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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的文化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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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的文化內涵
清明節,凝聚著豐富的傳統文化和精神營養,寄寓著炎黃子孫美好而深沉的生命情愫,孳乳了一代又一代中華兒女的心靈家園。
在古人眼中,“清明”二字,意指天明地潔、氣象清朗之境。正是在這一充滿生機的時空境域中,中國先民們體驗到了自然造化之塑造與滋養生命的深邃力量,發出了深沉的生命吟詠。這其中,既有追念親人亡靈、招歸逝者游魂的沉沉哀思,亦有登樓遠眺春光景、欲乘鶴飛天入仙境的美好憧憬;既有傷春懷抱、吹奏一曲離歌的苦澀愁緒,又有相將踏青去、陶陶盡醉綠野的恬愉歡欣。很明顯的,這是一種復雜、本真的生命情懷的詩意激蕩。
因而,節日的主調乃是回歸自然,自由地展現生命的本然情趣,是人們在與大自然的全面、深切而內在的關聯過程中,自發地生成出來的一種活潑而溫婉的生命和諧精神,其正如清明時“乍暖還輕冷”的天氣一般,活躍而不失節度,熱情而不失冷靜。
那么,人們這樣一種本真而高潔的精神情趣,只是在清明節日里的曇花一現嗎?非也!事實上,這種精神或智慧更為集中、深刻而普遍的思想與文化表達,乃蘊涵于我們土生土長的傳統宗教——道教之中。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道教對于清明節的文化賦型和精神塑造作用是極具本源性和創造性的。
一、在道教視野中
“清明”不僅僅是一種時令、節氣,或節俗或禮儀,而更乃是一種天、人和諧一體的理想生存境界。有道書釋曰:“夫道,乃天也,清且明,不欲見污辱也”,即當世界處于“清且明”的狀態時,則呈現出萬物生全、諧和安寧的局面。更且,“清明”于道教中亦為一種內在的理想人格要求。《老子想爾注》言,“清靜能睹眾微,內自清明,不欲于俗”,即當人處于“清明”狀態時,則可以真切感受到到自我生命與大自然之間的融合為一,而精神自我也被擢升到一個無限廣域的境界。古代的“清明節”表現的正是這樣一種精神主題。
“時令”作為清明節衍生的核心前提因素,內涵著中國人固有的“天人合一”、“循時而動”的哲學和生命倫理思維。對此,道教作出了較早、較明確地說明。《呂氏春秋·季春紀》載:“是月也(清明節氣所處的三月),生氣方盛,陽氣發泄,生者畢出,萌者盡達,不可以內”。道書《太平經》更明確指出:“三月,盛德在九五,辰上及天之中,盛德時在外道巷,故萬物皆出,居外也”。道教認為,三月清明時節,陽氣初始遍布于大自然中,還未入及土地與生命萬物體內之中。因而,當此之時,蕓蕓眾生皆應“積聚亦于外”,以汲取生命營養于自身。
歷史表明,清明節流行的出游、嬉春、掃墓的風俗,不僅蘊涵著傳統時令倫理的精神,而且與道教提倡回歸自然的生命倫理深刻地融合在了一起。如,唐蕭穎士《清明日南皮泛舟序》認為,清明時節人們到大自然中去,欣賞春天的美麗,享受生命的愉悅,謳歌天地造化的神奇,乃系發自于人之內在的“興情之極致”,“可以娛圣,澤表人和也”。唐孟浩然《清明日宴梅道士房》云:林下愁春盡,開軒覽物華,忽逢青鳥使,邀我赤松家。丹灶初開火,仙桃正發花,童顏若可駐,何惜醉流霞。這首詩中的青鳥、赤松、丹灶、仙桃等意象,皆取自道教,可以說完全是通過道教的藝術視界來描繪清明節的情景。而詩中所表達的,正是對青春、生命的極度留戀。
又如,宋代與著名高道白玉蟾交往甚深文人李處權,作《清明日席上呈諸友》:佳節年年好,新春處處宜,鶯花從自得,蒲柳頓先衰,事過如驚夢,愁來劇亂絲,神仙端可學,吾愿問安期。這幾句詩,雖然含有淡淡的愁緒,但亦很明顯地把清明節與道教的神仙信仰結合起來,表達出詩人追求生命永恒的情懷。
