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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十五下·王子侯表第三下
《漢書》,又稱《前漢書》,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與《史記》《東觀漢記》并稱“三史”,又與《史記》《后漢書》《三國志》并稱“前四史”。由東漢史學家班固所撰,漢建初年間編成,歷二十余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漢書》卷十五下·王子侯表第三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原文
孝元之世,亡(無)子侯者,盛衰終始,豈非命哉!元始之際(1),王莽擅朝,偽褒宗室,侯及王之孫焉(2);居攝而愈多(3),非其正,故弗錄(4)。旋踵亦絕,悲夫!
注釋
(1)元始:漢平帝年號,共五年(公元1—5年)。
(2)侯及王之孫:謂諸侯王之孫亦得封侯。
(3)居攝:孺子劉嬰年號,僅二年(公元6—7年)。
(4)弗錄:因王莽掌權所封,故不以為正,不予紀錄。
簡介
《漢書》開創了“包舉一代”的斷代史體例。《漢書》包括“本紀”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傳”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劃分為一百二十卷。它的記事始于漢高祖劉邦元年,終于王莽地皇四年。《漢書》是一部斷代史。《漢書》把《史記》的“本紀”省稱“紀”,“列傳”省稱“傳”,“書”改曰“志”,取消了“世家”,漢代勛臣世家律編入傳。這些變化,被后來的一些史書沿襲下來。
《漢書》記載的時代與《史記》有交叉,漢武帝中期以前的漢朝西漢歷史,兩書都有記述。這一部分,《漢書》常常移用《史記》。但由于作者思想境界的差異和材料取舍標準不盡相同,移用時也有增刪改易。《漢書》新增加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藝文志》。《刑法志》第一次系統地敘述了法律制度的沿革和一些具體的律令規定。《地理志》記錄了當時的郡國行政區劃、歷史沿革和戶口數字,有關各地物產、經濟發展狀況、民情風俗的記載更加引人注目。《藝文志》考證了各種學術別派的源流,記錄了存世的書籍,它是中國現存最早的圖書目錄。《食貨志》是由《平準書》演變來的,但內容更加豐富了。它有上下兩卷,上卷談“食”,即農業經濟狀況;下卷論“貨”,即商業和貨幣的情況,是當時的經濟專篇。
《漢書》八表中有一篇《古今人表》,從太昊帝記到吳廣,有“古”而無“今”,因此引起了后人的譏責。后人非常推崇《漢書》的《百官公卿表》,這篇表首先講述了秦漢分官設職的情況,各種官職的權限和俸祿的數量,然后用分為十四級、三十四官格的簡表,記錄漢代公卿大臣的升降遷免。它篇幅不多,卻把當時的官僚制度和官僚的變遷清清楚楚地展現 在我們面前。這集中反映了兩人的思想分歧。所謂“圣人”,就是孔子。司馬遷不完全以孔子思想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正是值得肯定的。而班固的見識卻不及司馬遷。從司馬遷到班固的這一變化,反映了漢朝東漢時期儒家思想作為封建正統思想,已在史學領域立穩了腳跟。《漢書》喜用古字古詞,比較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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