅決同無政府主義、極端個人主義、資產階級自由化等非民主現象作斗爭是必須履行的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總之,通過民主與法制教育,使整個社會形成一個全民學法、知法、懂法、執法、遵紀守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