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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影后的亂世真情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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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6歲的時候,就被送進了一個小學校讀書。到了14歲那年,她離開了故鄉,跟著她父親從南國踏進了華北。
將近20歲的那年,她由華北踏進了上海。其時上海正風行著國產影片,她是一個愛好藝術的姑娘,看到了銀幕上女明星的動態和受人擁護的鋒芒,很想嘗試一下電影生活。天從人愿,終于由林雪懷介紹,進入了“友聯影片公司”,和林雪懷合演了一部《秋扇怨》。
天一影片公司的老板邵醉翁,正迫切地需要發掘一個新人來做主角。聽得人家說起了《秋扇怨》里的女主角,面孔著實生得不錯,尤其是臉上的一個酒窩,笑起來更加討人歡喜,于是邵老板就親自出馬去看了一次《秋扇怨》。看罷之后,他認為這個女主角大有希望,打聽到友聯公司并沒有和她訂合同,他就去找到林雪懷,請他介紹胡蝶,愿意出一百元月薪,和她訂一年的合同。
胡蝶聽到這個消息,十分高興,從此就加入到天一公司。胡蝶的名字,開始響了起來,因此引起了明星公司里幾位巨頭的注意。尤其是喜歡栽培人才的鄭正秋,經由林雪懷的介紹,親自找到胡蝶的寓所,把她挖了過來。
胡蝶能有今日的地位,林雪懷也有功績可言。因此胡蝶的父親很有意將女兒嫁給這位少年郎君,而胡蝶也很愛林雪懷,所以在月宮舞廳訂了婚。
可世事是不可預料的,眾人以為一樁很美滿的姻緣,結果是涉訟而分飛。經過也很簡單:因為胡蝶自入明星后,聲名日上,地位漸高,而林雪懷則郁郁不得志,兩人地位和聲望相差很遠,加之林雪懷又有不良的嗜好,所以兩人的情感破裂,結果鬧到了法庭上,一雙訂有白頭之盟的情侶,就此結束,不久林雪懷便憂郁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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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自與林雪懷分離后,雖然有不少的追求者,但她卻看不中任何一個。可是姻緣好像是天生注定的,自從她結識了潘有聲后,她的心又重起波瀾。
潘有聲,原籍福建莆田,抗戰爆發以前曾是上海德興洋行的總經理。雖說他的面貌,并不見得美,但生得結實偉岸。他與胡蝶的相識是在十多年前,1931年,當時的潘有聲正在洋行的茶葉部任職,在一次茶葉的交易上,潘有聲結識了胡蝶的堂妹胡珊。
長達一年之久的“雪蝶解約案”,消耗了胡蝶很大的精力,婚約解除后,胡蝶整日將自己關在家中。胡珊為了開解胡蝶,開始有意識地為胡蝶和潘有聲牽線搭橋。1931年12月的一個夜晚,胡珊在自己家里舉辦了一個舞會,邀請胡蝶到她家里去玩。
最開始胡蝶不想去,但她母親極力勸說,這樣胡蝶就來到胡珊的家里。那天來了很多電影界的人士,阮玲玉她們都到了,舞會結束以后,胡珊就讓潘有聲送胡蝶回家,到這時胡蝶心里就意識到,胡珊是要把潘有聲介紹給她。
回家的路上,胡蝶與潘有聲談得十分投機,潘有聲身材偉岸,并帶有一股讀書人的氣質,他身上這種文人的風雅,與胡蝶平日接觸的人有很大的不同,這讓胡蝶頗感意外。
那天的舞會之后,胡珊便開始為他們創造機會。由于胡蝶的地位特殊,在開始的一段時間里,潘有聲并沒有大張旗鼓地向胡蝶展開情感攻勢,而是同她保持著一種君子之交的關系。潘有聲為人處事的態度深得胡蝶的父親胡少貢的欣賞。胡蝶在心情最灰暗的日子里,由于潘有聲的關懷,情緒也隨之好轉起來。潘有聲逐漸發現胡蝶有著很多女影星所不具備的優點,雖然身為上海灘大名鼎鼎的當紅明星,但在旁人面前,胡蝶卻從不擺架子。為人和善的胡蝶對電影事業那種近乎虔誠的執著,也令潘有聲深為感動,他認為胡蝶是一個難得的新女性。
1935年,已經成為影后的胡蝶進入了人生的第27個年頭,雖然她的風韻仍不減當年,但是體型卻開始發胖,后起之秀銳不可當的鋒芒讓胡蝶逐漸萌生了息影的想法。這時,她與潘有聲已經相識了4年,愛情讓胡蝶感受到一種寧靜和溫馨,胡蝶開始將潘有聲當做精神生活中的支柱。就在這一年,胡蝶的父親胡少貢突然被檢查出患有肺癌,并且已經到了晚期。為了滿足父親的心愿,胡蝶終于做出了和潘有聲結婚的決定。
