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口與計生黑板報資料:
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提倡晚婚、晚育、優生、優育。
計劃生育對人口的出生增長實行計劃調節和控制,以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①一個家庭或一對育齡夫婦有計劃地安排生育孩子的時間和數目,以適應家庭和社會的需要;
②在一定社會范圍內(如國家或地區)有計劃地安排人口出生的數量和確定生育對象,即對人口發展進行有計劃的調節,使人口發展同經濟、社會的發展相協調。
實行計劃生育是根據馬克思主義關于物質資料生產與人類自身再生產應該相適應的原理,結合當時中國國情而制定的決策。20世紀70年代初以來中國政府開始大力推行計劃生育;1978年以后計劃生育成為中國的一項基該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