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食蟹最合適
農歷的九月初九,稱為“重九”,古人以“九”為陽數,九月初九是兩陽相會,因此又稱“重陽”。重陽是我國一個古老的節日,這天要登高、飲酒、食糕、賞菊、插萸,其意蘊給生活平添了許多樂趣。
自唐代開始,重陽又逐步增添了吃螃蟹這一習俗。唐代李顯《九月九日幸臨渭亭登高得秋字》詩序:“陶潛盈把,既浮九醞之歡;畢卓持螯,須盡一生之興”;宋代陳造的詩《招鄭良佐》:“重陽佳辰可虛辱?橙香蟹肥家釀熟”;元代馬致遠《雙調·夜行船》:“愛秋來時那些:和露摘黃花,帶霜烹紫蟹,煮酒燒紅葉。人生有限杯,幾個登高節?”明代唐寅《江南四季歌》:“左持蟹螯右持酒,不覺今朝又重九”……經過世代累積,特別是到了清代,重陽節吃螃蟹的節俗就更加普遍。舉例而言:鄭板橋《菩薩鬘·留秋》里說“佳節入重陽,持螯切嫩姜”;曹雪芹《紅樓夢》里抒寫了三首《螃蟹詠》,其中林黛玉說“對斯佳品酬佳節”,意思是說享受著美味的螃蟹總算是沒有辜負重陽佳節;清末震鈞《天咫偶聞》里說“都人重九,喜食蒸蟹”。此類抒寫,不勝枚舉,說明食螃蟹已經融入節日,不可或缺。
根據記載,民國延續此風,“九月九,湖蟹過老酒”,紹興、杭州、上海、揚州、南京、蕪湖、北京等地,每逢重陽,除了居民自家吃蟹之外,還親朋相邀,文人雅集,吃蟹賞菊,名曰“持螯會”。最有意思的是,長三角城鎮的商店和作坊,主人往往在重陽節晚上宴請店員和勞工,這頓晚宴稱為“螃蟹酒”或“茱萸酒”,孔慶镕在《揚州竹枝詞》里說:“紫蟹居然一市空,買來聲價重青銅;東翁為勸茱萸酒,過卻明朝上夜工。”重陽過后,白天更短,員工晚上需要繼續勞作,于是,各家東翁重金購蟹,以犒店伙,所謂“吃了螃蟹酒,夜作不離手”,它成了某些行業的'俗例。
為什么重陽節里要增添一個吃螃蟹的節目?從傳統上說:一方面是因為登高歸來,自是疲勞,于是邊喝酒邊吃蟹邊賞菊,解解乏,消消力,給這天畫個圓滿句號;另一方面是因為此時正值蟹汛,九月團臍十月尖,螃蟹已經肥大豐滿,造色香味三者之至極,甘腴雖八珍不及,吃起來又情趣十足。于是,重陽食蟹成了自然之舉,自此相延成習,積習成俗。
持螯賞菊過重陽。由此,重陽佳節的內容或許有所變動,比如不插茱萸、不佩絳囊,可是喝酒吃蟹賞菊卻是少不了的。把食蟹納入重陽節俗后,這個傳統佳節也就更加生動雅興,使得人們更有口福了。就像粽子之于端午節的意義一般,螃蟹也就成了重陽節必備的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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