1935年11月23日,位于上海九江路和江西路口的一座教堂里人聲鼎沸,胡蝶與潘有聲在這里舉行結婚典禮,并在南京路英華街的大東酒樓設宴。結婚之后的胡蝶逐漸淡出了影壇,每年只接拍一兩部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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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爭時期,潘有聲在香港做生意,胡蝶一家人隨往,上海失守而他們卻在香港過著太平的日子,潘有聲工作穩定,業余買馬,日子過得有滋有味。命運的改變是從胡蝶的30箱珠寶丟失開始的。
為了逃避與日本人合作,胡蝶將前半生的所有積蓄打理成30個箱子托人運往內地,誰知珠寶在半路丟失,得知消息的胡蝶大病一場。為尋得原物,又托了幾個朋友,其中有一個把她介紹給了特務頭子戴笠。聽說戴笠有辦法找回珠寶,胡蝶便硬著頭皮與其交往。戴笠慕名胡蝶已久,為博美人開心,不惜自己掏錢,買回一些相同的珠寶給胡蝶交差,這也就初步博得胡蝶的好感。
那年,胡蝶與丈夫潘有聲的感情還是非常好的,就是在胡蝶把珠寶都丟了時,潘有聲還安慰她說,沒關系的,他會想辦法養好這個家。還把自己生意上的規劃講給胡蝶聽,這讓胡蝶很覺得安慰。
而戴笠對胡蝶的愛是完全不同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得到胡蝶。
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戴笠又使出一招,派人打發走潘有聲,讓他去昆明做生意,還給潘有聲發了商人夢寐以求的專員委任狀和滇緬公路通行證。潘有聲一走,戴笠就強行占有了胡蝶。面對戴笠強大的勢力,胡蝶無以反抗,雖痛苦難耐,也只好違心順從。自此,胡蝶開始了在重慶被幽禁3年的日子。
戴笠讓胡蝶住進楊家山公館,胡蝶嫌公館的窗戶狹小,樓前景物不好看,戴笠馬上派人在公館前重建別墅。還從印度空運來胡蝶喜歡吃的水果,買來一大堆鞋子讓胡蝶選。甚至花費上萬的銀元弄了個大花園,每天陪胡蝶在花園里散步。而這樣富貴的幽禁換來的是胡蝶不能與丈夫相見的痛楚。
胡蝶每天透過洋房的窗子,看著這隔世的桃源,都會情不自禁地掉淚。她覺得自己已經死了,那個純潔的胡蝶沒有了,那個電影上風光的胡蝶沒有了,那個能與洋行丈夫過普通生活的胡蝶也沒有了。她現在只剩下一具美麗的軀殼,沒有愛,沒有事業,什么都沒有。
戴笠是愛胡蝶的,但他的愛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可戴笠不管這些,他要與胡蝶結婚,并逼迫著潘有聲與胡蝶離婚。
潘有聲從外地歸來,得知嬌妻被占,當時非常惱火,直奔中二路羅家灣19號軍統局本部,但連去幾次,都吃了閉門羹,又打聽不出胡蝶的住所。有一天,他正在皇后飯店生悶氣,戴笠的秘書王漢光去找了他,明確指出:“你要把胡蝶女士帶回去,這點萬萬做不到,你還是拿些錢,做個官算了,聰明人不吃眼前虧。”潘有聲知道雞蛋碰不過石頭,就獨自悻悻回到了上海。
戴笠對胡蝶說:“我今生最大的心愿是與你正式結為夫妻,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不要。”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了。戴笠準備與胡蝶正式結婚,囑咐胡蝶飛往上海,先與潘有聲辦理離婚手續。潘有聲迫于權勢,同意與胡蝶解除婚姻關系。胡蝶掉著眼淚對丈夫說:“姓戴的只能霸占我的身體,卻霸占不了我的心。有聲,我的心永遠屬于你。”恰在這個節骨眼上,戴笠因飛機失事摔死于南京近郊,與胡蝶結婚即刻成為泡影。
胡蝶終于結束了被幽禁的日子,重新獲得自由。她便與潘有聲一起,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上海到香港去了。
然而人世滄桑,不久潘有聲便患病去世。在他的遺物中,留給蝴蝶這樣一段文字:“……我潘有聲今生今世能夠與你相親相伴幾十年,已經非常滿足了。唯一遺憾的是,這一切來得稍微早了一些。我這輩子是一個沒有太大出息的男人,沒有給你帶來太多的幸福……”
晚年的胡蝶,定居加拿大,82歲那年,她在幸福的記憶里恬淡離去,無所遺憾。唯一的舉動,便是為自己幼兒時代的乳名胡寶娟加上了夫姓:潘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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