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十七 起旃蒙單閼四月,盡著雍敦牂十二月,凡三年有奇
○仁宗圣文欽孝皇帝
延祐二年年
夏,四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辛巳,賜進士恩榮宴于翰林院。
辛丑,賜會試下第舉人七十以上,從七流官致仕,六十以上,府、州教授;馀并授山長、學正;后勿援例。
敕:“諸王分地,仍以流官為達嚕噶齊,各位所辟為副達嚕噶齊。”
命李孟等類集本朝條格,俟成書,聞奏頒行。
乙巳,帝如上都。
宣徽院以供尚膳,遣人獵于歸德,敕以其擾民,罷之。
自特們德爾定括田之議,遣人分行各省,苛急煩擾,江西為甚。是月,贛州民蔡五九聚眾作亂,遠近騷動。
五月,戊申朔,改給各道廉訪司銀印。
復立陜西諸道行御史臺。
乙丑,秦州成紀縣山移。是夜,疾風電雹,北山南移至夕河川,次日再移;平地突出士阜,高者二三丈,陷沒民居。敕遣官核驗賑恤。
監察御史馬祖常言:“山,不動之物,今之動者,由在野有當用不用之賢,在官有當言不言之佞,故致然耳。”
甲戌,加授宦者中尚卿續元暉昭文館大學士。
六月,戊戌,河決鄭州。
辛丑,以濟寧、益都亢旱,汰省衛士芻粟。
贛州賊蔡五九圍寧都,焚四關,戕趙同知,分掠郡邑。秋,七月,乙卯,遣兵捕討蔡五九。
甲子,江南、湖廣道奉使溫迪罕,言廉訪使公田多取民租,宜復舊制,從之。
癸酉,命特們德爾總宣政院事。
是月,畿內大雨,漷州、昌平、香河、寶坻等縣水,沒民田廬。
八月,丙戌,官軍擊蔡五九,寧都圍解。五九益修攻具,招集失業之民,勢益張,遂陷汀州寧化縣,僣稱王號;遣江浙行省平章章律等率兵討之。
己丑,帝至自上都。
乙未,臺臣言:“蔡五九之變,皆由鼐智密鼎經理田糧,與郡縣橫加酷暴,逼抑至此;新豐一縣,撤民廬千九百區,夷墓揚骨,虛張頃畝,流毒居民。請罷經理及冒括田租。”時臺臣不敢斥言特們德爾建議之非,但言有司奉行不善,帝悟其弊,命罷其役。詔下,民大悅,由是五九之勢漸衰。
壬寅,增國子生百員,歲貢伴讀四員。
詔江浙行省印《農桑輯要》萬部,頒降有司遵守勸課。
旌表貴州達嚕噶齊相兀孫妻死節。
監察御史納琳言事忤旨,帝怒叵測,中丞楊多爾濟救之,一日至八九奏,曰:“臣非愛納琳,誠不愿陛下有殺御史之名。”帝曰:“為卿宥之,可左遷昌平令。”多爾濟曰:“以御史宰京邑,無不可者。但以言事而得左遷,恐后之來者用是為戒,不肯復言矣。”帝不允。后數日,帝讀《貞觀政要》,多爾濟侍側,帝顧謂曰:“魏征,古之遺直也,朕安得用之?”對曰:“直由太宗。太宗不聽,征雖直,將焉用之!”帝笑曰:“卿意在納琳耶?當赦之以成爾直。”有上書論朝政闕失,面觸宰相,宰相怒,將取旨殺之。多爾濟曰:“詔書云‘言雖不當,無罪。’今若此,何以示信天下!果誅之,臣亦負其職矣。”帝悟,釋之,于是特加昭文館大學士、榮祿大夫,以旌其直。
時位一品者,多乘間邀王爵,贈先世,或謂多爾濟可援例以請,多爾濟曰:“家世寒微,幸際遇至此,已懼弗稱,尚敢多求乎!且我為之,何以風勵僥幸者乎?”
九月,丁未,章律以括田逼死九人,敕吏部尚書王居仁等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