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魯迅的故事7則
提起魯迅,人們的第一感覺往往就是嚴肅和沉重。下面是關于魯迅的故事7則,歡迎閱讀:
1.理發店理發
在廈門大學教書時,魯迅先生曾到一家理發店理發。理發師不認識魯迅,見他衣著簡樸,心想他肯定沒幾個錢,理發時就一點也不認真。對此,魯迅先生不僅不生氣,反而在理發后極隨意地掏出1大把錢給理發師——遠遠超出了應付的錢。理發師大喜,臉上立刻堆滿了笑。
過了一段日子,魯迅又去理發,理發師見狀大喜,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領,滿臉寫著謙恭,“慢工出細活”地理發。不料理畢,魯迅并沒有再顯豪爽,而是掏出錢來1個1個地數給理發師,1個子兒也沒多給。理發師大惑:“先生,您上回那樣給,今天怎么這樣給?”魯迅笑笑:“您上回馬馬虎虎地理,我就馬馬虎虎地給;這回您認認真真地理,我就認認真真地給。”理發師聽了大窘。
2.演講軼事
名流免不了常被邀請作演講,魯迅也不例外。他演講時旁征博引,妙趣橫生,常常被掌聲和笑聲包圍。有一次他從上海回到北平,北師大請他去講演,題目是《文學與武力》。有的同學已在報上看到不少攻擊他的文章,很為他不平。他在講演中說:“有人說我這次到北平,是來搶飯碗的,是‘卷土重來’;但是請放心,我馬上要‘卷土重去’了。”一席話頓時引得會場上充滿了笑聲。
3.愛書情結
魯迅先生從少年時代起,就和書結下了不解之緣,他一生節衣縮食,購置了多冊書本。他平時很愛護圖書,看書前總是先洗手,書臟了就小心翼翼地弄干凈。他自己還準備了一套工具,訂書、補書樣樣都會。一本破舊的書,經他整理后,往往面目一新。他平時不輕易把自己用過的書借給人,若有別人借書,他寧可另買一本新書借給人家。
4.標點的稿費
大家知道:標點符號雖然其貌不揚,但在文章中卻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呢。可當年的出版界對標點符號不重視,在支付稿費時,往往把它從字數中扣除,不給稿費。一次,魯迅應約為某出版社撰寫書稿,由于事先探知該出版社不支付標點符號的稿費,因此他的書稿通篇沒有1個標點符號.
編輯看了書稿后,以“難以斷句”為由,回信要求魯迅加上標點符號。魯迅回復:“既要作者加標點符號分出段落、章節,可見標點還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標點也得算字數。”那家出版社沒辦法,只好采納魯迅的意見,標點符號也折算字數支付稿費了。呵呵!
5.辣椒驅寒
魯迅先生從小認真學習。少年時,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第一學期成績優異,學校獎給他一枚金質獎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樓街頭賣掉,然后買了幾本書,又買了一串紅辣椒。每當晚上寒冷時,夜讀難耐,他便摘下一顆辣椒,放在嘴里嚼著,直辣得額頭冒汗。他就用這種辦法驅寒堅持讀書。由于苦讀書,后來終于成為我國著名的文學家。
6.煙罐驅貓
魯迅晚年來到上海專事寫作,50多歲仍然童心未泯。一次,夜靜更深魯迅在寫作,外面的貓不停地叫,屢屢打斷他寫作的思路,魯迅隨即拿起手邊的五十支裝鐵皮的香煙罐,對著可惡的貓一一發射。
7.戲弄特務
有一次,魯迅在上海的街頭蹓跶,身后總跟著一小特務盯梢。當然這對魯迅來說是常有的事。魯迅故意將他當成乞丐,坦然地轉過身去遞過一塊銀元:“買飯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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