而宋代文人史浩,更是受啟于道教內丹生命哲學思想,力求把清明節的生命情感主題,內化為一種深植于人們心靈世界的精神。他在《菩薩蠻·清明》一詞中吟詠道: 提壺漫欲尋芳去,桃紅柳綠年年事,唯有列仙翁,清明本在躬,何須從外討,皮里陽秋好,堪羨個中人,無時不是春。“清明本在躬”,乃在于把清明節的精神訴求內化為自我心靈的內容,并進而普遍化為一種與道教生命倫理相一致的精神境界。
與此同時,清明節日體現出來的意境,亦深化了道人本身的生命體悟。如唐代高道施肩吾,即通過對清明節時令的感悟,充分表達了他對生命永恒的執著信念:去歲清明霅溪口,今朝寒食鏡湖西。信知天地心不易,還有子規依舊啼。由上可見,歷史上清明節日里所內涵的精神主題,與道教的思想、情感、信義是非常緊密地融合在一起的。它們相互影響、相互滲透,極為深刻地塑造了中華民族特有的生命倫理及精神氣質。
二、依循生命回歸自然的主題,古代的清明節的各種游戲活動也非常流行
唐宋以來,每當清明時日,上至帝王大臣,下至平民百姓,無不沉醉于豐富多彩的游戲娛樂活動之中。宋代詞人柳永精彩描繪到:近清明,風絮巷陌,煙草池塘,盡堪圖畫,艷杏暖、妝臉勻開,弱柳困、宮腰低亞;是處麗質盈盈,巧笑嬉嬉,手簇秋千架,戲彩球羅綬,金雞芥羽,少年馳騁,芳郊綠野,占斷五陵游,奏脆管、繁弦聲和雅;向名園深處,爭泥畫輪,競羈寶馬……其實,清明節的精神內涵與其游戲活動之間,存在著本質的聯系。對于“游戲”,我們不能簡單理解為淺薄或粗俗的享樂。西哲伽達默爾認為,“游戲的存在方式就是自我表現,而自我表現乃是自然的普遍的存在狀態。此一觀點,與道教所主張的復歸于樸、自然無為的思想是一致的。道教提倡,“恬淡無欲,以道自娛”,即鮮明地體現出一種超越世俗,關注生命本原價值的游戲精神。而清明節的游戲活動,其實即寓含著非常深刻的道教生命倫理思想,表現出對美好人生及神仙世界的無限向往之情愫。
據載,唐玄宗曾于清明日在宮內擺設酒宴、架起秋千,嬉戲娛樂。他一時興起,稱秋千活動為“半仙之戲”。此一稱呼,明顯地表達出了人們寄寓在清明節游戲活動中的道教精神意味。又《清明日蒙陰道上觀秋千作》一詩云:隔墻聞笑聲,人在花枝下;花枝旋搖動,傍有秋千架。何人挾飛仙,天半飄裙衩;瀏漓俄頓挫,按抑還騰躍;力怯不自持,身輕若無藉;柳絲妬腰細,卷起向空掛,卻下整云鬟,神情自閑暇…… 可見,古人之所以迷戀清明節日的秋千活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其具有令人飄飄欲仙的感受,滿足了人們對神仙世界的審美想像,以及欲長生成仙的心理需求。
放紙鳶(風箏)也是清明節的主要游戲活動之一,其中亦寓含著人們希冀飛升成仙、生命永駐的美好愿望。唐劉得仁《訪曲江胡處士》云:何況歸山后,而今已似仙,卜居天苑畔,閑步禁樓前,落日明沙岸,微風上紙鳶,靜還林石下,坐讀養生篇。該詩把“紙鳶”歸置到一片修道養生的情境之中,隱喻詩人欲如同“紙鳶”飛天一般,超脫塵世的俗累,進入到仙鄉真境的心情。唐代著名道教思想家羅隱,亦作《寒食日早出城東》,也表達了同樣意蘊:青門欲曙天,車馬巳喧闐,禁柳揺風細,墻花折露鮮,向誰夸麗景,只此是流年,不得高飛便,回頭望紙鳶。應該說,古代清明節日的游戲活動林林總總,并不盡與道教直接相關。然而,這些游戲活動,無不被賦予了保育生命(身體和心靈)的精神內涵,本質上體現了與道教相一致的追求自然、和諧的生命倫理精神。
三、近世以來,清明節祭祖功能被強化和突出
而其間,道教的神學、儀式及生命倫理為其提供了強大的支撐力。
其一,道教為清明祭亡活動提供了儀式形態的支撐。歷史來看,清明祭亡與古代上巳節的招魂續魄,寒食節的上墳祭掃有關。唐玄宗在開元二十年發布的詔令提到:“寒食上墓,禮經無文,近代相傳,寖以成俗”。不過,當時民間寒食日的“墓祭”形式,卻未能盡獲得當時官方與上層意識形態的完全肯定。
