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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稷退賄成語故事
田稷退賄
【出處】《列女傳》。
【釋義】賄:賄賂。比喻用給予報酬來收買某人以達到個人目的不良行為。
【成語典故】
田稷,戰國中期齊國人,深得齊宣王信任,拜為相國。
三年后,田稷辭官回家,下屬送給他黃金百鎰。田稷把黃金帶回家,獻給母親。母親問他說:“你做三年宰相,不會有這么多的俸祿,你哪來這么多金子?”田稷老實答道:“是下屬送給我的。”母親聽了,立刻不快地說:“做人應注意自身修養,做到品行高潔。為了要誠實不欺,應不做不義之事、不取不義之財。如果你要孝敬長輩,就應該盡心誠實地辦事,否則就是不孝!不義之財,不是我應該有的東西;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兒子!你如果真要表現你的孝順,就把這些金子拿走!”
田稷聽了母親的一番話,十分慚愧,便將金子全部退還給下屬,又主動到朝廷請罪。齊宣王聽了事情經過,對田母十分贊賞。他赦免了田稷,仍然讓其為相,而用朝廷的金子賞賜給田母。百姓聽說這件事后,都對田母仰慕不已,也稱頌田稷知錯能改的行為。
【成長心語】
一個人的良好品格和習慣的養成,離不開親人的培養和教誨。在親人的影響下,你才能夠樹立正確的是非觀念,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從而積累受益一生的精神財富。親人的言傳身教,時時刻刻都會影響你的思想和行為,幫助你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讓你逐漸走向成熟與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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