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五十 起旃蒙大荒落正月,盡柔兆敦牂十二月,凡二年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
淳熙十二年金大定二十五年
春,正月,乙酉,金太子以金主在上京,免群臣賀禮。
太子自守國,深懷謙抑,宮臣不庭拜,啟事時不侍立,免朔望禮;京朝官朔望日當具公服問倏,并停免。至是群臣當賀,亦不肯受。
丁亥,金主宴妃嬪、親王、公主、文武從官于光德殿,宗室、宗婦及五品以上命婦與坐者千七百馀人,賞賚有差。
己丑,廣西提舉胡廷直言:“邕州賣官鹽,并緣紹興間一時指揮,于江左永平、太平兩寨置場,用物帛博買交趾私鹽,夾雜官鹽出賣,緣此溪洞之人,亦皆販賣交鹽。近雖改行鈔法,其本州尚仍前弊。”詔經略司及知邕州陳士英措置聞奏。既而經略司言:“初置博易場,以人情所便;而博易交鹽,亦祖宗成法。請只嚴禁博販等不得販鬻交鹽,攙奪官課,馀仍舊。”從之。
盧部言:“明州東錢湖溉田五十馀萬畝,昨緣茭草延蔓,開淘茭葑,堆積沿湖山灣,遂成葑地,資教院僧承佃,墾成田三百馀畝。恐有人戶以增租承佃為名,培疊增廣,有妨積水。請將彼處葑地不許請佃,仍開為湖,庶免向后堙塞。”詔勾昌泰相視開湖。
宰執言諸州獄案有督促十馀而未報者,帝曰:“自今不須催促,多則愈玩,只擇其怠慢者懲之。”帝卯,潼川運司以岳霖稽緩,特降一官。
初,青羌努兒結,越大渡河,據安靜砦,侵漢地幾百里。龍圖閣直學士、四川制置使留正,密授諸將方略,壬辰,擒努力兒結以歸,盡俘其黨,青羌平。進正敷文閣學士。
癸巳,王淮等請湯思謙與六院差遣,帝曰:“思謙退縮,其弟不可與在內差遣。”淮等言:“思謙作兩郡皆有可稱,不知與提舉何如?”帝曰:“在外不妨。編修官湯碩,亦與外任。”
甲寅,金太子如春水。
二月,庚申,金太子還都。
丁卯,帝語王淮等曰:“自唐、虞而下,人君知道者少;唯漢文帝知道,專務安靜,所以致富庶。自文帝之外,人君非唯不知道,亦不知學。”淮等曰:“道從學中來。”帝曰:“知學者未必盡知道,但知學者亦少。”淮等曰:“若唐太宗末年,浸不克終,豈是知道!”帝曰:“人君富有天下,易得驕縱。”淮等曰:“若治安日久,每事留意,則是愈久愈新。”
帝又曰:“天下全賴良監司,若得良監司,則守令皆善。”淮等曰:“監司、郡守,皆在得人。”帝曰:“先擇監司為要,若郡守亦當選擇。卿等今后除授監司須留意。”又曰:“近日來郡守亦勝如已前。若是資序已到,其人不足以當監司、郡守,則監司且作郡守,郡守且作通判,亦何害!”
淮等因問興居,帝曰:“朕尋常飲食亦不敢過。”淮等曰:“《易》于《頤卦》稱謹言語,節飲食。”帝曰:“觀頤,觀其所養也。”
壬申,吉州乞將旱傷最重太和、吉水、廬陵縣見欠夏稅,并與蠲放,從之。
癸酉,金主以東平尹烏庫哩思列怨望,殺之。
丙子,殿中侍御史陳賈言:“財計之入,率費于養兵,然所得常不能贍給;而自將佐等而上之,則有至數十倍之多。姑取殿、步兩司言之,殿司額外,自統制而至準備將,凡一百二十員,而數內護圣步軍全添統制三員,步司額外,自統制而至準備將,亦一十八員;兩司歲支,除逐官本身請俸外,供給茶湯猶不下一千萬緡。養軍之須,固已不訾,而額外重費,又復如此,無惑乎財計之不裕也。且以增創額外,謂可儲養將材耶?然諸將或有闕員,未見取之于此;若謂其人不足以備采擇,則高廩厚俸,自不宜輕以與之。請軫慮國計,責實政,將內外額名色一切住差;其在冗食之人,宜賜甄別。如有可備軍官之選,則存留以俟正官有闕日補之;或其人不任使令,亦請隨宜沙汰,勿使渾雜,無補國事。”從之。
丁丑,金主如春水。
三月,乙酉,進封皇孫擴為平陽郡王。
辛卯,禁習渤海樂。
是春,詔制舉免出注疏。
夏,四月,丙辰,侍讀蕭燧言:“廣西最遠,其民最貧。在法,民年二十一為丁,六十為老。官司按籍計年,將進丁或入老疾應免課役者,縣役親觀顏狀注籍,知、通案丁簿,考歲數,收附銷落,法非不善。奈并海諸郡,以身丁錢為巧取之資,有收附而無銷落。輸納之際,邀求亡藝,錢則倍收剩利,米則多量加耗。一戶計丁若干,每丁必使之折為一鈔,一鈔之內,有鈔紙錢,息本錢,糜費公庫錢,是以其民苦之,百計避免,或改作女戶,或徙居異鄉,或舍農而為工匠,或泛海而逐商販,曾不得安其業。請令帥臣、監司措置行下,從收附銷落之制,革違法過取之害。如或仍前科擾,即令按劾。”從之。
己未,金主仍至上京。
右丞相烏庫哩思忠曰:“鑾輿駐此已閱歲,倉儲日少,市買漸貴,禁衛暨諸局署多逃者,有司捕置諸法,恐傷陛下仁愛。”金主納之。
辛未,右正言蔣繼周言:“南庫撥付戶部,于今二年,而南庫之名尚存,官吏如故。請今戶部將南庫廢并,其官吏并從省罷。案太宗分左藏北庫為內庫,并以講武殿后封樁庫屬焉,又改封樁庫為景福內庫。近年南庫分為上、下,尋并上庫入封樁庫。今所存南庫,系前時下庫。”帝曰:“盡廢必至淆亂,可以左藏西上庫為名,官吏可與裁減。”于是諸路歲發南庫窠名錢一百九十八萬馀緡,改隸本庫。后又改稱封樁下庫,仍隸戶部焉。
壬申,金主曲赦會寧府,放免今年租稅。百姓年七十以上者,補一官。甲戌,以會寧府官一人兼大宗正丞,以治宗室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