及至宋初,朝廷官方的清明祭儀逐漸采用道、佛二教的儀式。據載,宋紹興十三年,朝廷“初筑三殿,圣祖居前,宣祖至祖宗諸帝居中殿,元天大圣后與祖宗諸后居后。掌宮內侍七人,道士十人,吏卒二百七十六人。上元結燈樓,寒食設秋千……凡帝后忌辰,用道、釋作法事”。雖然唐代就有皇帝在宮廷內大行清明游戲活動,但并未作為正式的“禮制”內容。而由此條記載看,“寒食設秋千”,并用“道、釋作法事”,似應成為了朝廷清明祭的重要內容。道教儀式作為清明祭的主要載體,應始于明朝時期。據載,“洪武三年定制,京都祭泰厲,設壇玄武湖中,歲以清明及十月朔日遣官致祭。前期七日,檄京都城隍。祭日,設京省城隍神位于壇上,無祀鬼神等位于壇下之東西,羊三,豕三,飯米三石。王國祭國厲,府州祭郡厲,縣祭邑厲,皆設壇城北,一年二祭如京師,里社則祭鄉厲。后定郡邑厲、鄉厲,皆以清明日、七月十五日、十月朔日”。后來清朝官方亦承繼了此一傳統。因而,明清時期,道教城隍廟宇舉行的“三巡會”,遂成為了清明節正式、大型的祭祀儀禮活動。“三巡會”主要包括祭厲壇、城隍出巡等儀式活動。屆時,從京師到地方,皆有規模很大,熱鬧非常的祭祀、表演活動。
“三巡會”的主要宗教功能是“祭厲”。所謂“祭厲”,即專門祭祀、撫慰那些無后人祭祀的孤魂野鬼。此恰與許多地方、民間的古老的“招魂”、“野祭”習俗(事實上,在許多地區,古代上巳、寒食節的祭亡活動,并不局限于對祖先或死去親人的悼念,而是對所有亡靈,或特別對孤魂野鬼的安頓。)是正相契合的。因此,“三巡會”可以說是道教對古代中國民間清明悼亡的一種儀式整合形態。在此影響下,后世許多地方的民間清明祭祀的儀式活動亦多與“三巡會”相伴而行,融為一體。如,河北《萬全縣志》(民國二十三年鉛印本)載,“(清明)是日,城鎮城隍為本年之初次出巡,各家皆祭掃祖塋,添土于各冢”。《甘肅新通志》(宣統元年刻本)載,“清明節前,通行拜墓禮,為春祭。舁城隍神于厲壇,郡縣官設饌致祭,士民共禮之”。
在當代,道教于清明節舉行的主要儀式活動是“清明普度黃箓法會”。該法會打醮三天三夜,為民眾提供清明祭祀祖先,以及祈福禳災的儀式需求。道教的黃箓齋儀主要是專為超度亡靈而起建的度亡道場。宋代高道白玉蟾的《海瓊白真人語錄》言:“(黃箓齋)濟生度死,下拔地獄九幽之苦,士庶通用之”。此一由道教儀式所支持的清明節習俗活動,對現代社會的影響也日益深入、廣泛。其二,道教為清明節祭儀提供了神學、生命倫理的支撐。
歷史上,與清明節有關的許多種儀式及節俗活動,往往皆因不合儒家禮教而受到上層意識形態及正統倫理的批評。例如,民間清明時節的“墓祭”、“上墳”習俗,就被歷代許多儒家學者指摘為“俚俗之祭也,非禮”;“焚衣野祭之類,皆閭巷人之事也”。然而,道教圍繞“墓地”而展開的祭祀、法術活動,卻極為豐富。道教以為,“葬者,本先人之丘陵居處也,名為初置根種。”。在道教中,祭冢、省墳、墓厭等,實乃其信仰活動中的必然之義。
因而,與儒家反對祭祀“野鬼孤魂”的主張相反,道教則視其為“積陰德”之舉。如《真誥》卷十二載:漢河南尹周暢,“好行陰徳,功在不覺。曾作河南尹,遭大旱,收葬洛陽城旁客死骸骨萬余人,為立義冢祭祀之,應時大雨豐收”。道教還賦予“墓祭”以更為神妙的想像,“至孝者,能感激鬼神,使百鳥山獸巡其墳埏也”。在道教的影響下,古代清明墓祭還被賦予了養生的內涵。明張萱《疑耀》卷五載:清明日上墓必以烏飯。其法:先以青礬漬米,搗楓樹葉染之;……道家謂之青精干石(饣迅)飯。楊羲與許逺游書故服(饣迅),不即此物。陶隱居《登真訣》亦云:太祖真人有此法。這種清明制作“烏飯”、“青精飯”的習俗在古代中國是非常流行的。如今,浙江、上海一帶仍流行有清明食“青糰”(實即“青精 飯”一種)的風俗。
此外,民間的清明祭祀活動,實際上是包含了許多游戲、娛樂活動的習俗方式。但古代官方儒家意識形態卻對清明祭祀活動加以規制——“不得作樂”。相反,道教卻賦予了民眾這些歡樂的活動與情緒以生命本真的價值和意義:“守善學,游樂而盡者,為樂游鬼,法復不見愁苦”。試看,清明時節當人們煮好青精飯、插上青柳枝,并為祖先的墳塋添上新土、載植好嘉樹;當人們走出家舍,沐浴在陽光下,蕩起秋千,放飛風箏,并一同抬出城隍爺,踩著高蹺、舞著龍獅、戲弄著大小鬼神的時候,難道不是一種對真實生命的鮮活、美好的體驗嗎?難道他們不是呼吸到了自然氣息的芬芳,并因而使自己的心靈變得更加圣潔了嗎?
中國清明節的文化解讀
清明,從最初的清明節氣到如今的清明節,經歷了從自然到人文、從物質到精神的發展嬗變,體現的是中華民族天人合一的文化精髓。
從節氣到節日
北京師范大學博導、民俗典籍文學研究中心民俗室主任蕭放教授告訴記者,傳承至今的民俗節日中,唯有清明是以節氣兼節日的民俗大節。
作為二十四節氣之一,清明最初主要作為時令的標志,時間在冬至后一百零七日、春分后十五日,也就是公歷的四月五日前后。農業是傳統中國民生的主業,人們十分看重清明在年度生產周期中的自然時序位置。清明是播種與準備養蠶的季節,諺有“清明前后,種瓜點豆”。
清明真正成為民俗節日是在唐宋之后,它走了與傳統節日生成的不同路線。古代節日一般依據節氣時令,但脫離節氣時間點,另外生成民俗節日,比如立春到春節、夏至到端午節走的就是這一路徑。“但清明卻沒有沿用這一文化習慣,它將古代寒食節俗收歸到自己名下,與此同時清明也改變了自身性質。”蕭放說,“清明在唐宋后具有時令與節日的雙重意義,并且其節俗意義日漸增強。四時八節中,清明出現較晚,影響卻相當突出,緣何如此,耐人尋味。”
清明雖然出現得晚,但有著久遠的歷史源頭,是傳統春季節俗的綜合與升華。蕭放解釋,中國向來十分重視祭祀祖先,但上古并無墓祭的禮俗,祭祀都在宗廟里進行。時至春秋戰國時期,墓祭風氣才漸濃。但此時,這種習俗似乎還限于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家,直到唐朝,祭墓風俗才擴大到整個社會。唐玄宗曾以政令的形式將民間掃墓的風俗固定在清明前的寒食節。由于寒食與清明節氣日的相連,在唐朝已將寒食清明并稱——唐代著名詩人白居易曾在詩中描寫寒食情景:“烏啼鵲噪昏喬木,清明寒食誰家哭。”至此,清明不僅從寒食中分擔了祭墓的功能,同時它也將一些原本屬于寒食節日的游戲娛樂置于自己名下,如蹴鞠、秋千是寒食的著名節俗,這時也已成為清明的娛樂。
蕭放進一步說明,到宋朝,清明已基本上完成了對寒食的置代,除禁火冷食仍為寒食特有之外,清明已承擔了許多原屬于寒食的節俗功能。清明也由原來的節氣日演變為重要的民俗節日。明清時期,寒食基本消亡,春季大節除春節外唯有清明了。
從自然到人文
“人為萬物之靈長,親近自然是人的本性。在與自然密切交流中,人們又感知到生命的發生與死亡是一個相依相存、相接相續的自然過程。生命的軀體可以生死,生命的力量卻不息永生,由此人們在自然的春天感念著亡故的祖先,以追悼紀念的儀式召喚著生命的力量。”蕭放用詩一樣的語言,表達著自己對清明節的認知。
農業社會強調人們之間的宗法關系與生死相依,祖先崇拜是農業宗法社會的主要信仰與精神支柱。在自然春天到來的季節,人們舉行隆重的春祭儀式,對祖先亡靈禮敬紀念,“慎終追遠”。伴隨著庶民社會的成長,清明在唐宋以后,人文意蘊凸顯。
正如著名人文學者、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節慶委員會主任李漢秋教授所說,紀念先人同時也是希望后人不忘自己、紀念自己,這種意念也就會激勵自己,提升生命價值,延伸精神生命。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立功、立言,而立德是每個人都可以做的,因此,人們通過清明節的緬懷,獲得生死情感的宣泄和道德生命的傳承。由此可以說,清明是民眾思親情感的釋放日,也是生命倫理的教育日。
蕭放解釋說,人們在清明時節,祭祖掃墓,追念先人的功德,實際上是一次生命倫理的教育,同時也是與祖先對話的機會。人們在祭祀儀式中,實現了家族歷史與精神遺產的正向互動,促成家族子孫在日常生活中對道德操守的堅持與對俗規國法的遵守。
另一方面,清明是強固血親根脈的重要節日。李漢秋認為:歷史可以傳承人類的生命信息,但國史和方志容量都有限,傳統的家譜經過改造是個容量很大的載體,可以滿足每家每戶的需要,可以記載每個平民百姓的懿行嘉言,使之流芳后代,借以激勵生人,教育子孫。因此,“清明節正是進行家庭文化建設的契機。人們可以把個體生命置于祖輩代代相傳的生命長鏈之中,作為長鏈的一環而找到自己的位置,也找到精神安頓。”
蕭放則表示,祖先墓地不僅是生命之根,同時也是情感之結,在傳統社會里,人們無論走到哪里,都牽掛著鄉里廬墓。清明處在生氣旺盛的時節,也是陰氣衰退的時節,人們一方面感念祖先親人的恩惠,同時以培土、展墓、掛青的形式顯示后代的興旺。
而這種根脈意識進而發展為對國家的牽掛,中國子民難忘故土的情緣至今依然。時至今日,祭祖仍為民俗生活中的大事。每年清明時節,不僅環居祖墓的親人要上墳祭掃,大批旅居海外的華人、港澳臺同胞同樣紛紛趕回祖籍,祭奠祖靈。而陜西橋山黃帝陵、軒轅廟作為中華民族的祭祀地,每當清明時節,民族親情都在這里匯集、凝聚,從虔誠拜叩的肢體語言中,我們能讀出“血濃于水”的民族情緣。
兩位專家還不約而同地強調,清明是悼亡節,更是重生節,傳統清明節的主題是祭祀祖先與郊游踏青。自然節氣引發人們的人文情懷,人們禮敬祖先,重溫歷史。同時,人們也借掃墓傳統,郊外踏青,放風箏、蕩秋千,親近自然。自然與人文在中國人的時間生活中融匯并流,人們的情感、歷史觀念、自然倫理與社會倫理都能在節日中得到相應的滿足與表達,這就是中國傳統節日生命動力所在。
從物質到精神
李漢秋指出,我國傳統節日,絕大部分都是:感自然節律而設,孕人文精神而豐。最早的起源都是感受自然的節律,順天應時而設。在流傳的過程中,不斷地孕育了人文精神而豐富起來。清明節“慎終追遠”的人文內涵就是這種發展歷程最好的注解。
他說:“生命是從哪里來的?在中國人的觀念里,不是上帝賜給的,是祖宗一代一代傳下來的。”從自己開始一代一代追尋上去,所謂“慎終追遠”,也就是追本溯源,尋根問祖,認祖歸宗。“這就是尋根意識。”他說。
“中華民族特別尊重祖宗、祖先,這就是敬祖意識,祖先崇拜。中國人把人生價值歸結為光宗耀祖,不辱沒自己的祖先,不做對不起祖宗的事。這種以血緣親情為根基生發出來的感情,是最自然的感情,是植根在人性中的感情,是與生命意識綁在一起的感情,具有強大的生命力。這種意識,積淀成中華文化,得到不斷強化。”他說,“中華文化是倫理型的文化,最重人倫道德,由文化熏陶,形成中華民族的民族感情、民族性格、民族精神,流淌在中國人的血液中,鑄成中國心,中華魂。無論走到天涯海角異國他鄉,永遠保持著中國心,永遠是中華兒女。大家同根同源同宗同祖同種同文。”
李漢秋特別解釋說,這種“慎終追遠”并不僅僅是對小家庭祖先的追憶,也是對中華民族共同人文始祖的感念。
黃帝是中華民族共同的人文始祖,追本溯源,一代代追溯上去,文明的始祖以黃帝為最重要的代表。祭祀黃帝表達了中華兒女尊祖敬宗的民族感情,尋根追祖的文化認同。今天,黃帝是一個共同文化的旗幟,民族凝聚力的標志。祭祀黃帝,是中華兒女一方面向自己的祖宗宣示;一方面也是激勵自己:要光大中華精神,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為實現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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